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保函纠纷
A. 因感情纠纷,对方赔偿了我二万元,我也写下保证书保证以后不在找他麻烦
如果对方想的话 是可以的 因为你们写的保证书 根本没有法律程序
B. 搞了个工程,业主催我开履约保函,但这个着急么,履约保函不是工程结束有纠纷才给钱,早开早开不是一样么
履约保函的作用是代替履约保证金的,一般情况是中标后签合同前就要办理,或者签合同后在限定时间递交履约保函,否则业主有权利拒绝支付工程款。
C. 民事纠纷中私了保证书怎么写
民事纠纷中私了不要写保证书,要写协议,就纠纷事宜达成赔偿补偿协议,并约定违约责任。
D. 投标时申请银行保函和保险保函的区别
保函(Surety)提供的是一个涉及三方的风险转移机制,即一种由担保人(保险公司)向债权人(受益人)为债务人(委托人)担保的三方合约,类似于银行担保。因此保函与传统保险产品有本质区别。
保险是一种提供风险规避或保护的产品,用来防止意外事件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另一方面,保函则是根据第三方的要求购买的保护第三方利益的一种产品。保函保证的是委托人(如承包商)不仅在财务方面,而且在管理和运作等方面都能满足一个项目或一系列项目的要求。
银行保函又称银行保证书,也属银行信用,是指银行应申请人或委托人的要求向受益方开出的,担保申请人一定履行某种义务,并在申请人未能按规定履行其责任和义务时,由担保行代其支付一定金额、或作出一定经济赔偿的书面文件。
银行保函是指银行应委托人的申请而开立的有担保性质的书面承诺文件,一旦委托人未按其与受益人签订的合同的约定偿还债务或履行约定义务时,由银行履行担保责任。
银行保函VS保险保函各自优势
纵观全球保函市场,保函业务主要分为银行保函以及保险公司保函。在北美地区,由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被广泛使用,通常不接受银行保函。例如在美国,保函的历史已经有一百多年,保函通常由美国财政部认可的保险公司出具,以确保这些保险公司作为大型金融机构有足够金融实力从事保函业务。
与银行保函相比较,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有以下优势:
1、对信贷能力的影响
保险公司保函:通常不需要企业提供额外担保,对银行授信额度没有直接影响,对获得融资具有信用加强作用。
银行保函:会要求资产抵押,长期占用银行授信额度,会影响企业的现金流。
2、费用成本
保险公司保函:通过当地机构直接开立保险保函,费率是基于固定期限内的保函金额而定。
银行保函:通过银行或其他借款机构开立,各商业银行有其各自收费标准(银行转开)导致成本增加。
3、服务
保险公司保函:保函条款灵活性强能满足承包商的需求,细致专业的风险规划服务。
银行保函:条款灵活性低,综合风险规划服务欠缺,受捆绑融资服务约束。
由于大多数建工企业都需要进行银行贷款,因此银行开展保函业务就顺理成章,而保险公司的优势在于其除了纯粹进行财务理赔之外,还可以提供风险管理的咨询,当纠纷发生时,可以协助建工企业去完成工程,从而避免赔付及企业声誉损失。
不过,与银行保函相比,保函保险占用的资金成本更为低廉。举例而言,大多数银行在开具保函时,被要求抵押大笔现金,或是用该客户的银行信用额度。而保险则通过购买保险合约的方式,企业客户只需要缴纳一定保费就取得保障,企业本身的大笔资金不需要放在银行,明显提高资金使用率。另一方面,企业还可以再继续使用银行信用额度去投资其他项目,获得可观利润。
E. 我因摊位与邻里发生纠纷,给领导增加麻烦,领导要求写保证书怎么写
首先抄,写清楚这个纠纷发生的前因后果,前一部分重点把对方的过错体现出来。后一部分写自己冲动了什么的,保证以后不会发生了,谢谢领导的关心与爱护。前面多写对方的错,后面多吹捧领导,多说领导好话。比如前面的一些句子可以是“XXX(对方)无视秩序,无视规矩,不把领导的话放在心里,蓄意挑起矛盾对我诸多刁难,无法无天。”后面可以是“领导管理细致,对我们春风化雨,都怪我一时冲动忘记了领导的谆谆教诲,我反思,我保证.....”
