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设计规范
Ⅰ 国家规定住宅楼的标准层高是多少
《住宅设计规范》中关于层高的规定:普通住宅层高宜为2.80m。
卧室、起居室(厅)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40m,局部净高不应低于2.10m,且其面积不应大于室内使用面积的1/3。
利用坡屋顶内空间作卧室、起居室(厅)时,其1/2面积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10m。 厨房、卫生间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20m。 厨房、卫生间内排水横管下表面与楼面、地面净距不应低于1.90m,且不得影响门、窗扇开启。
(1)住宅设计规范扩展阅读:
住宅的高度计量除了用“米”,还可以用“层”来计算,每一层的高度在设计上有一定要求,称为层高,层高通常指下层地板面或楼板面到上层楼板面之间的距离。
层高为上下两层楼面或楼面与地面之间的垂直距离。也就是一层房屋的高度。在1987年发布的《住宅建筑模数协调标准》中,明确规定了砖混结构住宅建筑层高采用的参数为:2.6米、2.7米、2.8米。
Ⅱ 居民住宅标准层高是多少
按《国家住宅设计规范》,普通住宅层高不宜高于2.8米,卧室、起居室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4米。
2.8米是这一层的地面到上一层的地面.这个尺寸是含楼板厚度的,普通住宅层高2.8米,可以在保证居住舒适度的基础上,最大限度的节约能源。
住宅的高度计量除了用“米”,还可用“层”来计算,每一层的高度在设计上有一定要求,称为层高。
层高通常指下层地板面或楼板面到上层楼板面之间的距离。层高减去楼板的厚度的差,叫做净高。出于降低成本、节约建材、节约土地等考虑,目前一般住宅层高都在2.8米左右。
(2)住宅设计规范扩展阅读:
层高为上下两层楼面或楼面与地面之间的垂直距离。也就是一层房屋的高度。
在1987年发布的《住宅建筑模数协调标准》中,明确规定了砖混结构住宅建筑层高采用的参数为:2.6米、2.7米、2.8米。
层高,从字面上理解也就是一层房屋的高度。根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建设部联合发布的《住宅设计规范》的规定,层高是指“上下两层楼面或楼面与地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说到层高,我们必须将其与“室内净高”予以区分。《住宅设计规范》规定,室内净高是指“楼面或地面至上部楼板底面或吊顶底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室内净高和层高的关系可以用公式来表示:层高=室内净高+楼板厚度,即层高和楼板厚度的差叫室内净高。
《商品房买卖合同》中一般是就层高进行约定,而许多买受人在交房验收时测量的是室内净高,忽视了楼板厚度。
Ⅲ 住宅设计规范和住宅建筑规范有什么区别
《住宅设计规来范》是《住宅建自筑规范》在设计方面的细化。两者区别:1、强制执行程度不同:前者全文强制;后者部分强制。2、适用范围不同:前者为通用标准,适用于城镇住宅的建设、使用和维护;后者为专用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的住宅设计。3、内容不同:前者全面、系统,在后者的基础上增加了外部环境、结构、节能、防火与疏散、使用与维护等内容;后者突出建筑设计,侧重于内部使用方面。4、编制方法不同:前者以功能和性能要求为基础进行编制,编制方法新颖;后者则采用传统的工程建设标准的编制方法。5、关注点不同:前者更关注环境、节能、安全;后者更关注实用、经济。
Ⅳ 公寓式住宅设计规范有哪些
公寓是指为特定人群提供独立或半独立居住使用的建筑,通常以栋为单位配套相应的公共服务设施。而住宅的设施配套标准是以家庭为单位配套的,二者有较大的区别。一般来说,公寓的功能可参考住宅,但其消防设计一般是适用于公共建筑。
不同公寓之间的某些标准比公寓与住宅之间的差别还大。如老年公寓在电梯配置、无障碍设计、医疗和看护系统等方面的要求,比运动员公寓要高的多。
因此,不应编制通用的公寓设计标准,必要时可分别制定相应的专用公寓设计标准,事实上没有所谓的公寓标准,某些设计项目如果准备不执行《住宅设计规范》的规定,则应执行相关公建设计标准的规定。如:酒店公寓应执行《旅馆建筑设计规范》。
(4)住宅设计规范扩展阅读
住宅精装公寓建造标准
1、厨卫:在卫生间内有水源的地方,检查砖与砖之间的缝隙有没有湿气,如果湿气明显,可能渗水,可以用手指去擦拭砖缝,如果有水就有漏水情况。
2、表面:主要检查窗边有没有漏水,卫生间木质门套和地面接触的地方有没有发霉,卫生间的地漏是不是用防臭地漏,电源插座够不够用,装修所用的材料品牌是否和承诺的一样,比如龙头、橱柜、浴缸等。
3、细测量:看室内空间尺寸是否符合新买的家私尺寸,检查客厅地砖铺贴是否平整,房门开关有无响声,推拉门是否顺畅。
Ⅳ 《住宅设计规范》最新版是哪一版
最新版是:GB 50096-2011 住宅设计规范。满意请采纳。
Ⅵ 公寓设计采用什么规范 采光要求达不到住宅设计规范
公寓没有专门规范,可参考一些地方规定,成都(也可能重庆)规定,居住公寓的设计除了日照可不遵守住宅设计规范外,其他都按住宅设计规范来设计,并且房产证上需明确注明为公寓。
Ⅶ 住宅设计规范和住宅设计标准什么不同
《住宅建筑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368—2005,自2006年3月1日起实施;;《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施行日期:1999年6月1日。 前者侧重为纲,全部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后者侧重在点,在执行规范条文时应区别对待,各条款的要求严格程度不同。 另:全国各地均还有不同要求(技术规程)的详细规定,应视工程要求正确使用。
Ⅷ 住宅建筑设计规范2016什么时候执行
现行《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
关于对工程建设国家标准《住宅设计规范 GB50096-2011》征求意见的函确实由国家标准〈住宅设计规范〉编制组于2016年2月19日,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关于开展国家标准〈住宅设计规范〉局部修订工作的函》(建标标函[2016] 27号)的要求,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编写的《住宅设计规范》局部修订条文征求意见稿已经完成。但现仍然是“在编标准“之列。
标准类别: 工程国标
标准编号: GB50096-2011
标准名称: 住宅设计规范
英文名称 : Design code for residential buildings
批准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批准日期: 2011-07-26
被替标准号 : GB50096-1999(2003年版)
施行日期: 2012-08-01
主编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主编单位: 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
参编单位 : 中国中建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 中南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清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哈尔滨工业大学建筑学院 湖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 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 重庆大学建筑城规学院 重庆市设计院
主要起草人 林建平 赵冠谦 薛 峰 王 贺 曾 捷 孙敏生 林 莉 陈华宁 刘燕辉 仲继寿 李耀培 朱昌廉 张菲菲 叶茂煦 李桂文 周湘华 赵文凯 李正春 王连顺 胡荣国 李逢元
文 彪 朱显泽 曾 雁 张 磊 焦 燕 张广宇 满孝新 龙 灏 钟开健 张 播 桑 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