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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中转站设计

发布时间: 2020-12-24 22:09:23

① 垃圾转运站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编制施工组织设计要熟悉图纸及现场施工要求所编制的施工方案

② 农村垃圾转运站有什么设计规范

垃圾转运站本身要求密封性比较强。
另外运输过程中的要求也比较高。有些在运输过程中会造成二次污染,值得注意的地方。
北京垃圾转运站使用的过程中有些问题值得你参考一下,农村垃圾因为组成结构的不同,有区别。

③ 建筑垃圾临时中转站计划方案(样板)谢谢

建筑垃圾处置实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谁产生、谁承担处置责任的原则。国家鼓励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鼓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优先采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建筑垃圾消纳、综合利用等设施的设置,应当纳入城市市容环境卫生专业规划。

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城市内的工程施工情况,制定建筑垃圾处置计划,合理安排各类建设工程需要回填的建筑垃圾。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应当向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获得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后,方可处置。

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请后的20日内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予以核准的,颁发核准文件;不予核准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的具体条件按照《建设部关于纳入国务院决定的十五项行政许可的条件的规定》执行。

禁止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不得将危险废物混入建筑垃圾,不得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建筑垃圾储运消纳场不得受纳工业垃圾、生活垃圾和有毒有害垃圾。

居民应当将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与生活垃圾分别收集,并堆放到指定地点。建筑垃圾中转站的设置应当方便居民。装饰装修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处置建筑垃圾。

施工单位应当及时清运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并按照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处置,防止污染环境。施工单位不得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运输。

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在运输建筑垃圾时,应当随车携带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按照城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运输路线、时间运行,不得丢弃、遗撒建筑垃圾,不得超出核准范围承运建筑垃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

建筑垃圾处置实行收费制度,收费标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因建设等特殊需要,确需临时占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的,应当征得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3)垃圾中转站设计扩展阅读

建筑垃圾中的许多废弃物经分拣、剔除或粉碎后,大多是可以作为再生资源重新利用的,主要有:

1、利用废弃建筑混凝土和废弃砖石生产粗细骨料,可用于生产相应强度等级的混凝土、砂浆或制备诸如砌块、墙板、地砖等建材制品。粗细骨料添加固化类材料后,也可用于公路路面基层。

2、利用废砖瓦生产骨料,可用于生产再生砖、砌块、墙板、地砖等建材制品。

3、渣土可用于筑路施工、桩基填料、地基基础等。

4、对于废弃木材类建筑垃圾,尚未明显破坏的木材可以直接再用于重建建筑,破损严重的木质构件可作为木质再生板材的原材料或造纸等。

5、废弃路面沥青混合料可按适当比例直接用于再生沥青混凝土。

6、废弃道路混凝土可加工成再生骨料用于配制再生混凝土。

7、废钢材、废钢筋及其他废金属材料可直接再利用或回炉加工。

8、废玻璃、废塑料、废陶瓷等建筑垃圾视情况区别利用。

9、废旧砖瓦为烧粘土类材料,经破碎碾磨成粉体材料时,具有火山灰活性,可以作为混凝土掺合料使用,替代粉煤灰、矿渣粉、石粉等。

④ 垃圾转运站建筑电气设计都需要设置什么

设计照明、防雷和垃圾站里的动力设备配电

⑤ 城市规划中垃圾中转站的建设有没有相关的国家标准

有标准,《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有规定。

根据《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规定:收集站的服务半径不宜超过0.8Km。收集站的规模应根据服务区域内规划人口数量产生的垃圾最大月平均日产量确定,宜达到4t/d以上。 收集站的设备配置应根据其规模,垃圾车厢容积及日运输车次来确定。建筑面积不应小于80m2。

收集站的站前区布置应满足垃圾收集小车、垃圾运输车的通行和方便、安全作业的要求,建筑设计和外部装饰应与周围居民住宅、公共建筑物及环境相协调。收集站应设置一定宽度的绿化带。

垃圾收集点的服务半径不超过 70 米。 在规划建造新住宅区时,未设垃圾收集站的多层住宅每 4 幢应设置一个垃圾收集点,并建造垃圾容器间,安置活动垃圾箱(桶);容器间内应设置排水和通风设施。

(5)垃圾中转站设计扩展阅读:

垃圾处理设施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垃圾处理设施的设置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法规、规划和标准的规定。设施应设置在城市交通便利的地方,并应有利于减少对环境和居民的影响,减少工程建设投资,减少垃圾处理后产品和残渣的运输费用。

2、卫生填埋、焚烧、堆肥、回收利用等应按其相应的适用条件,并应在坚持因地制宜、技术可行、设备可靠、适度规模、综合治理和利用的原则下,合理选择其中之一或适当组合。各类垃圾处理厂内外应种植绿化隔离带,厂内绿化率不应大于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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