保证书如果只是来保证的,对自己一点好处都没有,重要的是要让领导对对方感到厌恶,对我方不说感到喜欢也要不反感。保证有个屁用。现在的下层领导都是废物,作福作威最喜欢听吹捧,搞小团伙,迎合一下他们恶趣味把自己的问题解决了就好。
F. 邻里纠纷的保证书有法律效应吗因安装太阳能,顶楼住户怕漏水,百般阻挠不让装,物业从中协调,我们写
乐法网为您解答:民事协议只要双方自愿约定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即具有法律效力!如果你违反协议,楼顶住户就可以凭借该协议向您主张违约责任;即便没有协议,你漏水对楼顶住户造成损害,也要赔偿他的损失。
G. 保函的连带责任和见索即付是否有冲突
简单的说就是出具保函原件就要按要求赔款,一般是不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本人做非融资保函,专注免保证金工程保函,对非融资保函了解。例如:银行投标保函、银行履约保函、银行预付款保函、银行农民工工资支付保函、银行质量保函等。银行信贷证明等。不懂可以消息或看昵称问。
H. 涉外保函出现法律纠纷该怎么办
经济纠纷案件涉及的诉讼程序主要有第一审普通程序,第二审程序,审判监督程序,执行程序.
1.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一审普通程序是最初受理民事案件的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时所适用的审判程序,它是审理民事案件的基本程序.经济案件适用最多的是第一审普通程序.
(1)起诉和受理
起诉是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合法权益,要求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案件的行为.人民法院对民事案件实行"不告不理"的原则.因此,起诉才可能引起诉讼程序,使诉讼活动开始.起诉是当事人的一项重要诉讼权利,只有有效地行使起诉权,才可能使人民法院启动诉讼程序.起诉应当具备的条件是:
①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②有明确的被告;
③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④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受理是人民法院接到原告的起诉后,决定接受原告的起诉并开始诉讼程序的行为.人民法院经过审查,认为原告的起诉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必须受理案件;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
(2)审理前的准备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应当进行审理前的准备.包括: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组成合议庭并在三日内告知当事人;核对诉讼材料或进行必要的调查,收集必要的证据.
(3)开庭审理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审判一般应当公开进行.审理过程分为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征询原告,被告,第三人意见;能够调解的进行调解;判决.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4)判决和裁定
法庭辩论终结后,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判决一律公开宣告.
判决书应当写明:
①案由,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
②判决认定的事实,理由和适用的法律依据;
③判决结果和诉讼费用的负担;
④上诉期间和上诉的法院.
判决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以及依法不准上诉或上诉期满没有上诉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2.第二审程序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对地方人民法院作出的允许上诉的第一审裁定不服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
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和调查,询问当事人,在事实核对清楚后,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也可以迳行判决,裁定.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①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
②原判决适用法律错误的,依法改判;
③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④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当事人对重审案件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
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的期间,不受此限制.
3.审判监督程序
(1)再审案件的提起
①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②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③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
(二)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三)人民法院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
(四)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
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④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或者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
(三)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四)人民法院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
(五)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⑤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的,应当再审.
(2)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期限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二年内提出.
(3)再审案件的审理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二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4.执行程序
(1)执行的申请
人民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2)执行的组织
人民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3)执行的措施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情况,有权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但查询,冻结,划拨存款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冻结,划拨存款,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应当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规定交有关单位拍卖或者变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国家禁止自由买卖的物品,交有关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
(4)申请执行的期限
申请执行的期限,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为一年,双方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为六个月.
申请执行期限的规定,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开始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I. 防止产权纠纷保证书.
第一,对于组展单位来说,要严格审查展品。展品出运前,组委会要求各参展单位提前自查版,有疑问或不权能肯定的产品不能出运,敏感的产品种类需在参展之前提供产品专利或相关认证,以防万一。层层把关、责任到位。各组团单位在组委会领导下对各自分团负责,严格把关。各参展单位需要签署参展知识产权保证书。出现问题的展品和单位,如确有侵权行为,将停止其下届参展资格。
第二,对于政府来说,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展览经济市场化的运行机制。将展览纳入到法制的轨道上来。要建立商标注册和品牌认证体系,依法保护展览会的知识产权。通过协助会展组织者制定会展期间的知识产权保护规定、规则或章程,并将这些规定、规则或章程作为会展组织者与参展商的合同附件,约束参展商的行为,同时引入行业自律模式,成立由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和律师组成的会展知识产权保护委员会,建立知识产权投诉快速处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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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对参展企业来说,要做好以下几件事。首先要对展出的“新品”要进行专利检索,对自己开发的新产品要及时申请专利以取得产品“出生证”;另外企业对自己展示的物品做好“历史记录”;其次在会展上要避免冲突,会展后及时补救。
J. 民事纠纷,怎么拟一份保证书
个人觉得有法律效力。保证书只要签字就算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