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予离婚驳回原诉
① 离婚上诉为什么被驳回
被驳回的原因: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提出离婚诉讼的;
2、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3、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② 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判驳回诉讼,为什么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③ 起诉离婚如果一方不同意如何不让法院驳回,尽快离婚
根据现行婚姻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是: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因此,法院是否判决离婚,取决于夫妻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当事人若希望法院判决离婚,就应当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双方感情确已破裂(或存在重婚、家庭暴力、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等上述应准予离婚的事由)。
④ 起诉离婚被驳回该怎么办
原告起诉离婚被法院驳回后,有三种选择:
第一,在上诉期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这样一审判决不生效;
第二,等一审判决生效后,过六个月再次起诉离婚;
第三,等一审判决生效后,选择是否再次起诉离婚。
⑤ 起诉离婚怎么驳回
《中华人民共来和国源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如感情己破裂, 调解无效, 应准予离婚,反之就不准予离婚。该法律条款规定,离婚与否、人民法院处理时应作出准予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表述。法律条款及相关的司法解释从末出现过驳回和不驳回离婚诉讼请求的表述,故用驳回原告离婚之诉讼请求来表述不准予离婚,无法律依据。
驳回起诉适用于不符合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的4项起诉条件或属于第111条所列7种情形以及有相关规定的情况。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又起诉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11条第7项的规定,应不予受理。如果已经受理,经审查发现即予驳回起诉。
⑥ 上面写驳回原告离婚诉讼请求是什么意思
就是不支持离婚的诉讼请求
法院不应该这样做出叛决,
要么判决准予离婚或判决不准离婚
哪有驳回离婚的诉讼请求,这个不同于其他民事诉讼
建议上诉处理,一审法院的判决结果不明确,是错误。
要么就是非法同居关系,只能这样处理,建议带上材料,当地咨询律师
⑦ 离婚申请被法院驳回后,如果双方同意了,能再提出诉讼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七)项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可见,适用6个月以后再起诉的条件是:
1、判决不准离婚;
2、没有新情况、新理由。
而对于你所述情况,由于双方已同意离婚,即发生了新情况,具有新的事实理由,可随时向法院重新提起离婚诉讼,但是,应提供证据证明新情况、新理由的存在。
因此,建议:
1、与女方就同意离婚签署一份协议,有关财产分割、孩子抚养权等问题可先搁置,先确认夫妻感情破裂、同意离婚即可;
2、既然女方已经想清楚、同意离婚,若女方不愿意以协议方式确定同意离婚,可要求女方写个声明,只要声明内容有同意离婚即可;
3、若女方都不愿意写书面材料,可做通女方工作,由女方向法院提离婚诉讼,即不受6个月限制。
最后,鉴于双方已谈妥,有关同意离婚的证据,若女方不愿意通过书面形式进行确认,可通过录音、证人证言等等进行保全,以避免六个月过后又变卦。
问题补充:
女方不愿意去提起诉讼,主要是想问一下,男方能不能在6个月内再提出诉讼?
上面回答已提到,在有证据证明出现新情况、理由的情况下,不受6个月限制,可以在6个月内再提出诉讼,在申请立案的时候应向立案庭说清楚原委。
⑧ 离婚案件中驳回起诉请求与裁定不予离婚的区别
驳回诉讼请求是人民法院对当事人实体请求权的一种否定评价。是人民法院认为原告请求的内容没有事实依据或者没有法律依据而作出的对其请求不予支持的判决。只能发生在案件庭审结束之后。
不予离婚是双方不能不满足以下 条件
1.双方自愿离婚。双方当事人对离婚的意,愿必须是真实的、一致的,一方欺骗他方或胁迫他方所达成的协议,不予办理离婚登记。
2.双方须办理过结婚登记,持有结婚登记证明。离婚的主体是夫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非法同居者,不予办理离婚登记。
3.双方当事人须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者不适用离婚的行政程序。
4.双方对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已达成协议。
⑨ 离婚起诉若不受理几天驳回
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回以提起答上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