驳回起诉后再审
『壹』 一审驳回起诉裁定错误再审后怎么处理
一审驳回起诉裁定错误再审后,如果查明属于法院管辖,应当与二审指定一审法院审理一样,继续审理,并作出判决;
如果再审查明仍然不属于法院管辖,可以维持原裁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三百八十一条 当事人认为发生法律效力的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裁定错误的,可以申请再审。
第四百零七条 人民法院经再审审理认为,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应予维持;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适用法律虽有瑕疵,但裁判结果正确的,应当在再审判决、裁定中纠正瑕疵后予以维持。
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适用法律错误,导致裁判结果错误的,应当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第三百三十二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查明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不予受理裁定有错误的,应当在撤销原裁定的同时,指令第一审人民法院立案受理;查明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驳回起诉裁定有错误的,应当在撤销原裁定的同时,指令第一审人民法院审理。
『贰』 民事二审维持一审“驳回起诉”后,怎样申请再审
第一,法院不存在调解费这种东西,诉讼费收费项目和标准是向全社会公布的。是谁和你说要交什么调解费的,当心律师黑你钱。第二,调解后就结案了,不会再有判决了。你之前拿的调解书真假可疑。第三,调解结案后就不能上诉了。但可以申诉或者申请抗诉,申诉和申请抗诉是不要钱的。再次提醒你,当心律师黑你钱。第四,如果省高院受理你的申诉,会启动审判监督程序,如果省高院认为原审没有问题,会发给你裁定,驳回你的申诉;如果省高院觉得有问题,可以发回原审法院重审,也可以自行重审。重审的话,一切都和一审一样,可以调解,不同意调解的话,直接判决,对判决仍然不服的话,可以上诉。第五,提醒你下,这个社会上好律师不多,捣糨糊的倒非常多。看你从头至尾说的,感觉你是法盲一个,你这种情况很容易被律师黑钱的,小心一点。什么调解费,闻所未闻。如果法官敢直接对你说要收调解费,你让法官写调解费的收据,然后凭收据直接去找他们院长或上级法院或党委纪检部门投诉它!
『叁』 驳回起诉后能否再起诉吗
可以再起诉。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2条:
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案件,原告再次起诉的,如果符合起诉条件,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7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查明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不予受理裁定有错误的,应在撤销原裁定的同时,指令第一审人民法院立案受理。
查明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驳回起诉裁定有错误的,应在撤销原裁定的同时,指令第一审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3)驳回起诉后再审扩展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肆』 一审法院裁定驳回起诉将诉讼费退还原告。上诉后二审法院裁定维持原判。如果不服申请再审的话是否可将诉讼
请注意,再审和二审是不同的对象,再审是你向检察院提起,检察院通过后让法院走再审程序,所以跟你领不领诉讼费没关系。
『伍』 再审.二审可决定驳回起诉吗
二审、再审是可以驳回起诉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运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
第二百一十条 人民法院提审或按照第二审程序再审的案件,在审理中发现原一、二审判决违反法定程序的,可分别情况处理:
(1)认为不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受理条件的,裁定撤销一、二审判决,驳回起诉。
(2)具有本意见第181条规定的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况,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裁定撤销一、二审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
第二百二十七条
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
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
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
第二百三十八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发现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审理有下列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一)违反本法有关公开审判的规定的;
(二)违反回避制度的;
(三)剥夺或者限制了当事人的法定诉讼权利,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四)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的;
(五)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5)驳回起诉后再审扩展阅读:
驳回起诉主要适用于下列情形:
1、主体不适格,既包括原告主体不适格,也包括被告主体不适格。
2、被告不明确。
3、没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
4、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原告提起的诉讼应当属于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的范围,否则人民法院无权对案件进行审理。
5、受案后发现属于刑事犯罪、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
6、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时未声明有仲裁协议,受理案件后,被告在答辩期内以双方当事人曾自愿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应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为由提出管辖权异议。
人民法院审查属实后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但仲裁协议、仲裁条款无效、失效或者内容不明确无法执行的除外。
『陆』 一审判决驳回起诉二审当如何处理
二审的处理方式有三种: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
『柒』 驳回起诉后上诉又被维持原裁定是否可再审
最高人民法抄院二○○九袭年四月二十七日刚刚出台的《关于受理审查民事申请再审案件的若干意见》正好可以解决你的问题:
不可以上诉。法院甚至不再将其作为案件处理。
第三十一条 再审申请被裁定驳回后,申请再审人以相同理由再次申请再审的,不作为申请再审案件审查处理。
申请再审人不服驳回其再审申请的裁定,向作出驳回裁定法院的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的,不作为申请再审案件审查处理。
『捌』 驳回起诉再审如何处理
不处理。
起诉都被驳回,哪来的再审,建议先把基本的程序搞清楚。
『玖』 一审判决驳回起诉二审当如何处理
二审的处理方式有三种: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