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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再保险

发布时间: 2020-12-09 08:03:10

❶ 6.再保险合同直接保障的对象为(

再保险合同直接保障的对象为原保险合同的保险人。
保险合同是一种特殊的民商事合同,除具有一般合同的共性外,还有其特殊性。具体的特点是: (1)保险合同是双务合同保险合同作为一种法律行为,一旦生效,便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各方当事人均负有自己的义务,并且必须依协议履行自己的义务。与此同时,一方当事人的义务,对另一方而言就是权利。例如:投保人有交付保险费的义务,与此相对应的是,保险人有收取保险费的权利。 (2)保险合同是要式合同所谓要式是指合同的订立要依法律规定的特定形式进行。订立合同的方式多种多样。在保险实务中,保险合同一般以书面形式订立。其书面形式主要表现为保险单、其他保险凭证及当事人协商同意的书面协议。保险合同以书面形式订立是国际惯例,它可以使各方当事人明确了解自己的权利、义务与责任,并作为解决纠纷的重要依据,易于保存。 (3)保险合同是有偿合同保险合同是有偿合同,即被保险人取得保险保障,必须支付相应的保险费。 (4)保险合同是诚实信用合同鉴于保险关系的特殊性,保险合同对于诚实信用程度的要求远大于其他民事合同。可以说,保险合同的权利义务完全建立在诚实信用基础上,因此,保险合同被称为“最大诚信合同”。 (5)保险合同是保障性合同保险合同是保障性合同,即保险合同是在被保险人遭受保险事故时保险人提供经济保障的合同。

❷ 签的协议里有一条:“乙方保证不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合法吗对方违约了还能申请强制

莫名其妙!这样的协议你也敢签?签了就会有些麻烦,不过,对方违约仍然是可以起诉的。

❸ 再保险合同的合同特点

再保险合同是分出公司和分入公司确定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又称分保合同。与原保险合同比较,其区别为:
1、合同的主体不同:原保险合同的主体是投保人和保险人;再保险合同的主体则都是保险人,即分出人和分入人。
2、合同的标的不同:原保险合同的标的或是财产,或是人身;再保险合同的标的则是承保的风险责任。
3、合同的性质不同:原保险合同的性质或是补偿性,或是给付性;而再保险合同因发生于保险人之间,其直接目的是要对原保险人的承保责任进行分摊,因而,再保险合同的性质是责任分摊性。
再保险合同是独立的合同,但又以原保险合同作为基础。具有普遍意义的保险基本原则,也适用于再保险合同。再保险合同可以根据不同的基础分类:
按再保险的方式分为比例再保险合同和非比例再保险合同。前者以保险金额为基础;后者以赔款金额为基础。这两大方式的划分,是根据不同时期的客观需要,适应不同要求而产生的。每一类型中又可分为不同的几种方式。
按不同的分保安排可以分为临时分保合同、合同分保合同和预约分保合同。临时分保合同是根据业务需要临时选择分保接受人,经协商达成协议,逐笔成交的一种分保办法。合同分保合同是由分出人和分入人以预先签订合同的方式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在一定时期内对一宗或一类业务进行约定的一种分保方法。预约分保合同是介于合同分保和临时分保之间的一种分保方法。

❹ 请举例说明什么是“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比如说A承保一辆价抄值300万的跑车,标的的风险较高,需采用分保来降低风险,分保给B,而分保必须签订分保协议即合同,A和B签订分保协议,标的出险后,并依据分包协议列明的责任来进行分摊赔偿,A和B赔偿用的那部分资金,就叫做分保合同准备金,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就是应该收缴的分保合同准备金,未收缴到位,未收缴到位的分保合同准备金就叫做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❺ 在工厂里过了年龄不能再保险怎么写一个合同协议

如果这个人对年龄超过了保险不能上保险的话,在厂子里工作。可以跟着签一份协议合同,如果出现任何的后果。任何的后果。都由自己承担。

❻ 再保险合同的争议处理中,保险合同当事人的任何一方按照法律程序,通过另一方当事人提出权益主张有人民法

1,协商解决:协商是指合同双方在自愿、互谅、实事求是的基础上,对出现的争议直接沟通,友好磋商,消除纠纷,求大同存小异,对所争议的问题达成一致意见,自行解决争议的方法。协商解决可以有效节约时间和费用,更重要的是可以在协商过程中彼此增进了解,强化双方的信任,有助于圆满解决纠纷,并继续履行合同。

2,仲裁解决:仲裁是指由仲裁机构的仲裁员对当事人双方发生的争执、纠纷进行居中调解,并作出裁决,也叫“公断”。仲裁作出的裁决,有国家规定的合同管理机关制作仲裁决定书。申请仲裁必须在双方自愿基础上达成仲裁协议为前提。仲裁协议可以是订立合同时的仲裁条款,也可以是争议发生前、发生时或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

3,仲裁机构主要是指依法设立的仲裁委员会,它是独立于国家行政机关的民间团体,由争议双方当事人协议选定,不受级别管辖和抵御管辖的限制。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应,当事人必须执行。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即裁决书做出之日发生法律效力。

4,调解解决:调解是争议双方在第三机构组织下,通过谈判、协商以和解的方式解决纠纷的方式。目前主要调节机构除了仲裁委员会、法院外,还包括人民调解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调节法》也确认了调解的效力。

5,诉讼解决:诉讼是指保险合同当事人的任何一方按照法律程序,通过法院对另一当事人提出权益主张,由人民法院按依法程序解决争议、进行裁决的方式,这是解决争议最激烈的方式。

6,我国的保险合同纠纷案属于民事诉讼,与仲裁不同,法院在受理案件时,实行级别管辖、地域管辖、专属管辖以及选择管辖相结合的方式。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7,目前我国针对保险合同引发的诉讼纠纷案件或其他诉讼案件一样实行的是两审终审制,也就是当事人不服一审法院判决的可以在法定的上诉期内向一级人民法院上诉申请再审。第二审判决为最终判决,已经终审判决,立即发生法律效应,当事人必须执行,否则法院有权强制执行。当事人对二审判决还不服,通过再程序申请再审。

8,诉讼是指保险合同当事人的任何一方按法律程序,通过法院对另一方当事人提出权益主张,由人民法院依法定程序解决争议、进行裁决的一种方式,是解决争议最激烈的方式。

❼ 和朗阁签好雅思保分协议,最后分数没到,机构要我再交200元重修费,合理吗

等于变相收费吧,毕竟重学要花一定的资源,不管是老师还是其他,机构肯定是岩支出的

❽ 溢额合约承保能力

你说的是再保险中的一种

溢额再保险,是由保险人与再保险人签订协议,对每个危专险单位确定一个由保险人承属担的自留额。保险金额超过自留额的部分称为溢额,分给再保险人承担的一种再保险方式。

线数

1.线:溢额再保险中,自留额是厘定再保险限额的基本单位,称之为线。

2.线数:溢额再保险中,分保额与自留额的倍数关系,称为线数。

3.用线数表示溢额再保险合同。

例如:20线的合同,指分保额是自留额的20倍,当然要注明自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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