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劳动合同期限
①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二次签订年限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二次签订年限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确定,劳动双方可以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协商一致的也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没有法律强制规定签订续签劳动合同的期限。
《劳动合同法》
第七十七条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七十八条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工会有权提出意见或者要求纠正;劳动者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的,工会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第十二条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十三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② 第二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是多久,我和公司要第二次签
如果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再续签合同就要签无固定期合同。如果在该单位未满十年,第二次签订合同的期限没有规定,双方协商。
③ 第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否可以吗
固定期限劳动合复同是指用制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当已经连续订立了二次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的,当第二次劳动合同到期时,如果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没有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的特殊情况,比如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等情形,除劳动者提出签订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的外,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三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第九十七条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本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自本法施行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
④ 请问第二次签劳动合同可以只签一年半吗
首先回答您的问题,已经签署一年的合同到期后,续签合同的么签订年限可以是2年的,这个劳动合同的执行期间是由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进行协商确定的。劳动法中对相关事项做了如下规定:第十三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另外您的这种情况需要注意,劳动法第十四条的相关规定,如果已经连续两次订立了固定期限合同,在第三次签订合同时,除非由劳动者即您提出签订固定期限的合同,否则用人单位只能与您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合同;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⑤ 第一次劳动合同签了三年,第二次签合同有什么要求,还有年限的问题
第二次签合同只要合同双方合意平等签署劳动合同,这是没有要求的,在年限上回面如果两答次签合同的期限超过了十年,那么你和用人单位便成立了无限期劳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就不能随意解雇你了。
另外第三次签合同时,如果你要求签署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么公司不得拒绝你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