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再审最高法驳回怎么办
1. 请问:已申诉到最高法院被驳回不服该怎么办
只要你找到充足的,有力的新证据。你还可以继续去申诉。虽然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可以申诉。但如果你没有新的强有力的补充证据。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将会不予受理。
由最高院驳回的刑事案件,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第二审的判决、裁定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都是终审的判决、裁定。因此,最高人民法院驳回的刑事案件属于终审裁定。
第二百四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2. 当省高等法院驳回再审申请时怎么办
一般来说,再审已经被驳回以后就不能再申请再审了,之后就只能向法院申诉,效力就完全不专一样了。
《关于受理审属查民事申请再审案件的若干意见》
第三十一条再审申请被裁定驳回后,申请再审人以相同理由再次申请再审的,不作为申请再审案件审查处理。
申请再审人不服驳回其再审申请的裁定,向作出驳回裁定法院的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的,不作为申请再审案件审查处理。
(2)刑事再审最高法驳回怎么办扩展阅读:
法院对申请人的再审申请予以驳回时,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检察意见或者抗诉,检察机关会实施审判监督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一)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
(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
(三)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
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决定。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第二百一十条人民检察院因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需要,可以向当事人或者案外人调查核实有关情况。
3. 申请再审被最高院驳回,可否向最高检提起抗诉
申请再审被最高院驳回,可以向最高检申诉,要求最高检提起抗诉。版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权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一)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
(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
(三)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
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决定。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4. 申请再审被驳回怎么办
一、申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抗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二百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提出抗诉。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二百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并报上级人民检察院备案;也可以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二、对再审裁定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1、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
2、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
3、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
三、对二审判决申请检察院抗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一十八条当事人的再审申请被上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后,人民检察院对原判决、裁定、调解书提出抗诉,抗诉事由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情形之一的,受理抗诉的人民法院可以交由下一级人民法院。
第四百二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因人民检察院抗诉或者检察建议裁定再审的案件,不受此前已经作出的驳回当事人再审申请裁定的影响。
四、最高人民法院提审或指令再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4)刑事再审最高法驳回怎么办扩展阅读:
对民事案件申请再审的次数限制是:
1、申请再审人就同一民事案件向同一人民法院一般只能申请再审一次;
2、对经两级人民法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复查均驳回的民事案件,申请再审人再次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3、对经作出生效裁判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后维持原判的民事案件,申请再审人再次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4、对最高人民法院再审裁判或者复查驳回的民事案件,申请再审人仍不服提出再审申请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网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
5. 最高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找谁申请再审监督
驳回再审就是中级法院重新审理;
关于再审监督就是中级法院的审判监督庭监督,每一级法院都有审判监督庭这个部门,专门处理原、被告对判决的异议。
6. 如果到高级法院申请再审仍然被驳回怎么办可以向最高法院申请吗
只能向上海人大复及其常委或制者全国人大及其常委反应,让人大代表提案由人大会议或其常委会对此司法解释作法律解释。 即使再申请再审效果也不大,因为再审只审查程序,不对案件实体进行审查,也就是说程序合法,实体内容不合法也有可能会被驳回申请的。如果是实体确有问题,只能通过法院自身的错案纠错制度和检察院的抗诉才会改判的。 还有的是地方的普遍性法律法规不是诉讼对象,是没法起诉的,即使起诉,法院也不会受理。
7. 行政官司以被最高法院驳回申请再审该怎么办
您好 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8. 高级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后,如何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诉
向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提交申诉状,地址:北京市东交民巷号最高人民法院,邮编100745.
9. 高级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后,如何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诉
向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提交申诉状,地址:北京市东交民巷27号最高人民法院,邮编100745.
10. 最高法院受理再审,开庭询问后驳回,符合法律程序吗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后,根据不同情况,可以分别作出如下三种判决:判决驳回上诉、依法改判和裁定发回重审。
第二审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确认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应判决驳回其诉,维持原判决。人民法院这样的做法体现的还是上诉案件的全面审查原则。按此精神,如果原判决在认定事实适用法律方面有不正确之处,就不能适用该种判决。显然,这与上诉案件有限审查原则和处分原则的立法精神是不相符的。按照两原则的精神,只要上诉请求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原则上就可以维持一审判决的全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