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设计及
总结出12个 LOGO 设计要求:
1. 初期工作不可少
初期草图是设计logo的重要开始步骤。可以简单的用铅笔在纸上手绘,或者用Illustrator软件中的矢量工具绘出草稿。一旦跳过或者草草结束这一步骤,就会影响最后的设计结果。
2. 协调性
协调性在logo设计中也十分重要,因为在人的感受里,平衡协调的设计是令人愉快的,有魅力的。当图形、颜色、大小的“比重”在各个部分均等时,整个设计就能达到平衡协调。
3. 尺寸大有关系
对于logo设计,尺寸相当重要。一个logo必须在缩放到任何尺寸时都能看起来清晰可阅。如果一个logo被缩小后用于信头、信封或其他小型的推广物上时清晰度过低,那么这个logo就是不成功的。同样logo在放大后用于海报、广告牌或电子格式出现在电视、网络上时,也必须十分清晰容易辨认。
4. 巧妙运用颜色
颜色理论很复杂,但只要了解了基本原理。
5. 设计风格与品牌匹配
设计logo时可以使用不同的风格,然后从中选择最适合的,因此应该对于客户及品牌的背景资料有所了解。
6. 文字排版十分重要
如果logo设计中包含文字,不论是logo的一部分还是在宣传标语里,你都需要花时间整理出不同的字体—通常几十个—进行试验进而做出最终决定。衬线字体、非衬线字体,手写体、斜体字、粗体字和自定义字体都要尝试。
7. 追求认知度
不同案例情况也不尽相同,但设计的目的都在于让普通人一眼就能记住这个品牌。譬如可口可乐,百事可乐,麦当劳和耐克的logo设计就十分成功,顾客一眼就能认出相应的品牌。
8. 敢于创新
要从一众竞争者中显得突出,必须创造独特的风格来显示自己的设计特色,而不是模仿甚至抄袭其它设计或者风格,唯有创新才能脱颖而出。
9. 简单明了
logo越简单,越容易辨识和记住。就像耐克的logo极其简单,却是世界上认知度最高的logo之一。在设计初期阶段:头脑风暴和涂绘草图时就要遵循“简单明了”的规则。
10. 慎用特殊效果
适当利用工具增加logo的吸引力无可厚非,但需牢记简单是关键。
11. 设计“流水线”。
12. 参考作品不是抄袭
最后一条设计规则十分简单:不要拷贝其他设计师的作品!从其他设计师的作品中寻找灵感是可以的,但抄袭他人的想法或者作品无论在道德上还是法律上都是错误的。
㈡ LOGO设计理念怎么写
LOGO设计理念可以从LOGO的功能性,LOGO便于识别、所写事物本身的特点和含义、LOGO的艺术性等方面进去书写,具体如下:
1、LOGO的功能性
标志的本质在于它的功用性。虽然具有观赏价值,但标志主要不是为了供人观赏,而是为了实用。具有不可替代的独特功能。具有法律效力的标志尤其兼有维护权益的特殊使命。
2、LOGO便于识别性
标志最突出的特点是易于识别.显示事物自身特征,标示事物间不同的意义、区别与归属是标志的主要功能。
3、所写事物本身的特点和含义
标志无论要说明什么、指示什么,无论是寓意还是象征,其含义必须准确。尤其是共工标识,首先要易懂,符合人们认识心理和认识能力,可以让人在极短时间内一目了然、准确领会无误,这正是标志优于语言、快于语言的长处。
4、LOGO的艺术性
经过设计的标志都应具有某种程度的艺术性。既符合实用要求,又符合美学原则。我个人提倡张扬个性。一般来说,艺术性强的标志更能吸引和感染人,给人以强烈和深刻的印象。
(2)logo设计及扩展阅读:
LOGO设计理念书写的注意事项:
1、logo理念的书写要紧扣事物本身的特点和含义;
2、logo理念的书写要符合事实,不要过分的夸大其实;
3、logo理念的书写要有一定的艺术性,能够引起别人的共鸣;
4、logo理念的要能表现出通过LOGO表达的愿景和希望。
㈢ logo和商标的区别。
商标一般是指一个企业的名字或者产品的名字,而logo就是用简单有意思形象的图形来表示公司或者产品,或者说是一个产品或公司的标志。logo是标志的意思,并不一定是商品标志,也可以是组织标志、徽章、个人标志等等。
从法律上讲Logo与商标具有很大的区别:
1、权利的取得不同
Logo作为美术作品不用注册登记,创作完成即自动获得著作权,而商标必须经过国家相应机关注册才能取得商标权。
2、权利归属不同
logo的设计者和所有人很可能不是同一个人,普通公司都要委托设计者来设计logo,那么Logo作为委托作品,其著作权的归属有两种情况,约定归委托人所有,或者没有约定,那么就归设计者所有,而商标只属于商标权人所有,这是知识产权范畴。
3、受保护的期限不同
