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驳回起诉发回重审回避

发布时间: 2020-11-26 07:28:23

① 再审申请立案后发回重审要经过审委会吗

审判监督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发现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对案件再次进行审理的程序,也称再审程序。 一、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条件 1、对象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特定情况下,行政赔偿调解书也可以成为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对象。 2、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法定理由: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主要证据不足;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裁判;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 3、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主体:A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均有审判监督权,均可以提起再审程序。B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认为需要再审的,有权提请审判委员会决定是否再审。C人民检察院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有权对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按照法定程序提起抗诉,对于人民检察院的抗诉,人民法院必须提审或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当事人的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2年内提出,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赔偿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在2年内申请再审,但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申诉既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提出,也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对当事人的申诉,人民法院应当充分重视,经审查,符合再审条件的,应当立案并及时通知各方当事人;不符合再审条件的,予以驳回。 二、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程序 1、原审人民法院院长提起审判监督程序,必须报经审判委员会决定。 2、上级人民法院提起审判监督程序,有权提审或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3、人民检察院抗诉,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具体程序: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法律效力的裁判向最高人民法院抗诉;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向同级人民法院抗诉;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报请上级人民检察院,由上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对于人民检察院的抗诉,人民法院应当再审,开庭审理抗诉案件时应通知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 三、再审案件的审理 1、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二审人民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人民法院审理再审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 2、再审案件,应当裁定中止原判决的执行,裁定由院长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上级人民法院决定提审或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的,应当作出裁定,裁定应当写明中止原判决的执行;情况紧急的,可以将中止执行的裁定口头通知负责执行或作出生效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但应在口头通知后10日内发出裁定书。 四、对再审案件的处理 1、人民法院对经过再审案件的审理认为原生效判决、裁定确有错误,在撤销原生效判决或者裁定的同时,有两种处理颁发:一是对生效判决、裁定的内容作出相应裁判。二是一裁定撤销生效判决或者裁定,发回作出生效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2、裁定发回重审的情形:审理本案的审判人员、书记员应当回避而未回避的;依法应当开庭审理而未经开庭即作出判决的;未经合法传唤当事人而缺席判决的;对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未予以裁判的;其他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审判的。 3、人民法院审理再审案件的,对原审法院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错误的,应当作出如下处理。如果第二审人民法院维持第一审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的裁定错误的,再审法院应当撤销第一审、第二审人民法院裁定,指令第一审人民法院审理。 4、再审案件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的须在3个月内作出裁判;再审案件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的,须在2个月内作出裁判。

② 发回重审民事案件。按法定程序,当事人有权申请某个审判委委员回避吗

1、二审中院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一审应当领组组成合议庭,原来的审判长、审判员都不能参加审判。如果一审法院不让原来的审判员回避,还在重审案件中出现,可以申请回避。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再审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
2、原审庭长(法官),如果属于合议庭人员,可以申请回避,如果不是合议庭人员就不能申请回避。法律没有规定要求让合议庭之外的法院审判委员会成员回避。无权申请庭长进行回避。
3、无权申请其法院审判委研究本案会议人员回避,也没有法律依据。

③ 重审二审是否存在回避问题

任何审判程序当事人都有权利提出回避申请。
《民事诉讼法》
第四十四条 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
(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
审判人员接受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请客送礼,或者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审判人员有前款规定的行为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前三款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

④ 裁定驳回起诉中院发回重审,需另换合议庭吗

一般都会换。

⑤ 二审发回重审 原一审审判员需要回避吗

第四十条人民法院审理第二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必须是单数。
发回重审的案件,原审人民法院应当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
审理再审案件,原来是第一审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原来是第二审的或者是上级人民
法院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

另行组成合议庭,所以原一审审判员需回避。

⑥ 民事诉讼中为什么发回重审要撤销原判,为什么驳回起诉也要撤销原判

发回重审,是因为原判决在程序或实体上存在错误,需要把错误的判决撤销掉,版重新做出判决。权
二审中的驳回起诉,是因为,该案件不属于法院处理的范围,一审法院却处理并作出了判决,该判决错误,二审法院必须撤销,且驳回起诉,从程序上根本解决问题。

⑦ 案件立案后法院一审做出实体判决二审发回重审一审裁定驳回起诉符合程序吗

程序上没有问题。您需要考察一审裁定驳回起诉的事实和法律适用是否正确。针对该裁定,您仍然可以上诉。

⑧ 发回重审撤诉后再次起诉,原一审承办人回避么

发回重审要另行组成合议庭,但撤诉后再起诉,形成了新的诉讼承办人有可能是原承办人或有人是原承办人。

⑨ 一审结束,不服上诉,二审发回重审,原法院回避,异地审理和一审一样怎么办

发回重审,是对原审证据进行重新审理,如果没有新的证据支持(新的证据很重要),异地审理也是根据相同的法律条款进行审理,异地审理得出同样审判结果不意外,服从法院判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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