殡仪纠纷
Ⅰ 殡仪馆没收到8天2万停尸费起诉家属和医院的做法合理吗
殡仪馆存放尸体未收到停尸费起诉家属和医院是合理的,但是该事件中,殡仪馆存放尸体8天要求收取万元停尸费,存在收费不合理的嫌疑,需要殡仪馆提供收费依据,殡仪馆并未提供,案子并未当庭宣判。
停尸费到底是医院支付还是死者家属支付的问题只要弄清楚医院赔偿给家属的10万元是否包含了这笔费用就行了,殡仪馆停尸费的问题确实需要再次核查,还有馆长所说的一小时60元停尸费只是数字,可以通过议价讲价,这不是殡仪馆可以乱要价的理由。
Ⅱ 农村殡葬纠纷
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其补偿损失。
Ⅲ 法院开审天价停尸费案,8天2万的停尸价格是怎么定的
天价挺尸费案究竟是怎么回事呢?让我们一起来看一下吧。月28日,汝南县殡仪馆诉唐先生、汝南县人民医院支付8天2万元(含200元运尸费)停尸费的保管合同纠纷案开庭。据中国庭审直播网视频显示,唐先生的妻子于2019年2月28日在汝南县人民医院病逝,双方发生医患纠纷,尸体被运至汝南县殡仪馆。因此,唐先生不该承担2万元及利息。此外,汝南县殡仪馆应该拿出收费依据,不能任意要价。唐先生说:“处理纠纷时,乡书记和村支书说好不让我花一分钱,现在还把我告上法庭要钱,这是我第一次上法庭。我现在生活困难,拿不出来。”汝南县人民医院称,医院不是保管合同的主体,没有义务支付2万元;处理医患纠纷时,该院支付唐先生10万元,这是一笔“包干费用”。庭审时,审判员要求汝南殡仪馆出示收费依据,殡仪馆未出示。我认为不出具收费依据的原因可能是,自知理亏,因为殡仪馆的定价肯定不是2万元这么高的消费吧,欺骗消费者也属实算奸商了吧。虽然不知道事情的真相到底是怎样的,希望能够做出公正的判决。
Ⅳ 什么是殡葬服务合同纠纷
殡葬服务合同是指殡葬服务机构与客户之间签订的对死者遗体进行处理的服务协议。殡葬服务项目主要包括殡仪接待服务、遗体保存服务、遗体告别服务、遗体火化服务、骨灰安放服务、骨灰撒海服务等。
Ⅳ 发生医疗纠纷后,遗体在殡仪馆存放时间一般不得超过几天
有家属的遗体停放时间不限。
遗体会正常冷存。
殡仪馆火化遗体需要拿到公安机关开据的允许火化的证明,然后持证明的人应在火化申请上签字。没有殡葬证明书不能火化。必须是公安机关盖章,且允许火化。
Ⅵ 大学生遗体存殡仪馆17年,期间到底发生了哪些纠纷
17年前,同济大学的一名大学生因腹痛难忍去医院就诊,最后医治无效去世。由于该名男生的家庭比较贫困,无力偿还孩子欠下的巨额医药费,医院也因此不愿意开死亡证明,男孩的遗体至今还存放在殡仪馆,这么多年过去了,费用已经累积了近20万元。关于大学生遗体存殡仪馆17年,期间发生的纠纷,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该名大学生在大二的时候突然肚子疼去急诊,在治疗期间,有其他的医院前来会诊,说他的病不能动手术,但是后来医生还是给他做了手术,手术之后,病情却见好转。其次,该名大学生在做完手术之后,病情不见好转,于是家属就想给他办理转院手续,医院却没有同意,男生的母亲与医院打官司的时候,男孩的父亲也因病不幸离开了人世。最后,由于家里没有钱支付医药费,所以死亡证明也迟迟没有开,现在遗体还在殡仪馆,母亲非常崩溃。
一:医院的治疗方案有问题
该名大学生在大二的时候突然肚子疼去急诊,在治疗期间,有其他的医院前来会诊,说他的病不能动手术,但是后来医生还是给他做了手术,手术之后,病情却见好转。
关于大学生遗体存殡仪馆17年期间发生的纠纷,大家还有什么想要补充的?欢迎在评论区下方留言。
Ⅶ 殡葬服务如何解决与家属的纠纷矛盾
一、《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尸体解剖查验规定》
第五条医疗机构为了查找传染病病因,对在医疗机构死亡的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经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进行尸体解剖查验,并告知死者家属,做好记录。
第六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到有关部门通知,对在医疗机构外死亡、具有传染病特征的病人尸体应当采取消毒隔离措施;需要查找传染病病因的,经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进行尸体解剖查验,并告知死者家属,做好记录。
第八条除解剖查验工作需要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需要解剖查验的尸体进行搬运、清洗、更衣、掩埋、火化等处理。
第十五条尸体解剖查验工作结束后,病理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对尸体进行缝合、清理。查验机构应当在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或者按其提出的卫生要求对尸体、解剖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严格消毒处理。
解剖查验后的尸体经卫生处理后,按照规定火化或者深埋。
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十八条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尸检应当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
尸检应当由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的机构和病理解剖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承担尸检任务的机构和病理解剖专业技术人员有进行尸检的义务。
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可以请法医病理学人员参加尸检,也可以委派代表观察尸检过程。拒绝或者拖延尸检,超过规定时间,影响对死因判定的,由拒绝或者拖延的一方承担责任。
三、《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九条 对于死因不明的尸体,公安机关有权决定解剖,并且通知死者家属到场。
四、卫生部《解剖尸体规则》
第二条尸体解剖分为下列三种。
一、普通解剖:限于医药院校和其他有关教学、科研单位的人体学科在教学和科学研究时施行。下列尸体可收集作普通解剖之用:
1.死者生前有遗嘱或家属自愿供解剖者;
2.无主认领的尸体。
二、法医解剖:限于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以及医学院校附设的法医科(室)施行。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应进行法医解剖:
1.涉及刑事案,必须经过尸体解剖始能判明死因的尸体和无名尸体需查明死因及性质者;
2.急死或突然死亡,有他杀或自杀嫌疑者;
3.因工、农业中毒或烈性传染病死亡涉及法律问题的尸体。
三、病理解剖:限于教学、医疗、医学科学研究和医疗预防机构的病理科(室)施行。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应进行病理解剖:
1.死因不清楚者;
2.有科学研究价值者;
3.死者生前有遗嘱或家属愿供解剖者;
4.疑似职业中毒、烈性传染病或集体中毒死亡者。
上述1、2项的尸体,一般应先取得家属或单位负责人的同意。但对享受国家公费医疗或劳保医疗并在国家医疗卫生机构住院病死者,医疗卫生机构认为有必要明确死因和诊断时,原则上应当进行病理解剖,各有关单位应积极协助医疗卫生机构做好家属工作。
Ⅷ 殡葬管理山地与山坟纠纷
赔偿其经济损失,恢复原貌。
Ⅸ 殡葬我奶奶和叔叔发生纠纷,派出所说疑似殴打他人,公安局法制科没有批,半年多了,,有诉讼时效吗
家人打架有必要搞这么正规吗? 不觉得按老规矩是你以下犯上该受点教训?专 家里矛盾没有必要属动武解决,自己输了还找警察帮忙不觉得自己做了不该做的事情?
很显然,警察不想被你利用做你的工具。这件事就这么不了了之了,你还想怎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