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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发布时间: 2020-12-08 23:35:07

Ⅰ 怀孕期间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不可以。《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Ⅱ 因为怀孕,企业是否能解除劳动合同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企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Ⅲ 女职工怀孕期间,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现实困惑

2011年9月1日,方某应聘到北京一五星级酒店做接待工作,双方签订了为期年的劳动合同。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如果方某连续旷工一周以上,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2011年12月26日,方某在医院的一次妇科检查中发现自己怀孕,但她没有告诉单位自己怀孕的事。从这以后,方某上班经常出现迟到早退的现象,酒店经理从其他员工那儿听说方某怀孕了,决定开除方某。2012年2月10日,方某因妊娠反应到医院就诊,医院出具了休假半个月的病休证明,方某于是请假在家休息。半个月后方某仍然全身无力,又在家休养了10天才到酒店上班。酒店对方某经常迟到早退、旷工10天的行为十分不满,便以违反劳动合同为由,决定开除方某。那么,女职工怀孕期间,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律师答疑

本案中,方某与酒店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如果方某连续旷工一周以上,酒店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这是酒店可以行使单方解除权方面的约定。既如果方某连续旷工一周以上,根据劳动合同约定,酒店就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当事人双方可以约定劳动合同的解除权,但是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国《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本案中,方某因怀孕出现妊娠反应,到医院就诊才请的病假,而且病假有医院开的证明,休完病假后,方某身体状况仍然没有恢复,因此又休息了10天才到酒店上班。依据上述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Ⅳ 女职工怀孕期间劳动合同法规定哪些情况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女职工怀孕期间单位并非不能解除合同,而是指不能以《劳动合同法》规定的“非过失性解版除”和“经济性裁员”等权方式解除合同。因职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单位仍可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针对孕期内女职工建立了特殊的职业保障机制,规定女职工在孕期内,用人单位不得通过提前三十日书面形式告知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解除劳动合同,也不能通过经济性裁员的方式解除劳动合同。同时,该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该条规定适用于所有劳动者,包括处于孕期内的女性职工。

Ⅳ 怀孕期间什么情况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请看劳动合同法四十二条,可以依劳动合同法三十九条(二),解除合同。

Ⅵ 员工怀孕期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版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权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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