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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驳回执行申请

发布时间: 2021-01-08 18:40:19

『壹』 口头驳回追加被执行人申请,如何上诉

可以申诉。参看《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贰』 申请执行如被法院驳回我可以上诉吗

民诉法修改后,各地法院对此问题规定不一。以前,一般仲裁裁决不予执行的审查由执行局自己的裁决合议庭裁决,裁决后一般赋予向上级法院申请复议的权利。很多裁决不予执行的案件,上级法院复议后又裁决驳回不予执行申请。现在不少地方将执行裁决权从执行局分立,由其它部门审查,这样就没有规定有复议的权利,裁决不予执行就终局裁决。也有法院裁决不予执行后,申请执行人不服,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然后法院将裁决不予执行理解为一个执行行为,这样申请执行人就可以提出执行异议,而执行异议根据民诉法202条的规定,可以申请复议。这样,间接取得复议权,可能上级法院裁定驳回不予执行申请。同时仲裁裁决不予执行的审查,都是中级法院,那么申请复议,就只有到高级法院了。

『叁』 法院收到被执行人提交的中止执行申请书,法院可以口头驳回么我要申请复议,上诉

法院收到被执行人提交的中止执行申请书,法院可以口头驳回。
但如果被执行人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要求法院中止执行,法院应当在15天之内给被执行人答复。答复的形式不能口头,必须是裁定书。对裁定不服,还可以上诉。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第二百五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肆』 申请强制执行,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请问到一审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时,是否需要提交二审判决书

需要的,因为一审上诉后,如果你不提供二审文书的话,负责立案的法官无法判别该一审文书是否已经发生效力,以及是否判决内容有变化,所以需要提供二审文书

『伍』 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可否立即申请强制执行

您好,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根据一审判决书在判决中确定的被告履行法律义务的期限,
到期后被告未履行,
或者未全部履行判决义务的,
原告可以在两年内向一审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望采纳,谢谢

『陆』 二审驳回维持原判,强制执行申请书怎么写申请执行依据是写一审判决文号,还是二审判决文号望指点迷经

申请执行依据:一审二审的判决或裁定书及其编号。

申请事实与理由:简述判决的内容,现在已经生效,被申请人拒不履行,特得出申请。

『柒』 驳回执行回转申请的裁定能不能上诉

1、有效,对方可以申请再审,但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版出;2、对方申权请再审,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第二百零五条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本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捌』 民事案件,不服一审判决,上诉后,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申请强制执行去一审法院还是法院二审,

去基层法院申请执行的。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一条有明确的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至于如何申请,其实非常简单:写一个强制执行申请书,然后附上一审、二审的判决书,还有你的身份证直接去基层法院执行局(不是镇法庭哦)申请执行就可以了。

(8)上诉驳回执行申请扩展阅读:

关于强制执行法院管辖权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2年修正)第十九章一般规定

第二百二十四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二十九条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函件后,必须在十五日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结果及时函复委托人民法院;在三十日内如果还未执行完毕,也应当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法院。

受委托人民法院自收到委托函件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执行的,委托人民法院可以请求受委托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受委托人民法院执行。

『玖』 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强制执行申请书怎么写申请执行依据是写一审判决文号,还是二审判决文号望指点

1、申请执行依据中写“二审判决书”字号、“一审判决书”字号及主文多少项。
2、写法:先交待案件争议的当事人及案由,再写经后一审判决情况,二审判情况。
3、申请执行的内容:即一审判决书第几项。
附一审、二审判决书复印件,能证明申请人身份的有效证件。

『拾』 执行回转申请被驳回后是否可以上诉

1、有效,对方可以申请再审,但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版2、对方申权请再审,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第二百零五条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本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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