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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地补偿协议

发布时间: 2020-12-09 16:28:35

❶ 村委租用良田修建广场,与村民签了15年的租赁协议,以1580元每亩的标准补偿,请问这租地协议合法

农村土地要用于农业项目,建任何其他项目都是违法的。比如工厂、广场,等专等 。村里在土地上搞开属发得有省级审批手续,没有是违法的。话又说回来 15年的协议,如果是你情我愿,那么双方互利就不要举报了 ,如果是强制性的,还有就是15年后,土地是否被破坏 还能否继续种植,如果举报,可以到国土资源局网站举报,最好将违章建筑的照片一起传过去。

❷ 租地合同违约怎么赔偿

如果甲方在一开始就保证这块地是可以用来种菜的,那么出现这种情况你可以解除回合同并要求对答方承担因为违约行为而给你造成的损失,这种损失可以是直接的,也可以是在签订合同时可以预见的损失。我想大概的损失就是你因为对方违约而延期租地造成的损失,还有800~900的种子钱。
而对于农委,因为它并不是合同的相对方,所以你无法向他要求赔偿。

❸ 煤矿关闭租地合同怎么补偿

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执行。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在实践中,当事人双方可以通过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1、第六十一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2、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3、第一百一十一条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4、第一百一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5、第一百一十四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6、第一百一十七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本法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7、第一百一十八条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❹ 租地合同甲方违约我改怎么要求赔偿

参考 如下法条 主张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当事人一方内不履行合容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一百一十四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❺ 租地方中止租地合同,我会得到怎样的违约金赔偿

政府征来地是属于不可源预知、不可抗拒的因素。不是对方要违反合同约定提前终止合同,而是因为不可抗力合同终止,对方是没有赔偿义务的。
但是政府在征地的时候会给予一定的补偿,补偿费用中就包括地上附着物的赔偿。但是要根据现场评估的价格来进行补偿。你可以要求政府补偿你建猪舍所用的费用。

❻ 村民之间的租地协议和如果遇到国家征收的赔偿问题

你家有一农田准备出租给同村的另一村民,协议出租5年,如果在这5年内如果遇到国家征收版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权偿费的25%归承租人,75%归出租人。此外,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归出租人,你要跟他拟定协议(或合同),把这些情况写入合同或者协议,双方签字或者盖章以后就具有法律效力。也可以拟定承租人放弃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承租人同意是可以的,恐怕不会同意的。不需要到村委会那里公证,一样具有法律效力。

❼ 租地合同有效期没到地被征用了当事人赔偿怎么算

1.基本原则为:买卖不破租赁。

2.如果在租用地土地上,且尚未到截止期限回,根据经营业务性质和前5年营答业收入情况,进行补偿。

3.在租赁期届满之前被征用,退回余期租金,如果已经交纳的话。

4.附着在租地区域内的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将根据结构形式、装修标准、使用年限、设备成新等因素进行折旧补偿。

5.征用单位协助安置。

6.搬迁周转、搬迁奖励等。

❽ 租地合同未到期补偿问题

期补偿问题

❾ 我租地里建了大棚怎么补偿合同没到期

既合同签订六要按照合同履行自义务实没钱交转租或者按照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❿ 租地没做合同,只打收据,中间有占地赔偿,属于谁

土地补偿款属于原来的土地承包人,青苗补偿款属于租地的人。

1、占地赔偿分为土地补偿款、青苗补偿款两种。
(1)、土地补偿款指因国家征用土地对土地所有者和土地使用者因对土地的投入和收益造成损失的补偿。其实质是对土地收益的补偿。土地收益是农业集体经济组织通过占有、经营土地而获得的经济利益。国家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时,必须对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失去土地后所损失的土地收益给予补偿。土地补偿费是征地费的主要部分。国家建设征收土地,由用地单位支付土地补偿款。

(2)、青苗补偿费是指国家征用土地时,农作物正处在生长阶段而未能收获,国家应给予土地承包者或土地使用者的经济补偿或其他方式的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被征用土地,在拟定征地协议以前已种植的青苗和已有的地上附着物,也应当酌情给予补偿。但是,在征地方案协商签订以后抢种的青苗、抢建的地上附着物,一律不予补偿。

2、租地:租借耕种的一块土地。既然是租地只是支付租金而暂时使用土地,主权仍然在原来的主人手上,处于支配地位,租地人处于被支配地位,租地人种植的农作物是租地人自己的劳动成果,所以青苗补偿款属于租地的人。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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