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驳回
㈠ 原告诉讼请求被部分驳回诉讼费该如何分担
1、法院会酌情处理诉讼费,即在原被告之间按照一定的比例分担。
2、原告诉讼请求被部分驳回就意味着原告部分败诉,因此就部分承担诉讼费。
㈡ 请问,民事诉讼案,我是原告,一审被驳回,我上诉了,二审中,部分请求支持,部分被驳回,请问我可以以申
驳回的理由是没有证据,或没有事实,你如果有证据可以再次起诉。
㈢ 原告诉讼请求不当,法院驳回诉讼请求是哪条法律条文规定的
驳回诉讼请求适用于原告提出的请求,没有法律依据。
需要引用实体法来确定原告的诉讼请求是否正当,是否合法。
实体法的应用,要结合案件具体情况来认定,即查找实体法的规定,诉讼请求没有法律根据的或者与法律相冲突的,即为不合法的诉讼请求,引用该条法律予以驳回。
驳回诉讼请求是人民法院对当事人实体请求权的一种否定评价。是人民法院认为原告请求的内容没有事实依据或者没有法律依据而作出的对其请求不予支持的判决。只能发生在案件庭审结束之后。
驳回诉讼请求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只能发生在案件庭审结束之后;
2、是人民法院对当事人实体意义上的即胜诉权的否定;
3、不仅适用于一审程序,而且适用于第二审程序和审判监督程序;
4、既适用于原告及提起反诉的被告,也适用于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5、只能适用书面判决形式;
6、当事人如果不服,可以上诉或申请再审。
(3)支持驳回扩展阅读:
下列情况可能被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第一 、原告的诉讼请求没有事实依据
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必须有明确的诉讼请求,且该诉讼请求应有具体的事实、理由支持。但立案庭在受理案件时,并不可能对原告陈述的“事实”作实质性的审查,
该“事实”实际上尚处于一种待定状态,与通过开庭审理后查清的据以作出裁判的事实未必一致。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民事诉讼基本原则,原告有责任对自己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提供证据加以证明,否则应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因此,如果在审理过程中,原告不能提供证据,而人民法院依职权也调取不到支持原告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的证据时,则应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以保护被告的合法权益。
第二 、原告的诉讼请求没有法律依据
只有有法律依据的诉讼主张,人民法院才能予以保护,没有法律上的支持,法院则必然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例如原告的诉讼请求超过了被告依法应承担的责任部分,因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其超过部分的诉讼请求将被驳回;
另如被告依法应承担某种责任,而原告却提出要其承担他种责任的。对这些类似情形,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有关被告应承担何种民事责任的条款,在判决被告承担应承担的民事责任时,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第三、原告错误地主张法律关系
错误主张法律关系是指原告在起诉时提出的诉讼请求与案件事实是两个不同性质的法律关系。由于当事人不可能都具备较深的法学理论水平,往往对案件事实的法律关系性质难以确定,通常是以常理认为而向法院提起诉讼,
因而不可避免提出错误的法律关系主张;这种错误的法律关系主张将因案件本身事实证据与诉讼请求不具关联性,而导致原告必然败诉,其诉讼请求必然被驳回。
第四、原告超过诉讼时效提起诉讼
对于诉讼时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2]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百四十一条及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均有详细的规定,即“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起诉的,
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受理后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诉讼时效届满后(包括特殊诉讼时效),原告丧失的仅为胜诉权,并未丧失程序上的诉权。
㈣ 劳动仲裁会驳回还是会支持呢
支持“劳资纠纷仲裁员”的回答。
㈤ 是“驳回其他诉讼请求”还是“其他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如果是写在最后的判决结果里,是驳回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是其他的情况,这两句话含义一样,都可以。
㈥ 一审法院支持了原告的部份请求,二审法院是否可以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法院的权利是法律赋予的,一审法院裁定驳回了原告的起诉,二审法院裁定撤消一审法院的裁定后,依法应当发回一审法院审理,二审法院不可再次裁定诉。
㈦ 如果法院仅支持原告的部分起诉,驳回了部分起诉要求,那么算胜诉还是败诉起诉费用由原告还是被告来出
诉讼费用负担有法院裁定。胜诉部分可以减免诉讼费负担,败诉部分,应该承担对应比率诉讼费
㈧ 一审法院不予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判决驳回诉讼请求,二审法院发现不属于受案范围,应该如何判决
可以变更诉讼请求或者选择合适的诉讼请求,重新起诉,向懂得法律的或者律师咨询案情,看是什么情况,!!!可以变更诉讼请求或者选择合适的诉讼请求,重新起诉,向懂得法律的或者律师咨询案情,看是什么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