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单位投标
⑴ 招投标选择设计单位资质的利与弊
不知道项目规模大小,但是资质方面可以参考相似项目设置,有安排的话就根据安排设置就行。(只要项目需要,就可以多设置几个资质)
不建议联合体招标,
⑵ 建筑设计投标有那些步骤
3.2投标抄程序及内容
可以包括从填写资格预审表至将正式投标文件交付业主为止的全部工作。重点介绍如下几项工作。
3.2.1工程项目的现场考察
这是投标前的一项重要准备工作。在现场考察前对招标文件中所提出的范围、条款、建筑设计图纸和说明认真阅读、仔细研究。现场考察应重点调查了解以下情况:
◆建筑物施工情况;
◆工地及周边环境、电力等情况;
◆本工程与其他工程间的关系;
◆工地附近住宿及加工条件;
3.2.2分析招标文件、校核工程量、编制施工计划
①招标文件是投标的主要依据,研究招标文件重点应考虑以下方面
◆投标人需知;
◆合同条件;
◆设计图纸;
◆工程量。
②工程量确定
投标人根据工程规模核准工程量,并作询价与市场调查,这对于工程的总造价影响较大。
③编制施工计划
一般包括施工方案和施工方法、施工进度、劳动力计划,原则是在保证工程质量与工期的前提下,如何降低成本和增长利润。
3.2.3工程投标报价
报价应进行单价、利润和成本分析,并选定定额与确定费率,投标的报价应取在适中的水平,一般应考虑综合布线系统的等级、产品的档次及配置量。工程报价可包括以下方面:
◆设备与主材价格
⑶ 设计单位踏查是否可以在招标前
设计单位踏查可以在招标前。详细查看下面第四点。
招标投标基本程序有哪些?招标投标活动一般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①有明确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和招标方式,并在项目立项审批时经农业部批准。
②自行招标的应组建招标办事机构,委托招标的应选择由代理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
③编写招标文件。
④发布招标公告或招标邀请书,进行资格审查,发放或出售招标文件,组织投标人现场踏勘。
⑤接受投标文件。
⑥制订具体评标方法或细则。
⑦成立评标委员会。
⑧组织开标、评标。
⑨确定中标人。
⑩向项目审批部门提交招标投标的书面总结报告。发中标通知书,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投标人。签订合同。
设计单位应认真踏查现场,
除复查项目范围是否准确外,还要考虑竖向问题、地上地下管线、原有树木的保护利用等问题,出现图纸与现场不符要及时变更图纸.在项目招投标前,应专家对施工图纸进行审查,确保工程质量和效益发挥重要作用。施工过程中设计人员要亲自深入施工现场,一者解决目前施工中出现的设计问题,二者可以避免今后出现类似的错误
。
⑷ 一个工程,设计单位和工程施工单位能否是同一家单位,招标投标法上有没有提到,或者在哪里能清楚的知道
1、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规定:
“第三十五条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
2、根据以上法规,设计单位不能参与其有关系的施工招标项目,即一个工程,设计单位和工程施工单位一般不是同一家单位。但是,除了以下情况:
3、根据《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规定:
“第八条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可以对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的采购,实行总承包招标。”
总承包招标项目的中标人,设计单位和工程施工单位肯定是同一家单位。
⑸ 施工单位的招投标部和设计单位有什么区别
施工单位的招投标部是投标办,是针对业主发包的已经具有施工设计图纸的具体项目去做清单预算报价,期待中标的。
设计单位的是针对业主在项目立项后,根据业主的使用要求、造价范围、具体建筑功能来做一个建筑设计去投标。
所以,两个都是做标书,但是标书的内容一个是工程量预算清单,一个是一套设计图纸及相关说明。
⑹ 设计单位能参加项目施工投标吗
当然可以,只要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即可。
设计单位的资质有设计、施工等兼备的,参与的消防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等常有设计单位参加投标。本设计项目的设计单位不许参加投标,违背的公正性。
⑺ 设计单位能参加项目施工投标吗
从事过方案设计的公司,能参加项目施工投标吗?有网友问:
分析与解答:
根据七部委30号令第三十五条:“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
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
。”
根据该条款的规定,这家设计公司不能参加该项目的施工投标。
但根据本人了解,福建省地方性法律规范规定:允许智能化工程设计单位参与施工投标。个人认为这个规定是不太合适的。原因有:
一、和七部委令的有关规定相冲突。
二、有漏洞可钻:一是设计单位可在设计时预留口子,为自己中标提供便利;二是设计单位可在设计时塞一些“私货”,以图在中标后谋取更大的利益。
三、即使设计单位在设计时不存一点私心杂念,但由于其最熟悉设计意图、设计方案和工程设备材料的选用原则、选用标准、性能指标等工艺技术要求,无疑具有其他投标人所不具备的巨大优势。因此,招标过程似乎有违背公平原则之嫌疑。
从实践中来看,如果设计单位参与施工投标,那命中率是相当高的。起码我所了解的两个项目,最后中标人就都是设计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