logo作为美术作品受保护的期限一般是50年,而商标可以无限期的续展,受保护的时间是无限的。国外有人发出这样的警告:“我们的世界看来将要被淹没在logo的海洋中,但是,商标正经受挫折,甚至被忽略掉。”看来logo并不仅仅是中国人的时髦,似乎也成为世界的时尚。
4、保护的法律不同
logo受《著作权法》保护,商标受《商标法》保护。Logo可以注册为商标,那么这个商标logo和同时受《著作权法》和《商标法》保护,这意味着logo和商标受保护范围是不同的,logo的保护范围不如商标广。
如果被侵权受保护的力度也不同,当然对商标的保护力度比著作权大。这里还将引发其他一个问题,如果logo的著作权属于设计者,那么如果logo被侵权,实际损害了logo所有人的利益,但是只有设计者才有权起诉。而商标所有权人可以直接以自己的名义起诉侵权。
(3)logo设计及扩展阅读:
性质:
1.识别性
关于识别性要求必须容易识别,易记忆。这就要做到无论是从色彩还是构图上一定要讲究简单。
2.特异性
所谓特异性就是要与其他的LOGO有区别,要有自己的特性。否则设计的LOGO都一样。
3.内涵性
设计LOGO一定要有它自身的含义,否则就算做的再漂亮,再完美也只是形式上的漂亮,却没有一点意义。这就要求LOGO必须有自己的象征意义。
4.法律意识
关于LOGO的法律意识一定要注意敏感的字样、形状和语言。
5.整体形象规划(结构性)
LOGO不同的结构会给人不同的心理意识,就像水平线给人的感觉是平缓、稳重、延续和平静,竖线给人的感觉是高、直率、轻和浮躁感,点给人的感觉是扩张或收缩,容易引起人的注意等。
6.色彩性
色彩是形态三个基本要素(形、色、质)之一。LOGO常用的颜色为三原色(红、黄、蓝),这三种颜色纯度比较高,比较的亮丽,更容易吸引人的眼球。色彩为工业设计学科中必须研究的基本课题。色彩研究涉及物理学、生理学、心理学、美学与艺术理论等多门学科。
㈣ 公司商标logo设计及其含义
公司商标logo设计及其含义具体要看是啥组成的,文字、外文、颜色、图形等。
㈤ 设计logo需要注意什么
商标设计的法律要素
商标设计的法律要素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商标的构成。
各国法律对商标构成的规定不尽相同。如独联体国家规定,商标构成要素可
商标设计
以是文字、图形、立体,组合或其他各种形式,美国商标法规定,任何文学,符号或标志,或者这类事物的组合都可以作为商标的构成要素。
由于商标竞争越来越激烈,国外一些厂家在商标设计上千方百计地标新立异,招徕顾客,他们推出了气味商标、音响商标。电子数据商标、传输商标等等,有的国家如罗马尼亚的商标法已规定颜色,产品形状或其包装,音响等都可作为法定的商标构成要素。但绝大多数国家尚未对上述形式的商标实行法律保护。
中国商标法规定,商标应当由文字、图形或其组合构成,除此之外,其他形式都不能作为中国商标构成要素。
(二)商标的显著特征。
商标所具有的独特性或可识别性就是显著特征,无论是文字、图形,还是文字、图形的组合,都要立意新颖、独具风格,具有足以与其他同类商标相区别的特点。
(三)商标的颜色。
商标的颜色对于商标来说具有不可忽视的意义。颜色不是商标的法定构成要素,一般不能独立作为商标构成的要素。但是颜色是商标整体的一部分,是一种商标区别于他种商际的重要标志之一。
商标在注册后如需变更颜色,则视为变更商标图形,必须重新申请注册。由于商标色彩对提高广告宣传效率有重要意义,许多驰名商标在注册时对颜色都作了指定。
(四)商标的文字、图形一些文字、图形是禁止用作商标的,各国在禁用商标方面有不同的规定,应注意其差别性。
由于各国风土人情、社会文化背景不同,有些在一国常用或为消费者所喜爱的商标,在另一些国家就未必适宜使用。在商标设计方面,似乎已形成一种国际规范,即在选择商标的文字、图形
商标设计
和色彩时,避免采用销售国禁用的或消费者忌讳的东西。
如瑞典的国旗为蓝色,该国禁用蓝色作为商标,如果用蓝色作商标就会被认为是对他们国家的不尊重,自然就难以获准注册:阿拉伯国家禁忌黄色,法国人认为黑桃是死人的象征。采用这一图形的商标将不能获准注册,意大利人把菊花当作国花,
