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辖权异议被驳回还可以再
1. 民诉中一开始提出级别管辖异议被驳回之后能否再提仲裁异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1994)第二十六条“当事人达成仲版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权诉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未对人民法院受理该案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2006)第七条"当事人约定争议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协议无效。但一方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另一方未在仲裁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期间内提出异议的除外。"
3、《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1994)第二十条"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或者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另一方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
综上所述,当事人在首次开庭前没有对法院受理案件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您所描述的“没完没了”之结果将不会发生,因为被告并未在首次开庭前提出异议,因此法院有权管辖该案。
2. 管辖权异议上诉驳回后应不应重新确定举证期限
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下称《意见》)第164条中对审限作了专门规定,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的审限,审理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以及处理人民法院之间管辖权争议期间不应计算在内。所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立法原则,在人民法院审理管辖权异议期间出现审限中断后,如果对当事人的举证期限不准中断,是不符合民事诉讼法的立法本意的。此外,人民法院审理当事人的管辖权异议期间,确实需要耗用一定的时间,且当事人在人民法院审理管辖权异议期间,只是提交程序上能够证明管辖权异议是否成立的证据,而不是实体上对自己主张的事实加以证明的证据。
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适用<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有关举证时限规定的通知》第三条规定:当事人在一审答辩期内提出管辖权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在驳回当事人管辖权异议的裁定生效后,依照《证据规定》第三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重新指定不少于三十日的举证期限。但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人民法院可以指定少于三十日的举证期限。从该规定可以看出,在驳回管辖权异议的裁定生效后,法院应当重新指定不少于三十日的举证期限,这已成为当事人的法定权利,任何法院都无权剥夺。
3. 管辖权异议被驳回,但是法院没有下达裁定书而是直接来了新传票应该怎么办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级别管辖异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 被告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管辖权异议,认为受诉人民法院违反级别管辖规定,案件应当由上级人民法院或者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受诉人民法院应当审查,并在受理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裁定:
(一)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二)异议成立的,裁定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第二条 在管辖权异议裁定作出前,原告申请撤回起诉,受诉人民法院作出准予撤回起诉裁定的,对管辖权异议不再审查,并在裁定书中一并写明。由以上可知,管辖权异议的裁定应当用书面形式。你可以跟主审法官说你们没有收到关于管辖权的裁定书,口头通知是违法的!那么法官应该会明白,否则就是程序违法,无效!
4. 一审法院对被告的管辖权异议被驳回后的上诉期限是多久
对驳回管辖异议裁定不服的上诉期是10天。
以你所说,对方已无权就管辖异议再上诉了。
5. 管辖权异议上诉被驳回后还可以再一次提异议吗吗
你好,管辖权异议被驳回,不能再次提出异议,只能对驳回管辖权异议提出上诉。
6. 驳回管辖权异议后是否需要重新确定开庭时间
管辖权异议,是指当事人认为受诉法院或受诉法院向其移送案件的法院对案件无管辖权时,而向受诉法院或受移送案件的法院提出的不服管辖的意见或主张。
管辖权异议被法院裁定驳回后,当事人对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上诉。
在管辖权最终确定之后,有管辖权的法院会重新确定开庭时间。
7. 管辖权异议提出上诉被驳回的可能性大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当事人就级别管辖权提出异议。级别管辖是上下级法院之间就一审案件审理方面的分工。受诉法院审查后认为确无管辖权的,应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告知双方当事人,但不作裁定。
受诉法院拒不移送,当事人向上级法院反映并就此提出异议的,如情况属实确有必要移送的,上级法院应当通知受诉法院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对受诉法院拒不移送且作出实体判决的,上级法院应当以程序违法为由撤销受诉法院的判决,并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
8. 管辖权异议书被驳回.我还可以提交反诉书吗
管辖异议被驳回可以申诉一次。不过没有新的事由,还是被驳回的。
当然要是拖延时间的话,可以提的。
反诉的话,要在举证期届满以前提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