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驳回诉讼请求案例
⑴ 离婚案件中驳回起诉请求与裁定不予离婚的区别
驳回诉讼请求是人民法院对当事人实体请求权的一种否定评价。是人民法院认为原告请求的内容没有事实依据或者没有法律依据而作出的对其请求不予支持的判决。只能发生在案件庭审结束之后。
不予离婚是双方不能不满足以下 条件
1.双方自愿离婚。双方当事人对离婚的意,愿必须是真实的、一致的,一方欺骗他方或胁迫他方所达成的协议,不予办理离婚登记。
2.双方须办理过结婚登记,持有结婚登记证明。离婚的主体是夫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非法同居者,不予办理离婚登记。
3.双方当事人须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者不适用离婚的行政程序。
4.双方对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已达成协议。
⑵ 判决书上的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和不准离婚有没有区别
离婚判决书上的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与判决不准离婚,从法解意义上讲,是一样的,都是判决不解除婚姻关系,没有任何区别。只是措词或者写法的不同。
⑶ 驳回诉讼请求二审在次起诉离婚会判离吗
一般是判决准予离婚。
一、以前第一次起诉,法院多用判决:不准离婚专;现在多用:驳属回诉讼请求。
离婚案件中,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离婚案件的关键。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应当由当事人根据 “谁主张,谁举证”的诉讼原则履行各自的举证责任,进行举证证明,并由此承担举证不能而败诉的风险。如果提起离婚诉讼一方不能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便可以原告不能举证或举证不足为由,判决“驳回原告某某的离婚诉讼请求”。
1、原告的离婚诉讼请求因证据不足被驳回后,有了新的证据可以重新起诉。
2、法官作为一个中立的审判人员,“不准离婚”的判决给人一种不讲道理,一种不准离婚的命令,有悖现代司法理念,现在改用“支持”或“驳回”诉讼请求的表述,更加符合现代司法理念。
二、第一次一般是不判离,第二次再次起诉的,一般也就判离了。
第一次不判离,只要是考虑婚姻不易,法庭希望给双方一个冷静的机会;6个月以后,如果第二次再起诉的,本身已经证明原告离婚的意志,结婚与离婚与否,毕竟是双方个人感情上的事,我国法律也规定男女双方都有结婚或离婚的自由。
⑷ 起诉离婚后,法院驳回诉讼请求,想半年后再起诉,这半年期间双方可以见面吗
根据提供的情况,法院驳回诉讼请求后,只有等到半年后才能再起诉,在这半年期间,双方是可以见面的,通过反思,可以和解,达到不离婚的目的。
⑸ 写离婚答辩状能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吗
对于离婚答辩状,可以对离婚起诉状的诉讼请求进行反驳,但由人民法院自行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判决确定。
⑹ 离婚案件中一方乘人之危,违背公序良俗,法院是否可以驳回诉讼请求
若仅凭这句话,那法院没有理由驳回诉讼。凡事都讲求一个证据,有了证据,才能在法庭回上陈请法官做出准确判断。答
离婚诉讼不外乎两个方面:一是财产的分割,二是孩子的抚养权。只要这两方面对你有利,那无论对方出什么幺蛾子都没有关系。
⑺ 离婚后(家庭共同财产)析产纠纷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你好
如果是一审判决,不服的可以在上诉期内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的,
希望对你有帮助。
⑻ 上法院起诉离婚,法院驳回诉讼请求,还能继续起诉吗
上法院起诉离婚,法院驳回诉讼请求,还能继续起诉。需要在一审之后6个月再提出离婚诉讼。
《民事诉讼法》规定:
第一百二十四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⑼ 上面写驳回原告离婚诉讼请求是什么意思
就是不支持离婚的诉讼请求
法院不应该这样做出叛决,
要么判决准予离婚或判决不准离婚
哪有驳回离婚的诉讼请求,这个不同于其他民事诉讼
建议上诉处理,一审法院的判决结果不明确,是错误。
要么就是非法同居关系,只能这样处理,建议带上材料,当地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