日本人把菊花视为皇家的象征,都不接受以菊花的文字和图形作为注册商标,而拉丁美洲国家则将菊花视为妖花,也不允许采用菊花图形的商标注册:澳大利亚禁忌用兔的图形作商标,西方国家禁用黑猫的图形作商标:印度以及阿拉伯国家禁用猪的图形作商标,伊斯兰教国家对违反伊斯兰教传统和教义的标志都不准用于商标,使用英语和英属国家禁用大象的图形作商标,当地居民认为大象大而无用,因担心消费者不欢迎,这些国家的代销商不敢购进中国"白象牌"电池:玫瑰花在印度和欧洲一些国家作为悼念品,不能作为商标;非洲一些国家禁忌熊猫图形;阿拉伯国家和信奉伊斯兰教的国家和地区不准以类似以色列国旗图案的六角形图案为商标的商品进口。雪花图形是六角形,也不能用作商标。英国人用山羊比喻"不正经的男子",中国出口的"山羊牌"闹钟肯定不受该国消费昔欢迎:化妆品"芳芳"的汉语拼音为Fang,在英语中它的意思为"毒蛇牙"或"狼牙"。使人感到不快;在英语中,雄鸡(Cock)意味着下流,以雄鸡
商标设计
作为商标.影响不佳。三角形是国际上通用的警告性标志.捷克人以红三角为有毒的标记;而在土耳其,绿三角表示"免费的样品",这一图形也应慎用。
(五)商标的名称。
许多国家禁用地理名称作为商标,因为地理名称往往被认为缺乏显著特征。
(六)商标的版权保护。
商标的保护包括对具有财产意义的商标权利的保护和与特定的人的身份密切联系着的商标权利的保护,商标的版权保护即属人身权的保护。
㈥ logo设计的logo定义
说到标志及企业形象时,很多人都有各自一套的解释。那什么是logo?其实该词是logotype的简称,在以前指的是一家公司的签名或符号。该词起源于希腊语:logos,意思是“文字”。 在图片设计的语境中来说,文字符号通常用来指公司的名称。如果标志没有文字,我们称其为“象征图案”(symbols),但用来沟通的象征图案(如交通标志或指示牌)实际上是一种“象形符号”(pictographs) 如果一个标志仅由字体组成,他们可以称为字母标( lettermarks)、文字标( wordmarks),或者称为字母组合标志( monograms),通常这些文字标志是采用首字母或缩写的形式来表现,当然,也可以用公司全称。当象征图案及文字标志结合在一起,就是我们所说的“混合标志”( combination marks)。上述任何一种标志形式如果经过注册或受法律保护,称之为“商标”。 在出版行业中,很多人都在封面使用文字标或报头( masthead) 来传达出版社的名称,但准确的名称(特别是对于报纸的报头)应该是“ nameplate”或“banner”,而 masthead一词,准确的含义是指列明出版商名称、拥有人的名字、职员表、地址电话之类的那些文字。 为了叙述方便,我们在下面使用“标志”一词来代表公司的符号,使用“报头”来代表出版行业。
㈦ LOGO设计几大要素是什么
1、化繁为简:简单就是使用细线或几何形状。简单并不等于最小化。尽管最小化的设计可以使得logo应用于广泛的媒体范围,但我真正想说的简单化是关于想法或主题执行简单化。
2、创造记忆点:适用于接触到的所有品牌,品牌的意义由用户每一次使用体验构成,当然,这可以通过深刻的视觉辨识度强化;logo帮助人们记忆和公司有关的体验,所以我们要设计易于置身回忆的强符号。
3、logo的多场景应用:把其logo图形变得简洁了。这不仅仅是为了适应当代审美的变化,还有一个主要的原因,是为了让现有的标识变得更通用。能够跨越各种媒介和应用,从大到小,从印刷到数字。
(7)logo设计及扩展阅读:
任何人都能设计logo,但不是每个人都能设计出成功的logo。一个成功的设计可以达成设计纲要中设定的目标,但一个令人羡慕的设计,具有成为标志性的能力,也将是简单的、关联性强、适应性强、经久耐用和与众不同的。
正因如此,这种转换引起了品牌logo设计简化的趋势:使用简单的形状、干净的线条和字体、实心形状来创造可持续和易于理解的标志。如果说有什么能够证明这种趋势是真实存在的,那就是这场运动正在兴起,从啤酒和快餐业到专业体育、媒体、娱乐以及消费品——各种品牌都在更新和简化他们的logo以期望吸引消费者、从竞品中脱引而出,并在数字媒体中茁壮成长。
㈧ logo设计与vi设计的区别
LOGO只是指品牌标志,而VI则是一系列的视觉识别系统。
VI(视觉识别Visual Identity)以标志、标准字、标准色为核心展开的完整的、系统的视觉表达体系。将上述的企业理念、企业文化、服务内容、企业规范等抽象概念转换为具体记忆和可识别的形象符号,从而塑造出排他性的企业形象。
VI(视觉识别VisualIdentity)系统包括:
A、基本要素系统:如企业名称、企业标志、企业造型、标准字、标准色、象征图案、宣传口号等。
B、应用系统:产品造型、办公用品、企业环境、交通工具、服装服饰、广告媒体、招牌、包装系统、公务礼品、陈列展示以及印刷出版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