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被驳回房子保全
1. 一审中原告被驳回,在二审开庭后原告申请财产保全成功,是不是意味着被告输了
没有必然联系。
2. 年底了法院驳回诉讼,房屋买卖案件有房产保全上诉中院还可能驳回吗
年底了,法院驳回诉讼房屋买卖案件,有房产保全,上诉中院是也许会驳回。
3. 诉讼被驳回时的己申请的财产保全怎么办
财产保全是不能续封的,并且如果对方当事人提供担保,就要解除财产保全。《民诉法》版里面规权定了财产保全后提起诉讼的期限,没有续封的规定。
如果是判决已经生效,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
《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三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不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
4. 驳回财产保全申请是否能提起上诉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不管是诉讼财产保全还是诉前财产保全,财产保全的裁定一旦作出,就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得提起上诉。但是当事人对财产保全的裁定不服的,可以向作出裁定的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人民法院复议认为裁定正确的,驳回申请;认为裁定不当的,作出新的裁定,变更或者撤销原裁定。
5. 一审法院保全了不动产,,二审高院终审裁定撤销一审判决,驳回原告起诉,被保全的财产应该予以解封吗
只是由于动产或者不动产的不同,期限有区别,但是期限到了可以继续查封或者保全的目的是为了在诉前控制被告人的通常法院在保全前都会要求原告提供担保的。
6. 法院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被告胜诉后怎么解除保全
被告可以提出解除财产保全的申请,如果因财产保全造成损失的,可以要求原告进行赔偿。
法条链接:《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五条
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7. 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后,保全措施是依职权解除还是依申请解除
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抄后,保全措施是依职权解除,也可以依申请解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保全人应当及时申请解除保全:
(一)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
(二)仲裁机构不予受理仲裁申请、准许撤回仲裁申请或者按撤回仲裁申请处理的;
(三)仲裁申请或者请求被仲裁裁决驳回的;
(四)其他人民法院对起诉不予受理、准许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
(五)起诉或者诉讼请求被其他人民法院生效裁判驳回的;
(六)申请保全人应当申请解除保全的其他情形。
人民法院收到解除保全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裁定解除保全;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裁定解除保全。
申请保全人未及时申请人民法院解除保全,应当赔偿被保全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被保全人申请解除保全,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在本条第二款规定的期间内裁定解除保全。
8. 诉讼驳回是不是意味着房屋保全也得撤销
是的,因为诉讼保全的前提是,要么是诉讼正在进行或者将要进行,如果诉讼被法院驳回,保全也就没有必要了,法院也会自动撤销。
9. 离婚起诉被驳回,财产还能继续保全
不能继续保全,如果原告没有申请解封,对方因此造成损失的,离婚时可能会提起赔偿。
10. 诉状被驳回,财产保全费能退吗
诉状被驳回,财产保全费一般是不能退的。
1、保全金是指当事人申请法院进行财产保全时向法院缴纳的费用。是诉讼费用,可以请求法院判决败诉方承担,对保全金,法院不予退还。
2、在申请保全时候法院有可能让当事人交纳保证金,那个费用是可以全退的。
3、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
2、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3、申请财产保全需要提交保全担保,额度与诉讼请求的额度相当。
4、财产保全担保,也叫诉讼保全,是指财产保全的申请人在申请财产保全时向人民法院提供的担保,即法院审理案件时,在作出判决前为防止当事人(被告)转移、隐匿、变卖财产,依职权对财产作出的保护措施,以保证将来判决生效后能得到顺利执行。
备注: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法院应对保全错误负赔偿责任。所以,提交财产保全申请时,法院一般会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应的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