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合伙人
『壹』 pos机行业怎样设计合伙人机制
POS机的使用管理制度:
1、电管员在使用中应注意轻拿轻放,避免跌磕碰撞专。并要负责POS机的日常保管和属维护,做到POS机不挪用、不丢失、不擅自拆装,保证设备安全。在使用过程中,因自身操作不当,导致POS机摔裂、损坏、丢失等问题的,由相关责任人按购买价进行赔偿。
2、日常维护主要做好POS机的防尘、防水、防火等清洁保养工作,注意事项:
(1)在使用移动POS机时,一定要轻拿轻放,注意保护机具。
(2)要切记不要让移动POS机接触任何液体,以免损坏机具。
(3)在进行移动POS机打印纸的换装时,请注意轻轻打开机盖,以免动作过大导致机盖损坏。
『贰』 公司经营建筑设计,一合伙人需要合伙证明,怎么写
一、我国各种小型企业组织的种类及特点,主要有个体工商户、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个体工商户、合伙企业的特点是设立比较简单,缺点是投资人或股东要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企业法》第二条规定,合伙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优点是股东仅以自己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对公司的债务不承担连带责任。
二、设立合伙企业的条件:
1、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并且都是依法承担无限责任;
2、有书面合伙协议;
3、由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
4、由合伙企业名称;
5、由生产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
三、合伙协议应当载明的事项:
1、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2、合伙的目的和合伙的经营范围;
3、合伙人的姓名及住所;
4、合伙人出资的方式、金额和期限;
5、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方法;
6、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
7、入伙与退伙;
8、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9、违约责任;
11、合伙人争议的解决方式。
四、签订合伙协议的注意事项:
1、合伙人资格审查。由于全体合伙人即合伙企业要对合伙人的经营行为承担责任,一定要审查好合伙人的资格,包括合伙人的人品、能力、家庭情况、资产情况、有无对外大额债务等,这是签订合伙协议的最重要的方面,合伙人的身份证明一定要备份;
2、合伙人的出资一定要明确。出资的方式、金额、期限要明确,其他合伙人要注意落实,动产要转移持有人,不动产要办理变更登记,建立合伙企业帐目。
3、合伙企业的账目要清晰。可聘请专业人员按规定建立健全,注意单据入账的审批制度要经全体合伙人通过,合伙人有查阅帐目的权利;
『叁』 如何设计合伙人股权的进入和退出机制
1、进入机制:
进入条件:要做好合伙人股权的进入机制,先得想明白我们认为的合伙人,是既有创业能力,又有创业心态,有3-5年全职投入预期的公司创始人与联合创始人。
合伙人是公司最大的贡献者,也是主要参与分配股权的人。合伙之后,公司的大小事情,合伙人之间都得商量着来,重大事件,甚至还得合伙人同意。公司赚的每一分钱,不管是否和合伙人直接相关,大家都按照事先约定好的股权比例进行分配。
进入方式:如引入新的股东,原股东同意以同比例稀释的方式或原股东一致书面同意的方式向其转让股权。
2、退出机制:
退出条件:在一定期限内(比如,一年之内),约定股权由创始股东代持。约定合伙人的股权和服务期限挂钩,股权分期成熟(比如4年)。股东中途退出,公司或其它合伙人有权股权溢价回购离职合伙人未成熟、甚至已成熟的股权。
其中常见的退出方式有以下三种:
1、 当然退出(原价回购):公司以原认购价格代为回购其持有的股权,并不再发放其当年度的红利、
2、除名退出(无偿回购):公司有权自行取消其股东身份,无偿收回其股权,并不再发放当年红利,如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须向公司进行赔偿。
3、期满退出(现价回购):如股东在公司持股超过一定期限后当然退出或退休的,则公司可按现价回购其股权。
(3)设计合伙人扩展阅读:
股东的相关义务: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
二、按时足额缴纳出资,不得抽逃出资;
三、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四、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肆』 如何设计公司的合伙人制度
