驳回行政复议后的诉状
『壹』 行政起诉状中的被告如何确定
行政诉讼的被告一般都是行政机关,但由于行政机关是一个庞大、复杂的组织系统,其内部组成机构各式各样,因而在不同的行政诉讼中,具体被告的确认也有所不同。
一是经批准实施具体行政行为时被告的确定。实践中会出现下级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事先必须经过上级行政机关批准的情况,此时如果当事人起诉,就会产生是将上级批准机关还是将下级实施具体行政行为的机关作为被告的问题。一般来讲,当事人不服经上级机关批准的具体行政行为而起诉的,应当以在对外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上署名的机关为被告。也就是说,谁在对外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上署名,经批准的具体行政行为就视为是谁的行为,谁就是被告。
二是行政复议机关不作为情形时被告的确定。行政复议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后,必须在法定期限内审查被申请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作出复议决定。如果行政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间不作出复议决定,就存在当事人以谁为被告起诉的问题。此种情形一般是取决于当事人:如果对原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如果是对行政复议机关法定期间不作为行为不服的,那么行政复议机关就是被告。
四是行政机关新组建机构时被告的确定。现实生活中,许多地方政府为适应行政管理需要,组建了诸如跨部门联合管理机构等新的行政机构,并赋予其相应的行政权力。对于这些机构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能否直接以其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依据“谁主体,谁被告”的规则,如果这些组建的机构是行政主体,就能作为被告;如果不具备行政主体地位,则当事人只能以组建该机构的行政机关为被告。
五是行政机关被撤销情形时被告的确定。行政机关被撤销的,一般由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为被告。因为行政机关可以撤销,但其职权不能消灭,只能发生转移,而职权与职责应当一致,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就应当履行其作为被告的职责。
六是行政机关与非行政机关共同署名时被告的确定。现实生活中,经常出现行政机关与非行政机关共同署名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情形。一般而言,如果非行政机关不具备行政主体资格,那么被告只能是行政机关;但如果非行政机关也具备行政主体资格,那么当事人就可以将行政机关和非行政机关作为共同被告提起行政诉讼。(D)
『贰』 行政诉讼状格式
行政起诉状(公民提起行政诉讼用) 原告:
姓名 ,性别 ,年龄 ,民族 ,籍贯 ,职业 ,
工作单位 ,住址 。
被告:
名称 ,地址 ,
法定代表人 ,职务 ,电话 。
案由 。
诉讼请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事实与理由: 。
为此,特向你院提起诉讼,请依法公正判决。
此致
___________人民法院
原告:(签章)
年 月 日
附注:
1.本状及副本 份;
2.证物 件;
3.书证 件。
注意:
行政起诉状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不服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而用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一种文书。
行政起诉状是由以下六大部分组成:
① 标题。标题写行政起诉状,或行政诉状。
②
原告人和被告人的基本情况。原告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原告是单位的,则写明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和职务等。被告的基本情况包括: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和职务等。
③ 案由和诉讼请求。案由即为何提起诉讼,一般简明地表述为对某行政机关的某具体行政行为不服。诉讼请求是原告提起诉讼要达到的目的或要求。
④ 事实和理由。这是行政起诉状的核心部分。
⑤ 结尾。写明行政起诉状所要提交的人民法院、具状人签章和年、月、日。
⑥ 附项。写明向人民法院提供的诉状及附本份数、随起诉状一起提交的有关证据及数量等。
『叁』 不服行政复议判决 行政起诉状该怎么写
重点是不服的事实与理由,建议委托律师详谈帮助为好。
『肆』 工伤行政复议维持不认定起诉状被告应是政府吗
工伤认定的大前提是三个: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工作原因。
你先自己判断 是不是工伤。
如果你肯定是,而当地劳动部门不予认定,起诉主体是当地劳动行政机构。
『伍』 不服县某某局的行政决定,向市局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又将提起诉讼,被告是市局,诉状中的诉求判令...
根据<行政自诉讼法>第25条第2款规定:"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行政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即市局改变原决定,以市局为被告;否则为县局
『陆』 一月16日收到复议决定书,二月三日邮寄起诉状过诉讼时效了吗
1月16日收到复议决定书,2月3日邮寄起诉状,超过了起诉时限,法院不会立案受理的。
16日收到专复议决定书,到31日满属15天,就是说,必须在31日前邮寄起诉状,直到2月3日才邮寄,当然超过了15天的起诉期限。
即使立案受理,只要法院查明上述事实,就会裁定驳回起诉的,因为已经丧失了胜诉权。
《行政复议法》第十九条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机关决定不予受理或者受理后超过行政复议期限不作答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自收到不予受理决定书之日起或者行政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柒』 行政复议维持后起诉状里要不要请求撤销复议机关的决定书
处罚机关和复议机关共同告,要求撤销处理决定书和复议决定书。
『捌』 行政复议后多少天起诉
申请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8)驳回行政复议后的诉状扩展阅读:
第四十四条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四十五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第四十七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在接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不履行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法规对行政机关履行职责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紧急情况下请求行政机关履行保护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不履行的,提起诉讼不受前款规定期限的限制。
第四十八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不属于其自身的原因耽误起诉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起诉期限内。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特殊情况耽误起诉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十日内,可以申请延长期限,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第四十九条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符合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五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五十一条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诉状时对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
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裁定书应当载明不予立案的理由。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起诉状内容欠缺或者有其他错误的,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内容。不得未经指导和释明即以起诉不符合条件为由不接收起诉状。
对于不接收起诉状、接收起诉状后不出具书面凭证,以及不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起诉状内容的,当事人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投诉,上级人民法院应当责令改正,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五十二条人民法院既不立案,又不作出不予立案裁定的,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起诉。上一级人民法院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立案、审理,也可以指定其他下级人民法院立案、审理。
第五十三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行为所依据的国务院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不合法,在对行政行为提起诉讼时,可以一并请求对该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
『玖』 由县级人民政府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应由那一级法院起诉状
你得要先确定被告是谁,县政府复议的话,你可以以县政府为被告,如果这样一审由基层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