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申请撤销仲裁裁决被驳回后怎么办
①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后被驳回是否能申请不予执行
已经驳回说明就是申请的仲裁被驳回了,不能再申请其他的了。
② 中级人民法院裁决驳回公司申请撤销劳动仲裁裁决书之后,执行法官说还能上诉
这是撤销仲裁裁决的案件,一审就生效了,没有上诉权。建议找执行法官反映,并要求尽快划款。
③ 撤销仲裁裁决被驳回后可以再提不予执行吗
附带说明的是,最抄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第18条第4款规定,当事人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被驳回后,又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但当事人以仲裁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或者第(五)项规定情形的为由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第23条第 4款规定,人民法院已经受理一方当事人撤销仲裁裁决申请后,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该仲裁裁决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第24条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被驳回后,又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以民诉法第二百一十七条第(五)项规定情形为由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但对本案的情形却没有规定,建议对此作出规定。
④ 向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被驳回后还能申诉吗向哪个法院申诉才对
应该是不可以了 表面法院已经完成审核 认定仲裁的裁决
⑤ 劳动仲裁裁决后,劳动者向基层法院提起诉讼,用人单位向中院申请撤销被驳回,用人单位可以向基层法院起诉吗
在此情况下,受理撤裁申请的中院应当作出裁定中止审理撤裁案件,待基层法院作出裁决后,视其结果而决定是继续审理还是裁定终结撤裁程序。其理由在于:中院受理的撤裁申请案件,其诉讼标的为生效的仲裁裁决,若此终局裁决失去法律效力,仍对其进行审理不仅实无必要,也浪费诉讼资源,徒增当事人的诉累,不符合诉讼经济原则。而在基层法院作出具体的判决或裁定前,终局裁决的法律效力只是处于暂不生效的状态,其最终效力如何,需待基层法院的作出的判决或裁定而定。因此,在基层法院受理了劳动者的起诉后,若劳动者申请撤回起诉且经法院裁定准许,或劳动者起诉时已超过时效而被法院裁定驳回,则终局裁决恢复法律效力,撤裁申请案件的诉讼标的被确定化,中院恢复审理申请撤裁案件。若劳动者在法定期间内起诉且坚持诉讼的,基层法院则应对此劳动争议案件作出实体判决,终局裁决失去法律效力,永不生效。至此,中院受理的申请撤裁案件的诉讼标的已不存在,继续审理已无必要,故应作出裁定终结撤裁程序。因此,对劳动争议的终局裁决,若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分别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撤裁,中院受理后应裁定中止审理撤裁申请案件。终局裁决若因基层法院作出实体判决而失效,中院则作出裁定终结撤裁申请程序(我国民事诉讼法中对终结诉讼程序的情况列明中并不含有此种情况,但其终结诉讼的法理依据是一致的)。若终局裁决因基层法院裁定准许劳动者撤回起诉或裁定驳回劳动者的起诉而恢复效力,中院则应恢复审理撤裁申请案件。所以,能理解你的担心和顾虑,但是,没必要这么着急在基层法院作出反诉的行为,等基层法院判决后,对于基层法庭判决不服的,还是可以向中院提出诉讼要求的。
⑥ 中级人民法院驳回公司的撤销劳动仲裁裁决申请书之后劳动者应如何拿到薪酬
没搞懂你说的是什么意思。你是不是说你先提起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了,劳动仲裁审理版此权案时,一裁终局了,然后被申请人向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要求撤销劳动争议仲裁的一裁终局的裁决书?如果是这样,经中级人民法院维持,你的仲裁裁决书就生效了,可以到法院的执行庭申请强制执行!
⑦ 劳动仲裁后,公司上诉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已经立案,还会被驳回申请吗
一般情况下,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之后会对案件进行审理。如果不符回合撤销的情形,则可以答裁定驳回申请。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⑧ 申请撤销劳动仲裁裁决被驳回后,还可以再起诉吗
应该是不能了,你说的是申请撤销劳动仲裁,应该是不需要再起诉了吧。对于法律常识不了解,你可以直接上律师吧询问。
⑨ 企业上诉申请撤销仲裁,被驳回后多久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您好,鉴于您所提供的案情不是非常清晰,简单说几点,不尽之处,您可以追问:
一、如果该纠纷是商事仲裁纠纷:
商事仲裁,一裁终局,你可以在仲裁裁决生效后,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也就是说,对方不服仲裁裁决,提出异议,并不影响您申请强制执行。如果裁决书载明“仲裁书作出之日生效”,那您就可以填写4月1日这个日期。
针对商事仲裁,不存在“上诉”的问题,根据《仲裁法》的相关规定,对方如果不服,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假设您已经申请执行商事仲裁裁决,法院在受理对方申请撤销的请求后,会先中止执行程序,根据查明情况,判断是否继续执行。
二、如果该纠纷是劳动争议纠纷中的劳动仲裁:
对方对于劳动仲裁不服,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注意此时在法律程序上是一审程序,如果法院驳回了对方的诉讼请求,在判决书载明的生效期限内,对方还可以在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二审,这才是法律上的“上诉”。那么此时仲裁书、一审判决书,都未生效,您就不能申请执行。
如果对方提起二审,二审法院依然判决驳回上诉,那么相关法律文书的生效时期是对方收到二审判决书时,以二审判决书中载明的生效期间为准。
三、关于你是否举证证明的问题。
在实务中,一般您申请执行时,填写稍有误差法院是可以容忍的,因为您并不了解他们的送达情况,如果有问题,执行法官会告诉您,让您更改,一般不用举证。所以,关键点不是举证,而是您手里的法律文书是否已经生效。
以上,希望能够对你有所帮助。
⑩ 劳动仲裁裁决后用人单位不服该裁决向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被驳回后又向管辖地(补充问题继续)
收到裁决书来15日内提出诉讼的规定自是必须要遵守的,超出一天都不会受理了。就等于认可了仲裁结果。
劳动争议必须经过仲裁,否则人民法院不直接受理。个人不服仲裁结果也可以在15日(包括休息日)内提出诉讼。
第五十条 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