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孩子太小离婚诉讼被驳回
❶ 起诉离婚后法院驳回,被告半年不回家,对孩子构成遗弃罪吗
你好,这种情况还构不成遗弃罪。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版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权,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遗弃行为必须达到情节恶劣程度的,才构成犯罪。也就是说,情节是否恶劣是区分遗弃罪与非罪的一个重要界限。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遗弃行为情节恶劣是指:由于遗弃而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被害人因被遗弃而生活无着,流离失所,被迫沿街乞讨的;因遗弃而使被害人走投无路被迫自杀的;行为人屡经教育,拒绝改正而使被害人的生活陷一危难境地的;遗弃手段十分恶劣的(如在遗弃中又有打骂、虐待行为的)等等。
❷ 老婆起诉离婚,两次被法院驳回,第三次能判离吗
一、根据《婚姻法》的规定,法院判决离婚的条件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见《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从这个意义上讲,法院判决是否准予离婚与你是否到庭无关,在你们不能协商一致时,只在原告是否有证据证明你们感情是否破裂。
二、你作为被告,不到庭不影响法院判决,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三、原告第三次离婚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 “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3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的规定。相对而言,法院判决离婚可能性较大。
四、建议你先与原告在法庭主持下调解,原告多次起诉离婚,可见离婚欲望相对迫切,你可利用原告心理,争取自己尽可能大的利益。
最后,奉劝一句,感情真的不可勉强,你更应该多为孩子和自己以后的生活着想。
❸ 因证件不符,起诉离婚被驳回,那么证件还有效吗
证件不符合(什么要求),不是说证失效了。所以证件是有效的
❹ 女方怀孕期间可以提出离婚吗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但女方提出离婚并不在上述限制内。因此怀孕期间女方可以提出离婚。
在上述三个特殊时期,女方提出离婚的,不受此规定的限制。女方自愿放弃法律对自己的特殊保护,说明其本人对离婚已有思想准备,或者维持婚姻关系可能对女方自身或胎儿、婴儿造成重大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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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我国离婚制度仅包含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不存在自动离婚的规定。
关于诉讼离婚,从立案到判决一般是3个月,如果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需要等6个月重新起诉,前后要花费1年多的时间。所以不要再犹豫,立刻委托律师开始启动程序。
复婚的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离婚时分割的财产,不会因复婚变成共同财产,需要有相关的协议约定。
❺ 第二次诉讼离婚,因为差半个月,没到六个月,所以被法院驳回,那我什么时候可以再次起诉
超过六个月可再次起诉………
❻ 离婚诉讼会被驳回吗什么情况下会被驳回
一般在没有确实证据如(家暴,婚外情)都会驳回一次。 不过半年后第二次上述就会以第一次上述为证据判离
❼ 被告离婚诉讼驳回书怎么写
答辩人:***,女,汉族,****年**月**日生,住**********,联系电话*************。
被答辩人:***,男,汉族,****年**月**日生,住*********,联系电话:**********。 ****年**月**日,答辩人收到**市**区人民法院送达的被答辩人诉答辩人离婚纠纷的民事起诉状副本,经认真阅读,答辩人认为,被答辩人并没有将案件事实如实向法院陈述,诉状中多有不实之词。为澄清案件事实,使人民法院能够公正审理本案,答辩人提出如下答辩:
一、答辩人同意与被答辩人离婚。
二、答辩人不同意将婚生女***交由被答辩人抚养。
