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人防车位驳回
1. 人防车位最新规定
1.
产权车位 开发商拥有产权的地下车位,可用于出售、出租或赠送,产权年限为70年.根据《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二条,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建造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所有权属于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但有相反证据证明的除外.
2.
公摊车位 (1)根据《物权法》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2)根据国家法律或当地政府规定应无偿交付给业主使用的,小区在规划时已经明确车库作为公共配套设施的功能,将建车库作为开发商的法定义务.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3)又或者开发商在计算公摊面积时已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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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防车位 国家人防工程内建设的车位属于人防车位,按照《物权法》和《人民防空法》中“谁投资,谁受益”原则,在不影响人防功能和满足业主车位需求的情况下,投资建设方享有人防车位的使用权,使用年限不超过20年,可用于出租获取收益,国家战时无条件征用. 地下停车位有必要买吗 在上述三种类型车位中的公摊车位是不需要购买的,业主享有使用权.车位产权一直
2. 可以起诉卖人防车位的开发商吗
可以。人防车位是不能买卖的。人防车位所占的面积属于人防工程,而人防工程又是属于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的,根据有关规定,国防资产属于国家所有。此外,建设部相关条例已明确规定,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不计入公用建筑面积。因此,人防车位既不属于开发商,也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该类车位也不可以购买产权。
开发商售卖人防车位的合同是无效合同,当事人可以起诉要求返还财产,如果受到损失还可以要求赔偿。
《人民防空法》
第十八条人民防空工程包括为保障战时人员与物资掩蔽、人民防空指挥、医疗救护等而单独修建的地下防护建筑,以及结合地面建筑修建的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
第二十二条城市新建民用建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
第四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对当事人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可以对个人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并处一万元至五万元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损失:
(一)侵占人民防空工程的;
《合同法》
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五十八条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3. 将人防工程改为人防车位需要审批吗
《人防法》第二十六条 国家鼓励平时利用人民防空工程为经济建设和回人民生活服务。平时答利用人民防空工程,不得影响其防空效能。
公用的人民防空工程,由人防主管部门负责;单位修建或者使用的人民防空工程,按照国家规定由单位负责;个人投资建设的人民防空工程由投资者负责。开发利用人民防空工程和设施,应当与其设计用途相适应,符合环境保护、消防安全等有关要求,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应手续。如对原人防工程进行改造并改变用途,应当报经当地人防主管部门批准。
4. 强迫高价要业主租人防车位去那里投诉
这个问题是关于民生的问题,我们这个地方我们可以直接打市长热线去寻求帮助,不知道你那个地方是什么渠道?
5. 买了人防车位可以起诉开发商吗具体操作流程如何呢
可以。人防车位是不能买卖的。人防车位所占的面积属于人防工程,而人防工程又是属于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的,根据有关规定,国防资产属于国家所有。此外,建设部相关条例已明确规定,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不计入公用建筑面积。因此,人防车位既不属于开发商,也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该类车位也不可以购买产权。
开发商售卖人防车位的合同是无效合同,当事人可以起诉要求返还财产,如果受到损失还可以要求赔偿。
《人民防空法》
第十八条人民防空工程包括为保障战时人员与物资掩蔽、人民防空指挥、医疗救护等而单独修建的地下防护建筑,以及结合地面建筑修建的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
第二十二条城市新建民用建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
第四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对当事人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可以对个人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并处一万元至五万元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损失:
(一)侵占人民防空工程的;
《合同法》
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五十八条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6. 开发商地下室车位不属于人防车位得卖给业主不买不让他停放制造门路对外这样合法吗
是合法的正当措施,保护自己的财产不被侵占。
开发商开发的房产,包括地下室车库车位,在出售前拥有产权。
7. 南昌市尚水花园是人防车位吗
他们应该不是人防车位,他们只是普通的车位
8. 请求大家帮帮我前两天刚定了一个人防车位,后面我才知道人防车位是不能买卖的,交了一万定金开发商不退咱
那就先办理购买手续,然后拿着车位购买合同,收费发票,去人防管理办公室举报开发商私自出售人防设施。看他退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