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软件设计 » 驳回执行的异议申请书

驳回执行的异议申请书

发布时间: 2020-12-20 22:51:48

⑴ 对方法院收到管辖异议申请书.但不改开庭时间.怎么办

对于抄管辖权异议,并不能改变法袭院开庭审理时间。

管辖权异议,是指当事人认为受诉法院或受诉法院向其移送案件的法院对案件无管辖权时,而向受诉法院或受移送案件的法院提出的不服管辖的意见或主张。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根据上述规定,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必须是本案的被告;(2)必须在法定的答辩期间内(被告自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5日内)提出。逾期提出的,人民法院不予审议。

⑵ 我交了案外人执行异议申请书,这个法院多久出裁定呢

有关案外人执行异议申请的法律规定可见《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版华人权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中的相关条款:《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 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 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六十四条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的,应当在该执行标的执行程序终结前提出。 第四百六十五条 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的异议,经审查,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案外人对执行标的不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权益的,裁定驳回其异议;(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权益的,裁定中止执行。驳回案外人执行异议裁定送达案外人之日起十五日内,人民法院不得对执行标的进行处分。

⑶ 管辖异议申请书是法院说了算,还是原告说了算

案件受理后,法院向被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被告对法院管辖有异议专的,可以15日内向法属院提出管辖异议申请。
接到异议申请后,法院必须对被告提出的异议理由及证据进行审查。认为被告理由成立,裁定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认为被告提出的异议理由不成立,驳回被告的管辖权异议。
当然,对法院的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
所以,对管辖权异议,是法院说了算。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⑷ 案外人执行异议申请书及相关的法律规定

《民诉法》第二百零四条“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

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案外人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规定提起诉讼,对执行标的主张实体权利,并请求对执行标的停止执行的,应当以申请执行人为被告;

被执行人反对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所主张的实体权利的,应当以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为共同被告。 第十八条 案外人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规定提起诉讼的,由执行法院管辖。

第十九条 案外人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规定提起诉讼的,执行法院应当依照诉讼程序审理。经审理,理由不成立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理由成立的,根据案外人的诉讼请求作出相应的裁判。

第二十条 案外人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规定提起诉讼的,诉讼期间,不停止执行。案外人的诉讼请求确有理由或者提供充分、有效的担保请求停止执行的,可以裁定停止对执行标的进行处分;申请执行人提供充分、有效的担保请求继续执行的,应当继续执行。

(4)驳回执行的异议申请书扩展阅读:

案外异议人: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地址,身份证号码。

被异议人(原申请执行人):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地址,身份证号码。

被异议人(原被执行人):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地址,身份证号码。

请求事项:

请求法院中止对***********财产的执行。

事实与理由:

贵院在执行(2017)深*法执*字第*号裁定书过程中,查封并拟拍卖的***财产,因该财产属于异议人所有,继续执行该财产可能会侵害异议人的合法权益。

(异议依据)**********

为维护异议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现根据法律相关规定提出书面异议,请求贵院中止对该财产的执行。

此致

**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月日

⑸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交给法官当天他就驳回了合法吗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交给法官当天,法官就驳回是合法的。
《民事诉讼内法》第三十容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这就是说,法院收到当事人的管辖权异议申请书后,经审查确认异议不成立就可以裁定驳回,并没有限制要达到一定时间后才能作出裁定。

⑹ 父亲欠的钱民事纠纷案,他的儿子申请法院执行异议被驳回,现在收到民事裁定书,被执行人未履行法院冻结我

如果你不是债务人,法院不能执行你的钱。你银行的钱被冻结是法院执行的保全行为。冻结后的钱如果不作为执行标的,会还给你,如果法院要执行你的钱那肯定没了。冻结的字面意思就是别人不能随意取走

⑺ 申请管辖权异议,法院驳回后没有邮寄裁定书,只收到一张新的开庭传票时间,不符合法定程序,怎么办啊求助

这种做法是抄错误的。可以再次向案件承办法官要求对管辖权异议作出裁定;如果法官仍然不予理会,继续开庭,可以向庭长或者院长反映,要求给予答复。
收到被告提出的管辖权异议申请书,无论是否支持,都应当作出裁定,并将民事裁定书向双方当事人送达。对裁定不服,双方当事人都可以上诉。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七条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第一百六十四条 第二款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⑻ 怎样去法院申请执行异议

需要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并且提交申请书,人民法院收到书面异议的日内审查,如果理由成立,会裁定中止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话,会驳回异议。

1、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如下:

第一条异议人提出执行异议或者复议申请人申请复议,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具体的异议或者复议请求、事实、理由等内容,并附下列材料:

(一)异议人或者复议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二)相关证据材料;

(三)送达地址和联系方式。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如下:

(1)第二百二十五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2)第二百二十七条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驳回执行的异议申请书扩展阅读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以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利害关系人提出执行行为异议:

(一)认为人民法院的执行行为违法,妨碍其轮候查封、扣押、冻结的债权受偿的;

(二)认为人民法院的拍卖措施违法,妨碍其参与公平竞价的;

(三)认为人民法院的拍卖、变卖或者以物抵债措施违法,侵害其对执行标的的优先购买权的;

(四)认为人民法院要求协助执行的事项超出其协助范围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

(五)认为其他合法权益受到人民法院违法执行行为侵害的。

2、人民法院对执行行为异议,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异议;

(二)异议成立的,裁定撤销相关执行行为;

(三)异议部分成立的,裁定变更相关执行行为;

(四)异议成立或者部分成立,但执行行为无撤销、变更内容的,裁定异议成立或者相应部分异议成立。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⑼ 当庭申请重新鉴定被法院驳回,能否提异议

请问您说的是哪方面的鉴定?证据鉴定还是伤情鉴定或者其他?

⑽ 符合参与分配条件,法院不准许,法院应出什么手续驳回分配申请

非常正确的答来案是:因为最高人民法院源关于人民法院执行中适用民诉法的若干规定里已经规定,对于执行分配,应该通过执行分配异议之诉的方式解决,因此不存在执行中驳回参与分配用什么文书的问题,这时个假命题。执行中,参与分配的申请执行人都会提交执行分配的申请书。法院依法制作执行分配的方案,并向各申请人送达。各申请人没有异议,法院就按该方案分配。如果有异议,就提出异议,法院也不审查,将异议提交其它申请人。其它申请人不反对,法院就按异议人的异议修改分配方案。如果其它申请人有异议,那么异议人就作为原告,以反对人为被告提起执行分配异议之诉。诉讼是二审终审,诉讼生效后,法院就按照该诉讼的结论予以执行分配。

热点内容
美发店认证 发布:2021-03-16 21:43:38 浏览:443
物业纠纷原因 发布:2021-03-16 21:42:46 浏览:474
全国著名不孕不育医院 发布:2021-03-16 21:42:24 浏览:679
知名明星确诊 发布:2021-03-16 21:42:04 浏览:14
ipad大专有用吗 发布:2021-03-16 21:40:58 浏览:670
公务员协议班值得吗 发布:2021-03-16 21:40:00 浏览:21
知名书店品牌 发布:2021-03-16 21:39:09 浏览:949
q雷授权码在哪里买 发布:2021-03-16 21:38:44 浏览:852
图书天猫转让 发布:2021-03-16 21:38:26 浏览:707
宝宝水杯品牌 发布:2021-03-16 21:35:56 浏览: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