首先,***是女孩子,已经10周岁多,读五年级,处于青春期,正是课业负担日益加重与个人人格性格建立健全的关键时期,需要家长给予更多的陪伴与照顾。可事实上,被答辩人本人长期在外打工,甚至时常出国打工几年都不回家,倘若将***交由被答辩人抚养,实际上被答辩人本人根本无法承担起照顾女儿的职责,最终的结果就是将孩子丢给被答辩人的父母,但两位老人现毕竟上了年纪,照顾孩子会越来越吃力。考虑到两位老人年龄较大且文化程度不高,未来无法有效负担起对孩子生活的照顾与学业辅导,更谈不上对孩子精神世界的交流与引导。答辩人作为***的母亲现长期在**生活,很少外出打工,会有更多的时间与精力去陪伴与照顾孩子的成长。因此,答辩人认为孩子的抚养权交由自己,会更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 其次,需要向法庭澄清的是,答辩人并非像被答辩人诉状中所言的那样对孩子不闻不问,缺乏承担作为母亲的责任。而事实情况是这样的,答辩人因婚后至今只生育有***一个女孩,被答辩人及其父母重男轻女的思想导致被答辩人父母对答辩人多有埋怨,一家人时常为了生育二胎一事争执不休,家庭关系日趋紧张。孩子出生后的奶粉、衣物等用品大多都是由答辩人用其婚前辛苦打工积累的钱支付的,被答辩人收入明显高于答辩人,却鲜有在孩子身上花过钱。
综上,答辩人已长期居住在**,不再外出打工,有更多的时间与精力去照顾关心孩子,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孩子的抚养权归于答辩人一方更为妥当。
三、关于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答辩人的意见如下:
第一,被答辩人诉状中提出的位于**市**路**号商铺,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被答辩人用婚后夫妻财产去购买时,答辩人并不知情,且被答辩人在第一次起诉时也未予提及,存在故意隐瞒的嫌疑,有剥夺答辩人合法财产的主观故意。答辩人认为,租金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理应予以依法分割。
第二,除了被答辩人诉状中提及的商铺,还有一些夫妻共同财产,被答辩人在诉状中未予提及。
四、除了上述财产的分割问题,答辩人还有如下事项请求法院在判决时予以支持。
首先,关于拆迁房屋的问题,因答辩人婚后将户口调到了被答辩人处,在农村拆迁房屋登记时,答辩人也分到了50平方米的住房面积。
以上答辩意见,恳请法庭在查清案件事实情况的基础上,予以采纳,从而维护答辩人合法正当的权益。
此致
**市**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
年 月 日
以上是离婚案件的答辩状范本,仅供参考。
❽ 离婚诉讼因女方流产不满半年被驳回上诉,那再起诉是不是女方流产满了半年就可以了
是的;“女方流产满了半年”即为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后,可以提起离婚版诉讼;婚姻法第规定:权“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❾ 夫妻5年内第3次离婚为何被法院驳回
结婚、离婚、复婚、再离婚、再复婚……最近,一对在5年里反复离婚、复婚的年轻夫妇又到法院闹起离婚。办案法官都看不下去了,对于这样把婚姻当儿戏的行为,告诫双方后判决驳回离婚诉求。
婚姻观让法官诧异
判后寄语“应怀敬畏之心”
接下来,李欣与小王进行了交谈,“除了询问了一些相同的问题,我更关注的是她的婚姻观和对此次离婚的态度。”结果,小王的淡定超出了想象,似乎这个事情跟自己无关。“我的态度就是他想离就离,我无所谓的。前两次不是都离了吗?现在不是照样好好的活着?他离婚就是为了潇洒要自由,我也一样。离婚可以,孩子他养,我也可以潇洒自由。”
小王的话更让法官诧异和愤怒。“婚姻是神圣的,不是你一句无所谓就能解决问题。前两次的婚姻问题,你和小许就是因为没有正确的面对,没有找到问题的根本,才会又一次酿成今天的纠纷。如果不改变这种态度,你们还会陷入婚姻的漩涡无法自拔。”李欣告诫小王,两人已是成年人且有了子女,要更多考虑家庭因素和子女问题。
最终,法庭判决不予支持。
拿婚姻当儿戏,这样的夫妻应该也不会长久。
❿ 离婚申请被法院驳回后,如果双方同意了,能再提出诉讼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七)项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可见,适用6个月以后再起诉的条件是:
1、判决不准离婚;
2、没有新情况、新理由。
而对于你所述情况,由于双方已同意离婚,即发生了新情况,具有新的事实理由,可随时向法院重新提起离婚诉讼,但是,应提供证据证明新情况、新理由的存在。
因此,建议:
1、与女方就同意离婚签署一份协议,有关财产分割、孩子抚养权等问题可先搁置,先确认夫妻感情破裂、同意离婚即可;
2、既然女方已经想清楚、同意离婚,若女方不愿意以协议方式确定同意离婚,可要求女方写个声明,只要声明内容有同意离婚即可;
3、若女方都不愿意写书面材料,可做通女方工作,由女方向法院提离婚诉讼,即不受6个月限制。
最后,鉴于双方已谈妥,有关同意离婚的证据,若女方不愿意通过书面形式进行确认,可通过录音、证人证言等等进行保全,以避免六个月过后又变卦。
问题补充:
女方不愿意去提起诉讼,主要是想问一下,男方能不能在6个月内再提出诉讼?
上面回答已提到,在有证据证明出现新情况、理由的情况下,不受6个月限制,可以在6个月内再提出诉讼,在申请立案的时候应向立案庭说清楚原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