设计公司要建立合伙企业制度,首先要在合伙人中达成意合,签订合伙协议,再建立企业的运行规范的制约机制(建立章程和管理制度),再就是完成工商的登记注册。
在个人合伙办企业的企业机制选择上,可以选择合伙企业制度,也可以选择有限责任公司制度,如果要想企业长足长久发展,并有利于建立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立的科学运行机制,则应首选建立有限责任公司。
如果选择了合伙企业制度,则首先要签订合伙企业的协议,约定投资人的权利义务与公司利益享有和承担风险的方式;同时制定好公司章程作为企业的“最高法规定”来约束公司运行机制与公司行为;并依据合伙协议或公司章程制定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产品(供销)管理制度、劳动力管理制度、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等规范的企业制度。再就是设计科学完善的企业管理、决策、经营运行机制,设计董事会(也可以股东会代替)、监事会、选举或聘任经理人。
『伍』 设计公司如何实施合伙人制度
设计公司来要建立合伙企自业制度,首先要在合伙人中达成意合,签订合伙协议,再建立企业的运行规范的制约机制(建立章程和管理制度),再就是完成工商的登记注册。
在个人合伙办企业的企业机制选择上,可以选择合伙企业制度,也可以选择有限责任公司制度,如果要想企业长足长久发展,并有利于建立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立的科学运行机制,则应首选建立有限责任公司。
如果选择了合伙企业制度,则首先要签订合伙企业的协议,约定投资人的权利义务与公司利益享有和承担风险的方式;同时制定好公司章程作为企业的“最高法规定”来约束公司运行机制与公司行为;并依据合伙协议或公司章程制定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产品(供销)管理制度、劳动力管理制度、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等规范的企业制度。再就是设计科学完善的企业管理、决策、经营运行机制,设计董事会(也可以股东会代替)、监事会、选举或聘任经理人。
『陆』 如何设计有效的合伙人机制
合伙人机制由很多种,设计的时候,要综合考虑各个因素。
1、工资因素:要不要发工资?一专般来说,外部属合伙人不发工资,但是掌控力度较弱,内部合伙人发工资,但是成本高。发不发工资,要权衡。
2、股权因素:要不要给股权?不是所有合伙人都要用股权激励,只要分出去的利益足够,可以不用股权来激励。对很多小公司来讲,股权没啥价值,金钱分配多一点,更具现实激励效果。
3、虚股还是实股: 虚股的好处就是之分红,不享受股东法律上的权益,避免纠纷。同时,合理的股权,一般是股权+期权的方式,先少给一点,后面通过业绩来兑换。
以上因素考虑进去了,再配套一些技巧设计,一个合伙人机制就差不多了
『柒』 合伙人股权设计应该注意什么
“合伙人制”这两年在商界比较受关注,像万科、阿里巴巴、小米、汉王、复星等一些著名企业都在推行“合伙人制”,很多中小企业也在学习和尝试。大家都非常看好这种创业或经营模式,这种模式也的确非常有效,不过在实施之前我们还是要分析、理解透彻,并建立起与之匹配的合理机制再去落地,这样成功的概率就要高得多,不然就会为一知半解和仓促实施付出代价。
合伙人机制包括很多方面,比如合伙人的进入机制、退出机制、决策机制、分配机制等,本文只论述其中的利益分配机制,也就是最基本的责权利的匹配。
不同时期的责权利主体
在现在的企业里通常有三种人:投资人、员工、合伙人。投资人只出钱,员工只出力,合伙人既出钱又出力。 从这个概念来看,合伙人制本质上是让人力资本这种生产要素的利益主体都拥有主导权,最终实现“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利润、共担风险”的目地。
在工业化时代,货币资本起主导作用,人力资本起辅助作用,资本决定企业控制权和剩余收益权,经理人只是资本的委托代理人,其权力有限,并受到资本的监督,收益也有限,并且是税前收益。由于是资本决定着企业控制权和剩余收益权,所以资本也承担所有风险,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这种状况是合情合理的。
在知识经济时代,人的因素越来越重要,特别是在很多轻资产领域,人力资本也就是合伙人或合伙人团队开始起主导作用,货币资本起辅助作用,合伙人决定企业控制权,如阿里巴巴、小米、万科等,这种情况下剩余收益权该由谁来决定呢?通常,结果在哪里,心就在哪里,利益在哪里,重点就在哪里。如果此时让资本决定剩余收益权,合伙人显然不会愿意,而合伙人决策产生的风险比如重大亏损等,如果让资本承担全部或者大部分也是不合理的,那么只有让合伙人决定剩余收益权,才能充分体现权力和责任对等、风险和收益对等的原则,才是比较合理的,关键是怎么设计这种机制呢?
