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移送执行的案件能否驳回
A. 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怎么提出管辖权异议
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即为被告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5日内。至于以什么方式提出,是书面提出还是口头提出,能否在答辩状中直接提出管辖权异议问题,还是需要另外提交管辖权异议申请,并无明确规定。
结合实践中的做法,一般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因为此时案件尚未进入实体审理,口头答辩及提出管辖权异议不易操作。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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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事诉讼法》第3条中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这也是一个概括性的表述,可以简单的解释为平等主体之间的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引起的纠纷,由人民法院受理。 具体包括:
(一)、财产关系案件
这里所说的财产关系,指的是不包括具有纵向行政隶属关系的财产关系,只包括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主要有财产所有、财产权利的流转、财产权利继承等横向的财产关系。这一内涵是与我国民法的调整范围向对应的。
(二)、人身关系案件
这里所说的人身关系是基于人格权、身份权而衍生出来的一系列的权利。基于人格权而产生的权利包括生命、姓名权、荣誉权等。
基于身份关系而产生的权利包括著作权、发明权、专利权、商标权等。然而基于政治性和隶属性的纵向管理关系而产生的社会管理就不属于民法调整的范围,当然在争议解决时也就不能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范来解决。这类型的纠纷主要包括行政人事关系纠纷、刑事纠纷、行政管理纠纷等。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B. 民事诉讼的流程
一、一审
1、起诉: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2、立案审查: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裁定驳回起诉。不服驳回起诉裁定,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3、起诉受理后
法院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辩。
4、排期开庭
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
6、开庭审理
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7、达成调解协议
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当事人履行调解书内容或申请执行,向法院告诉庭提出再审申请。
未达成调解协议,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宣判):同意判决的,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我院告诉庭提出执行申请。不同意裁判的,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判决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三、上诉
向法院承办人递交上诉状,并按规定交纳上诉费,5日内法院向对方当事人送达上诉状副本,对方15日内进行答辩。
三、二审审理
包括维持原判、改判、发回重审。宣判后,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我院告诉庭提出执行申请。如不服,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
四、二审
1、立案
当事人不服一审法院判决或裁定,在法定期限内向一审法院或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审查一审法院移送的上诉材料及卷宗,符合条件,予以立案。
2、证据交换
3、上诉的判决
4、移送审判庭开庭审理
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5、宣判
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一审法院申请执行,向二审法院告诉庭递交书面申诉材料申请再审。达成调解协议的,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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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须知
一、起诉的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起诉状应记明的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C. 基层法院判决书,可以去中级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吗
可以,当事人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六个月内不执行,超过六个月的,当事人可以向上级法院申请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