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驳回申诉怎么
① 如果民事案子到高院申请再审被驳回一次不服怎么办下一步看可否通过向省检察院申诉,由检察院提出抗诉
可以,根据民诉法规定,向法院申请再审被驳回的案件可以到检察院申诉。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一)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
(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
(三)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
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决定。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1)最高人民法院驳回申诉怎么扩展阅读:
人民检察院管辖的刑事申诉是指对人民检察院诉讼终结的刑事处理决定以及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含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不服的申诉。
控告申诉检察部门管辖下列刑事申诉:
(一)不服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决定的申诉;
(二)不服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的申诉;
(三)不服人民检察院撤销案件决定的申诉;
(四)不服人民检察院其他处理决定的申诉;
(五)不服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以及被害人不服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且尚在执行中的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
审查起诉部门管辖不服人民法院死刑终审判决、裁定尚未执行的申诉。
监所检察部门管辖被告人及其家属不服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且尚在执行中的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
县级人民检察院管辖下列刑事申诉:
(一)不服本院决定的申诉(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不服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
人民检察院分、州、市院管辖下列刑事申诉:
(一)不服本院决定的申诉(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被害人不服下一级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在七日内提出的申诉;
(三)不服下一级人民检察院复查决定的申诉;
(四)不服同级和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
省级人民检察院管辖下列刑事申诉:
(一)不服本院决定的申诉(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被害人不服下一级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在七日内提出的申诉;
(三)不服下一级人民检察院复查决定的申诉;
(四)不服同级和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
最高人民检察院管辖下列刑事申诉:
(一)不服本院决定的申诉;
(二)被害人不服下一级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在七日内提出的申诉;
(三)不服下一级人民检察院复查决定的申诉;
(四)不服各级人民检察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
上级人民检察院在必要时可以将自己管辖的申诉案件交下级人民检察院复查,也可以复查由下级人民检察院管辖的申诉案件。
② 如果再申诉到高院,高院驳回我们怎么办
关于连带责任的认定必须依据法律相关规定,财政局和银行是否存在共同串通欺内诈,需要证据佐证容,如是,则可依据《民法通则》连带责任的认定;而财政局的连带责任承诺并非是《担保法》所规定的债务的担保(财政局也不能作为担保人),其证明的承诺是否构成连带赔偿,由法院判定。
建议向高院申诉。
③ 高院驳回的民事案件还有什么途径申诉
可以向检察院提起抗诉申请。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七条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提出抗诉。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向省高院申诉申请再审被驳回后,该案依然处于二审的生效判决状态,是可以依此规定向同级检察院申请抗诉的。
检察院将对整个案卷进行审察以确定是否提起抗诉,省高检当然是会知道你在省高院申诉的情况的。你应当实事求是,以避免造成反感。
供您参考!
④ 在省高院申诉驳回还可以在申诉吗有期限吗
申诉的程序很严谨,被驳回说明你所提交的证据材料所反映的事实不足以推翻原有的判决,并且省高院认可原判决的程序和事实认定都没有问题。
申诉在某些层面是一个无休止的诉讼过程,所以你还是可以申诉,前提是你要提出新的证据,注意是新的证据,并且该证据足以影响到案件事实的认定。否则,再多申诉亦无用。
⑤ 法院的“驳回申诉通知书”呈现了法律被彻底践踏
首先,我对你是同病相怜,感同身受,因为我也两次收到两级法院的驳回申诉通知书,心塞!
其次,惨痛的现实向我昭示:没有外部正义力量的介入,依靠法院内部系统完成自查自纠,那几乎是不可能的,除非死人复活之类的事情发生!
其三,我认为“真正的公平、正义”不是从天上掉下来,是需要可以与司法权威角力的正义力量才能争取到的,很显然社会个体处于绝对弱势,根本不是强大的司法群体的对手,只是任人鱼肉的被统治者罢了,毕竟法律的解释权在司法者这些统治阶层的手中,一点点对法律解释的扭曲变形,公平正义就会变味,变得腐臭!
其四,个体根本没有反抗不公平、不公正的力量,除非召唤出神龙!申诉是最软弱无力的举动,弄得自己可怜兮兮的,到最后不仅没人会同情你,还会遭到无情的践踏!即便你“疯”了想和无情的敌人同归于尽,也没有枪,因为持枪是“不合法”的,你只能用菜刀,如果走运的话,干掉一个或几个司法腐败分子,剩下的你没有干掉的他们的同党只会嘲笑你,并且审判你,指控你犯故意杀人罪,反社会罪、反人类罪!判你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你被注射心脏停跳的毒药或者子弹从你后脑壳射入,从嘴巴射出,留个全尸,自此灰飞烟灭!所以想保全自身还是要守法的!
其五,接受现实,不是向不公正屈服,而是情商高,认为自己不需要再在令自己失望的事情上浪费宝贵的感情,做有投入就会产生回报的事,学会努力忍受属于自己人生的一份苦涩,才能享受人生的幸福!
总结,鸟儿如果能够安于自己的命运,安于主人对它的宠爱,他就会平稳安逸的度过自己的一生;如果有一天他想反抗,想成为凤凰或者猛禽的话,在面临死亡的时候,连它的主人也无能为力......
⑥ 中院终审后向省最高院申诉被驳回维持原判后,还能怎么处理
一、救济途径:
1、【检察院抗诉】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提出抗诉。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2、【抗诉后果】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抗诉书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再审的裁定;有《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情形之一的,可以交下一级人民法院再审。
3、【抗诉书】人民检察院决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提出抗诉的,应当制作抗诉书。
4、【检察员出庭】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人民法院再审时,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席法庭。
二、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第一百八十八条、第一百八十九条和第一百九十条
⑦ 高院冤案申诉被驳回后如何向高院、院长写信
救济途径两个:
1、向最高法院申请再审,
2、或者向检察院申请抗诉。
只要求撤销二审判决即可,不用请求撤销省高院驳回再审申请的民事裁定书。案由还是以前起诉时的案件的案由,请求事项写不服二审判决即可,事实理由写清楚向省高院提起再审申请被驳回了。
⑧ 请问:已申诉到最高法院被驳回不服该怎么办
只要你找到充足的,有力的新证据。你还可以继续去申诉。虽然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可以申诉。但如果你没有新的强有力的补充证据。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将会不予受理。
由最高院驳回的刑事案件,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第二审的判决、裁定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都是终审的判决、裁定。因此,最高人民法院驳回的刑事案件属于终审裁定。
第二百四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⑨ 不服最高人民法院驳回申诉通知书,还可以再次申请再审吗
如果到了最高院都不能解决的问题,基本上都是解决不了的问题,只能在找找相关的法律依据,有了依据到检察院,还有最高检察院,如果在解决不了,看样子只能放弃,
关键有没有法律依据,有的话,就有机会的,申请再审时不可能了,确实有冤情的话,只能走信访了,因为信访可以到国家最高层,前提是必须有证据和法律依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