合伙人机制设计的几种模式
在合伙人和投资并存的企业里,会有多个利益主体,针对每一个不同的利益主体,可以设计不同的治理模式,可供参考的模式是有限合伙制。在有限合伙制中,有限合伙人(LP)负责出资,不参与管理,不承担风险,普通合伙人(GP)负责投资经营管理,虽然只是出了一部分资,也要承担无限责任。还有一种可以借鉴的模式是投资理财中的“优先”和“劣后”理论,优先级收益享有相对确定且封顶的预期收益率,如债权人,而劣后级收益则没有确定的收益率目标,投资所产生的剩余收益都归属于劣后级,当投资发生损失时,则首先由劣后级承担,最后才是优先级,体现的是风险和收益对等原则。
在由合伙人主导或部分主导的企业里,通常要根据公司章程中赋予合伙人的权利来确定合伙人应该承担的责任,这是比较理性的方法,如果合伙人掌握经营权,那么合伙人就要承担所有的经营风险,如果合伙人掌握决策权,合伙人就要承担所有的决策风险,只有这样才是对合伙人和投资人比较合理、公平的模式。
责权利高度统一是合伙人机制设计的重点
合伙人机制,其实就是责权利高度统一的机制,出发点从权力开始,有多大权力,就有多大责任,并享有相对应的利益。
我个人认为在这个方面做的最好的就是济南的韩都衣舍了,它的小组制非常典型。他们把一线部门分了280多个小组,各个小组经营权完全由他们自己掌握,各个小组的责、权、利高度统一,如图1韩都衣舍小组制的责、权、利所示。
在工业化时代,人力资本既不承担风险也不享有最终的剩余收益,而在知识经济时代,当人力资本主导企业,人力资本就应该享有最终收益并承担最终风险。也就是当投资取得相对合理、稳定或有一定增长的回报后,剩余的收益都应由合伙人来分配,如果发生亏损,也应由合伙人承担亏损,同时还要支付投资人应得的合理回报。图2和图3就是对不同时期人力资本享有的收益分配不同的描述。
为了避免出现发生亏损时合伙人无力承担的困境,可以采用延期支付的方式把每年度合伙人应得收益的一部分留在企业作为风险保障金。泰山管理学院就是这么做的,各个部门年终奖金的1/2延期2年支付,如果未来有亏损就要先用来弥补亏损。
菏泽真得利连锁超市采用的也是类似的模式,这家公司每年现任店长和部分优秀的副店长都可以竞聘所有门店店长,谁的目标高,谁当店长,如果到年终未完成承诺目标,则应先补齐公司应得收益(完成目标时的公司收益),没能竞聘上岗的就自动下岗,经过多年实践效果非常好,如图4所示。
这样做的好处就是可以达到权力和责任、风险和收益的高度统一,投资人、合伙人、经理人各自享有各自的权力并各得其所,同时也承担各自相应的风险。当然,这三者的身份并不是割裂、一成不变的,而是可以相互转化的,比如公司可以通过股权认购和股权激励让经理人成为公司合伙人,同样,如果合伙人有别的追求而离开公司,那他也可以做一个纯粹的投资人。但是不管如何改变身份,责权利的统一始终是合伙人制的重点。
任何事物都不是十全十美的,“合伙人制”也一样,合伙人会不会利用自己对企业的控制权伤害投资人利益、会不会产生关联交易、会不会有合伙人搭便车等,这些都是要在设计合伙人机制的时候充分考虑的,并且需要及时调整的,或者结合其它模式一并使用,保证合伙人机制可以发挥其最大的正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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