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软件设计 » 二审对民事裁定驳回起诉的判决

二审对民事裁定驳回起诉的判决

发布时间: 2020-11-27 06:47:03

⑴ 二审的裁定撤销原判,驳回起诉是怎样的情况

裁定驳回起诉的情形:1、主体不适格;2、被告不明确;3、没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专4、不属于人民法属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5、受案后发现属于刑事犯罪、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6、有仲裁协议的;7、属于劳动争议的;8、离婚及收养关系案件中不符合起诉条件的;9、重复起诉的。

⑵ 行政诉讼一审行政裁定书驳回原告起诉,上诉二审会不会也裁定驳回上诉还是会判决

如果一审没错,二审回驳回你的上诉,维持原裁定,如果一审错了,二审应该会撤销原裁定,并发回重审 。既然是驳回你的起诉,很有可能一审并未进行任何实质性的审理,故二审不会直接判决,如果直接判决,那此案相当于只审了一次。所以理论上你这种情况二审不存在判决的可能。

⑶ 再审.二审可决定驳回起诉吗

二审、再审是可以驳回起诉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运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

第二百一十条 人民法院提审或按照第二审程序再审的案件,在审理中发现原一、二审判决违反法定程序的,可分别情况处理:

(1)认为不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受理条件的,裁定撤销一、二审判决,驳回起诉。

(2)具有本意见第181条规定的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况,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裁定撤销一、二审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

第二百二十七条

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

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
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

第二百三十八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发现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审理有下列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一)违反本法有关公开审判的规定的;

(二)违反回避制度的;

(三)剥夺或者限制了当事人的法定诉讼权利,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四)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的;

(五)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3)二审对民事裁定驳回起诉的判决扩展阅读:

驳回起诉主要适用于下列情形:

1、主体不适格,既包括原告主体不适格,也包括被告主体不适格。

2、被告不明确。

3、没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

4、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原告提起的诉讼应当属于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的范围,否则人民法院无权对案件进行审理。

5、受案后发现属于刑事犯罪、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

6、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时未声明有仲裁协议,受理案件后,被告在答辩期内以双方当事人曾自愿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应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为由提出管辖权异议。

人民法院审查属实后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但仲裁协议、仲裁条款无效、失效或者内容不明确无法执行的除外。

⑷ 行政案,一审有判决,二审裁定:撤销一审判决,驳回诉讼。其中上诉费没有明确谁出。

我国《刑法》规定:
一,第二审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审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的裁定确有错误,且起诉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审人民法院的裁定,指令原审人民法院依法立案受理或者继续审理
二,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实体判决后,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不应当受理的,在撤销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的同时,可以发回重审,也可以迳行驳回起诉;
三,由此可见,本案属于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不应当受理的,在撤销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的同时,也可以迳行驳回起诉;
从解释中可以看出,如不直接做出裁定驳回起诉,就要做出裁定撤销原审判决,发回重审。这样无论再审判决结果如何,上诉后二审的判决结果,都要认定不应受理。主要是为了减轻诉讼成本。
四,行政诉讼法解释第70条,主要是指对一般的行政诉讼案中,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作出判决,而不是不应受理的案件。
五,一、二审案件受理费,没有重新做出确认,应属于二审裁定失误,可用裁定补认。
综上所述,本案属于一审不应受理的行政诉讼案件,二审人民法院可以依法直接做出驳回起诉的终审裁定。
补充回答:看了你的河南中院的裁决书,在本院认为:第五行明确写明,本案不符合受理条件,本应不予受理,已经受理应驳回起诉。所以,该案完全符合法律规定。

⑸ 民事案件一审驳回二审会不会改判的问题(附一审判决书)

进入二审程序后可能有如下结果: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第二审程序是指由于民事诉讼的当事人不服第一审法院未生效的第一审裁判而在法定期间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而引起的诉讼程序,是第二审级的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所适用的程序。

《民事讼法》
第一百七十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
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裁定的上诉案件的处理,一律使用裁定。

⑹ 民事二审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同时驳回我的起诉,是什么意思,是否可以理解为起诉不合法

请详细叙述判决书最后的判决条款内容。

⑺ 一审判决驳回起诉二审当如何处理

二审的处理方式有三种: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

⑻ 二审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并驳回我的起诉

这种情况,再起诉估计还不会受理。
既然已经有一个案子,可以研究一下案情,是否可以变更诉讼请求,追加被告等解决这个问题。

⑼ 一审裁定被二审裁定驳回后原法院后继续审理后 一定要进行判决吗,不能再适用裁定吗

你能说明是什么裁定吗?
第二审人民法院指令第一审人民法院进行审理的案专件,“一定要进属行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187、第二审人民法院查明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不予受理裁定有错误的,应在撤销原裁定的同时,指令第一审人民法院立案受理;查明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驳回起诉裁定有错误的,应在撤销原裁定的同时,指令第一审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⑽ 一审裁定驳回原告起诉。二审裁定撤销一审民事裁定,指令一审法院审理。需要重新起诉,重新立案吗

不需要,一审法院审监庭直接审理。

热点内容
美发店认证 发布:2021-03-16 21:43:38 浏览:443
物业纠纷原因 发布:2021-03-16 21:42:46 浏览:474
全国著名不孕不育医院 发布:2021-03-16 21:42:24 浏览:679
知名明星确诊 发布:2021-03-16 21:42:04 浏览:14
ipad大专有用吗 发布:2021-03-16 21:40:58 浏览:670
公务员协议班值得吗 发布:2021-03-16 21:40:00 浏览:21
知名书店品牌 发布:2021-03-16 21:39:09 浏览:949
q雷授权码在哪里买 发布:2021-03-16 21:38:44 浏览:852
图书天猫转让 发布:2021-03-16 21:38:26 浏览:707
宝宝水杯品牌 发布:2021-03-16 21:35:56 浏览: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