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组织设计审批
Ⅰ 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方案编制、审核及审批程序
答案:
1.一般是项目技术人员编制,公司技术部门审核公司技术负责人内审批,然后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容后实施。
2.如果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还需在公司审核后组织专家论证,按专家论证意见修改后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后实施。
Ⅱ 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由哪些部门和人签字
施工组织设计应是项目技术负责人主持编制,报公司技术总负责审批,最报监理总监等审批。
建筑施工企业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编制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由施工企业技术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及监理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由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公司总工)、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2)施工组织设计审批扩展阅读
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93号令)中规定: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公司总工)、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
1)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2)土方开挖工程;
3)模板工程;
4)起重吊装工程;
5)脚手架工程;
6)拆除爆破工程;
7)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Ⅲ 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人、审核人、审批人由谁来签字
1、施工组织设计:
①、编制:由项目经理组织,项目技术负责人具体负责编制,项目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等参与编制。由本人签字。
②、审核:项目部上一级管理机构的技术负责人,一般是企业总工程师,或者是企业派出机构的技术负责人。由本人签字。
③、审批:总监理工程师,没有实行监理的项目为建设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或企业技术负责人。由本人签字。
2、依据:根据《建筑施工组织设计规范》GB/T50502一2009的要求进行编制和审批。
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和审批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 施工组织设计应由项目负责人主持编制,可根据需要分阶段编制和审批;
②、施工组织总设计应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应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授权的技术人员审批;施工方案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批;重点、难点分部(分项)工程和专项工程施工方案应由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组织相关专家评审,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
③、由专业承包单位施工的分部(分项)工程或专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应由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授权的技术人员审批;有总承包单位时,应由总承包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核准备案;
④、规模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专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应按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进行编制和审批。
3、施工组织设计:
①、定义:施工组织设计(Construction organization plan )是用来指导施工项目全过程各项活动的技术、经济和组织的综合性文件,是施工技术与施工项目管理有机结合的产物,它能保证工程开工后施工活动有序、高效、科学合理地进行。
②、包含内容:
施工组织设计一般包括五项基本内容:
(一)工程概况
工程的基本情况,工程性质和作用,主要说明工程类型、使用功能、建设目的、建成后的地位和作用。
(二)施工部署及施工方案
施工安排及施工前的准备工作,各个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法及工艺。
(三)施工进度计划
编制控制性网络计划。工期采用四级网络计划控制,一级为总进度,二级为三个月滚动计划,三级为月进度计划,四级为周进度计划。
(四)施工平面图
根据场区情况设计绘制施工平面平置图,大体包括各类起重机械的数量,位置及其开行路线;搅拌站、材料堆放仓库和加工场的位置,运输道路的位置,行政、办公、文化活动等设施的位置,水电管网的位置等内容。
(五)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施工组织设计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包括:施工工期、施工质量、施工成本、施工安全、施工环境和施工效率,以及其他技术经济指标。
Ⅳ 施工组织设计由谁编制、谁审核、谁审批
编制:施工单位本项目技术负责人;
审核:施工单位技术部门专业技术人员(安全的由安全部门、技术的由质量技术部门);
审批: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要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一同签字);
施工组织设计的基本任务是根据国家有关技术政策、建设项目要求、施工组织的原则,结合工程的具体条件,确定经济合理的施工方案,对拟建工程在人力和物力、时间和空间、技术和组织等方面统筹安排,以保证按照既定目标,优质、低耗、高速、安全地完成施工任务。
(4)施工组织设计审批扩展阅读
施工组织设计按设计阶段和编制对象不同,分为施工组织总设计、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三类。
(1)施工组织总设计
施工组织总设计是以若干单位工程组成的群体工程或特大型项目为主要对象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总设计一般在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或扩大初步设计批准之后,总承包单位在总工程师领导下进行。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分包单位协助总承包单位工作。
施工组织总设计是对整个项目的施工过程起统筹规划、重点控制的作用。其任务是确定建设项目的开展程序,主要建筑物的施工方案,建设项目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和资源需用量计划及施工现场总体规划等。
(2)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是以单位(子单位)工程为主要对象编制的施T组织设计,对单位(子单位)工程的施T过程起指导和约束作用。单位一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是施工图纸设计完成之后、工程开工之前,在施工项目负责人领导下进行编制的。
(3)施工方案
施工方案是以分部(分项)工程或专项工程为主要对象编制的施工技术与组织方案,用以具体指导其施工过程。施工方案由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编制。
对重点、难点分部(分项)工程和危险性较大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当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
