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子驳回重审是什么意思
❶ 案件重审是什么意思
您好,案件发回重审制度是民事诉讼程序确立的一项重要制度。发回重审是二审、再审法院经过对一审上诉案件审理认为一审法院的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一审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或者一审判决遗漏当事人、诉讼请求等四种事由;由二审法院作出撤销一审判决的裁定,将案件发回一审法院重新审理的审判制度。
二审程序中发回重审的情形:
(1)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民事诉讼法》第170条的规定)。
(2)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民事诉讼法》第170条的规定)。
(3)对当事人在一审中已经提出的诉讼请求,原审人民法院未作审理、判决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最高人民法院《若干意见》第182条的规定)。
(4)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在一审中未参加诉讼,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予以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最高人民法院《若干意见》第183条的规定)
(5)一审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上诉后,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应当判决离婚的,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与子女抚养、财产问题一并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最高人民法院《若干意见》第185条的规定)
审判监督程序中发回重审的情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若干意见》的规定,审判监督程序中发回重审的情形包括:
(1)人民法院提审或者按照第二审程序再审的案件,在审理中发现原一、二审判决具有《若干意见》第181条规定的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况,即审理本案的审判人员、书记员应当回避未回避的,未经开庭审理而作出判决的,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未经传票传唤而缺席判决的,其他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况,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裁定撤销一、二审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最高人民法院《若干意见》第210条第2款的规定)
(2)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人民法院发现原一、二审判决遗漏了应当参加的当事人的,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予以调解,调解不成的,裁定撤销一、二审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最高人民法院《若干意见》第211条的规定)
根据《民事诉讼法》一百七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对发回重审的次数做出了限制,避免了不断上诉的循环。
❷ 什么情况下二审法院会把案子发回重审
二审程序中发回重审的情形:
(1)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民事诉讼法》第170条的规定)。
(2)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民事诉讼法》第170条的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3)对当事人在第一审程序中已经提出的诉讼请求,原审人民法院未作审理、判决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326条规定)
(4)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或者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在第一审程序中未参加诉讼,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予以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327条规定)
(5)一审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上诉后,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应当判决离婚的,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与子女抚养、财产问题一并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329条规定)
❸ 高院发回重审意味什么
一般中院作为一审法院高院二审,那发回重审就是发回一审法院重审,走审判监督程序。
具体的审理时间视案件的复杂情况的不同而不同,你可以想象一下一审审理这个案子总共用了多久,发回重审一般也和一审审理时间相差不大。二审法院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主要原因有二点,或者程序违法,可能影响公正审判。或者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也称实体违法。
中院作为一审法院也就是说这个案件影响较大,可能一审中会被判处死刑。如果发回重审能有确实证据证明认定一审案件中存在不公正的审判(违反有关公开审判规定的,违反回避制度的,剥夺或限制了当时人的法定诉讼权利,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的。
其他一些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或者原法院认定的事情不清证据不足的,是有可能减刑或改判的。
(3)案子驳回重审是什么意思扩展阅读: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一条第(三)项规定,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由于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也可以查清事实后改判。当事人对重审案件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原审判决遗漏了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或者诉讼请求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撤销原审判决,发回重审。
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十一条第三款规定,原审判决遗漏行政赔偿请求,第二审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依法应当予以赔偿的,在确认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同时,可以就行政赔偿问题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就行政赔偿部分发回重审。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法院网-行政案件发回重审规定的理解和适用
❹ 案件二审发回重审是怎么回事
说明一审没有查清事实,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本意见仅根据提问者的描述作出,最终意见应以有关事实经具体核实后再行确定,本回答不作为最终的律师法律意见。
❺ 经济案子发回重审是啥意思
经济案件发回重审一般是因为被告对判决有异议,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这种情况占多数。因原告对判决有异议而发回重审的不多。
❻ 请问申诉成功后,案子发回原审法院重审,这时重审是个什么程序
还是按照一审的程序来开庭审理。重审的案件有两种:1.二审法院经过审查认为一专审判决属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2.二审法院发现原审法院有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情形,应当撤销原判,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这些情形是:1.违反法律有关公开审判规定的;2.违反回避制度的;3.剥夺或者严重限制了当事人的法定诉讼权利,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4.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的;5.其他违法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我们国家现在实行的是两审终审制,对于一审判决不服时可以依法提出上诉。不服一审判决的上诉期限为15日从送达判决书之日起计算,不服一审裁定的上诉期限为10日从送达裁定书之日计算。
❼ 检察院发回派出所案子重审是什么意思
毛线,你说的是退回补充侦查。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遗专漏罪行、遗漏同案犯属罪嫌疑人等情形,认为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提出具体的书面意见,连同案卷材料一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人民检察院也可以自行侦查,必要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只有二审法院经过对一审上诉案件审理认为一审法院的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一审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或者一审判决遗漏当事人、诉讼请求等四种事由;才能由二审法院作出撤销一审判决的裁定,将案件发回一审法院重新审理。
❽ 审判委员会的案子到中院发回重审是何意思
金钥匙法律咨询(微信公众号)为您解答:依据现行法律,符合以下条件的二审法院发回重审:
二审程序中发回重审的情形:
(1)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民事诉讼法》第153条的规定)。
(2)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民事诉讼法》第153条的规定)。
(3)对当事人在一审中已经提出的诉讼请求,原审人民法院未作审理、判决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最高人民法院《若干意见》第182条的规定)。
(4)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在一审中未参加诉讼,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予以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最高人民法院《若干意见》第183条的规定)
(5)一审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上诉后,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应当判决离婚的,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与子女抚养、财产问题一并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最高人民法院《若干意见》第185条的规定)
发回重审可以这样简单理解,一审审判质量差,退回去翻工,由一审法院另行组成审判组织重新审理。
希望以上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❾ 同一个案子驳回重审后两次判决书都一样中级人民法院都没有采纳再次驳回是什么
有文化的黑社会法官,院长要直接开除严杳腐败……
❿ 发回重审的民事案件按什么程序审理
按相关来法律规定,发回重审的案自件,原审人民法院应当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
审理再审案件,原来是第一审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原来是第二审的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四十条人民法院审理第二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必须是单数。
发回重审的案件,原审人民法院应当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
审理再审案件,原来是第一审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原来是第二审的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
(10)案子驳回重审是什么意思扩展阅读:
发回重审制度是民事诉讼程序确立的一项重要制度。发回重审是二审法院经过对一审上诉案件审理认为一审法院的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或者一审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
或者一审判决遗漏当事人、诉讼请求等四种事由;由二审法院作出撤销一审判决的裁定,将案件发回一审法院重新审理的审判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