驳回荒地合同无效判决
㈠ 法院有权直接解除其他方式承包荒地合同吗
不可以。
合同解除是合同当事人的权利,相关纠纷法院应当遵循不告不理的原则,如回果原告并未提答出解除合同的请求,那么法院不能主动判决解除合同。
合同的解除和无效不同,无效是一种法律评价,法院作为审判机关可以对双方之间的合同效力进行评判和认定,无效合同不因双方的主观意愿而改变。而解除更多是当事人对合同效力的一种选择,是一种权利,法院不能越过当事人而替当事人作出选择。
㈡ 法院判决买卖土地合同无效后买方拒不退还土地该怎么办
可以去当地人土地局执法部门要求做土地仲裁,各方举证,买卖土地本身不生效,所这他在仲裁庭上提供这个买卖土地合同作为证据无效,所这这个地还是你的,仲裁后,他再不归还土地,就犯法了,
㈢ 第三人确认合同无效,驳回起诉的民事裁定书样本
民事裁定书(驳回起诉用
本院认为,……(写明驳回起诉的理由)。依照……(写明裁定所依据的法律条款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的起诉。
……(写明诉讼费用的负担)。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人民法院。
一、 驳回诉讼的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二、 裁定驳回起诉的几种情形
1、主体不适格,既包括原告主体不适格,也包括被告主体不适格。
2、被告不明确。
3、没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
4、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
5、受案后发现属于刑事犯罪、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
6、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时未声明有仲裁协议,受理案件后,被告在答辩期内以双方当事人曾自愿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应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为由提出管辖权异议,人民法院审查属实后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但仲裁协议、仲裁条款无效、失效或者内容不明确无法执行的除外。
7、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发现双方当事人所争议的是劳动争议,依据劳动仲裁前置原则,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告知原告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人民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后,发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的事项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范围,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
8、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又起诉,人民法院受理后才发现的,应当依法裁定驳回起诉。
9、对判决、裁定以及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原告又以同一事实、理由起诉的,人民法院受理后才发现的,依法裁定驳回起诉,但从程序上撤诉、因证据不足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的除外。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案件,裁判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因新情况、新理由,一方当事人再行起诉要求增加或者减少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作为新案处理。
10、人民法院认为依法应当裁定驳回起诉的其他情形。
㈣ 别人拿土地合同起诉我侵权我起诉他合同无效,法院判我证据不足驳回,我怎么上诉
如果是一审判决,不服,15天内写好上诉状在原审法院上诉就行了。至于一审判决是否正确,有无上诉必要,建议带材料找律师研究后分析。
㈤ 起诉合同无效,法院驳回起诉,能否再诉撤销
1、如果法院在庭审过程中没有通过宣读或者送达的时候将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告知的话,则原告可以以次要求变更诉讼请求。但在法律实践中难度比较大。
2、就同一诉讼请求,起诉不可能被立案了,建议你提上诉,同时要求法院撤销原一审判决。
㈥ 请大师支招,一件关于确认土地承包合同有效纠纷,现已终审,当事人申请再审,高院不受理,怎么办
谁是原告啊?他撤诉不就行了。另外1亩半地养活不了一家人,,还不如打工呢,你说的可能不是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土地,那样很难维护
㈦ 原告起诉合同无效,被法院驳回,是否就可以认为合同有效初审,终审都驳回。
1、如果法院在庭审过程中没有通过宣读或者送达的时候将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告知内的话,则原告可容以以次要求变更诉讼请求。但在法律实践中难度比较大。
2、就同一诉讼请求,起诉不可能被立案了,建议你提上诉,同时要求法院撤销原一审判决。
㈧ 最高法院合同无效结算条款是否有效判决书
合同无效的,不影响抄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本案中,结算条款是否属于争议解决方法之条款,应当根据合同的实际情况进行判定。
法条链接:《合同法》
1、第五十六条 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2、第五十七条 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