Ⅳ 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批问题
(1)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编制与审批: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编回制,答项目负责人组织,项目经理部全体管理人员参加,企业主管部门审核,企业技术负责人或其授权人审批。
(2)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经上级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或其授权人审批后,应在工程开工前由项目负责人组织,对项目部全体管理人员及主要分包单位进行交底并做好交底记录。(由以上可见施工组织设计盖项目部章即可)
单位工程施工过程中,当其施工条件、总体施工部署、重大设计变更或主要施工方法发生变化时,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应组织相关人员对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进行修改和补充,报送原审核人审核,原审批人审批,并进行相关交底。
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审批后报送监理方及建设方,发放企业主管部门、项目相关部门、主要分包单
位。
Ⅵ 施工组织设计由谁编制,谁审批
由该项目的项目经理主持施工组织设计文件的编制,之后上报公司,由公司技术专负责人批准,并属加盖单位公章后方可实施。
专项方案:施工单位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编制,(经专家论证补充完善),由企业技术负责人签批和总监签认后实施。
Ⅶ 施工组织设计中的编制人,审核人,审批人分别是谁
1、编制人:
施工组织设计应由项目负责人主持编制,可根据需要分阶段编制和审批回。
2、审核人:
项目部答上一级管理机构的技术负责人,一般是企业总工程师,或者是企业派出机构的技术负责人。
3、审批人:
施工组织总设计应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应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授权的技术人员审批;施工方案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批;重点、难点分部(分项)工程和专项工程施工方案应由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组织相关专家评审,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
(7)施工组织设计审批扩展阅读
工程项目建设程序:
1、勘察过程:
复杂工程分为初勘和详勘两个阶段。为设计提供实际依据。
2、设计过程:
一般划分为两个阶段,即初步设计阶段和施工图设计阶段,对于大型复杂项目,可根据不同行业的特点和需要,在初步设计之后增加技术设计阶段。
初步设计经主管部门审批后,建设项目被列入国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方可进行下一步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一经审查批准,不得擅自进行修改,必须重新报请原审批部门,由原审批部门委托审查机构审查后再批准实施。
Ⅷ 如何审查施工组织设计
审查的关注点
1、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审批程序应符合规范规定。
施工组织总设计应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应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授权的技术人员审批;施工方案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批;重点、难点分部(分项)工程和专项工程施工方案应由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组织相关专家评审,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由专业承包单位施工的分部(分项)工程或专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应由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授权的技术人员审批;有总承包单位时,应由总承包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核准备案;规模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专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应按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批。
2、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包含内容应与规范要求一致。
审查时,首先审查其所含内容是否满足规范要求。
3、施工组织设计的具体内容应针对该工程特点以及所处环境等实际情况,体现其针对性。
4、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编制依据是否充分。
编制依据应包括: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文件,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技术经济指标,工程所在地区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建设单位对施工的要求,工程施工合同,工程设计文件,工程施工范围内的现场条件、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气象等自然条件,与工程有关的资源供应情况,施工企业的生产能力、机具设备状况、技术水平等。
5、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管理目标必须明确,且符合施工合同和项目总体目标的要求。如确定的质量目标为合格(可以进行分解,如单位工程、分部、分项、检验批合格率100%等)、HSE目标为三“0”,还有具体的进度控制目标、费用控制目标等。
6、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组织机构、人员、职责必须健全和对应,人力资源落实到位,尤其是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质量、HSE检查员等。对于组织机构、人员职责分工不明确的,审查时应提出明确的监理意见。
7、对于属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对方案编制内容的要求;对按要求需要专家论证的,是否组织了专家论证会,并按专家的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
8、对于重大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或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采用专题会议审查的方式,邀请各方代表共同审查。
9、对于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的施工工序、工艺流程,审查其是否按照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和设计技术要求来描述,以避免程序性错误带来的监管风险。
10、对于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列出的质量及安全检查工具的审查,必须认真核查。确保满足各专业的质量检查环节中对关键控制点的全覆盖。对于安全检查工具的配置,审查以危险作业为重点。
11、对冬、雨期、汛期等特殊环境下的施工质量及安全的内容,审查其采取措施的针对性。如无质量及安全控制内容,不符合现场环境条件等,审查时需要提出建议,要求施工方对相关内容进行完善。
12、对于涉及造价控制方面的内容,应审查所采用的施工技术、工艺、方法的合理性及经济可行性。
13、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必须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
14、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经审查需要施工单位修改时,由总监签发书面意见,退回施工单位修改后再报审,总监应重新审定。首次报审和再报审时填写的“报审表”均应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