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辖异议处理期间能否驳回起诉
① 为什么驳回起诉,管辖权异议,不予受理可以提起上诉
诉讼权利,此裁定涉及当事人实体权利,应当允许救济,故上诉。
② 这个"不服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管辖权异议以外的所有裁定"是什么意思呢
不予受理,根本不受理此案件。
驳回起诉,受理案件但不起诉。
管辖权异议,法院认为应该是
其他法院才有权力管辖的案子。
③ "不服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管辖权异议以外的所有裁定",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不服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管辖权异议以外的所有裁定”,这句话要结合完整的句意理解。其意思是,民事诉讼中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管辖权异议的裁定不服的,可以上诉,此外的其他所有裁定都不能上诉。管辖权是一个比较宽泛的概念,民事诉讼中的管辖权是指某纠纷是否属法院司法管辖的范围或法院对其具有审判权,属于法官司法管辖、法院具有审判权的案件,在各级法院之间和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也就是由哪一个法院进行审理的权限。某些争议,如土地权属争议,由政府处理,法院没有审判权。法院有审判权的争议,具体有何地的哪一级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有具体规定。中国《民事诉讼法》中的管辖一般涉及级别管辖,地域管辖,专属管辖等。
④ 管辖权异议上诉驳回后应不应重新确定举证期限
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下称《意见》)第164条中对审限作了专门规定,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的审限,审理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以及处理人民法院之间管辖权争议期间不应计算在内。所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立法原则,在人民法院审理管辖权异议期间出现审限中断后,如果对当事人的举证期限不准中断,是不符合民事诉讼法的立法本意的。此外,人民法院审理当事人的管辖权异议期间,确实需要耗用一定的时间,且当事人在人民法院审理管辖权异议期间,只是提交程序上能够证明管辖权异议是否成立的证据,而不是实体上对自己主张的事实加以证明的证据。
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适用<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有关举证时限规定的通知》第三条规定:当事人在一审答辩期内提出管辖权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在驳回当事人管辖权异议的裁定生效后,依照《证据规定》第三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重新指定不少于三十日的举证期限。但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人民法院可以指定少于三十日的举证期限。从该规定可以看出,在驳回管辖权异议的裁定生效后,法院应当重新指定不少于三十日的举证期限,这已成为当事人的法定权利,任何法院都无权剥夺。
⑤ 为什么小额诉讼中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的裁定不得上诉
这是根据《民事诉讼法解释》的规定所做出的。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二条 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符合本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简单的民事案件,标的额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三十以下的,实行一审终审。
《民事诉讼法解释》
第二百七十四条 下列金钱给付的案件,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
(一)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纠纷;
(二)身份关系清楚,仅在给付的数额、时间、方式上存在争议的赡养费、抚育费、扶养费纠纷;
(三)责任明确,仅在给付的数额、时间、方式上存在争议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和其他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四)供用水、电、气、热力合同纠纷;
(五)银行卡纠纷;
(六)劳动关系清楚,仅在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给付数额、时间、方式上存在争议的劳动合同纠纷;
(七)劳务关系清楚,仅在劳务报酬给付数额、时间、方式上存在争议的劳务合同纠纷;
(八)物业、电信等服务合同纠纷;
(九)其他金钱给付纠纷。
第二百七十五条 下列案件,不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
(一)人身关系、财产确权纠纷;
(二)涉外民事纠纷;
(三)知识产权纠纷;
(四)需要评估、鉴定或者对诉前评估、鉴定结果有异议的纠纷;
(五)其他不宜适用一审终审的纠纷。
第二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对小额诉讼案件提出管辖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裁定一经作出即生效。
第二百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受理小额诉讼案件后,发现起诉不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的起诉条件的,裁定驳回起诉。裁定一经作出即生效。
⑥ 人民法院作出的关于管辖权异议的裁定,当事人可以申请复议吗
不可以申请复议。人民法院会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进行审查。如果异议成立,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如果异议不成立,法院会裁定驳回。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如下:
第一百二十七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6)管辖异议处理期间能否驳回起诉扩展阅读
1、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
2、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3、民法院之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报请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4、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确有必要将本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应当报请其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5、下级人民法院对它所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认为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可以报请上级人民法院审理。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⑦ 一审法院对被告的管辖权异议被驳回后的上诉期限是多久
对驳回管辖异议裁定不服的上诉期是10天。
以你所说,对方已无权就管辖异议再上诉了。
⑧ 管辖权被驳回诉讼费是否能退回
1、如果是管辖权异议被驳回,异议不成立,就应当是继续审理案件,案件诉讼费由败诉一方承担,原告胜诉的话,诉讼费是会退回的,原告败诉就不会退回了。
2、如果是因为管辖权问题,诉讼被驳回,诉讼费可以要求退还诉讼费。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八条,
下列案件不交纳案件受理费:
(一)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
(二)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上诉的案件;
(三)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案件;
(四)行政赔偿案件。
⑨ 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怎么提出管辖权异议
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即为被告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5日内。至于以什么方式提出,是书面提出还是口头提出,能否在答辩状中直接提出管辖权异议问题,还是需要另外提交管辖权异议申请,并无明确规定。
结合实践中的做法,一般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因为此时案件尚未进入实体审理,口头答辩及提出管辖权异议不易操作。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9)管辖异议处理期间能否驳回起诉扩展阅读:
在《民事诉讼法》第3条中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这也是一个概括性的表述,可以简单的解释为平等主体之间的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引起的纠纷,由人民法院受理。 具体包括:
(一)、财产关系案件
这里所说的财产关系,指的是不包括具有纵向行政隶属关系的财产关系,只包括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主要有财产所有、财产权利的流转、财产权利继承等横向的财产关系。这一内涵是与我国民法的调整范围向对应的。
(二)、人身关系案件
这里所说的人身关系是基于人格权、身份权而衍生出来的一系列的权利。基于人格权而产生的权利包括生命、姓名权、荣誉权等。
基于身份关系而产生的权利包括著作权、发明权、专利权、商标权等。然而基于政治性和隶属性的纵向管理关系而产生的社会管理就不属于民法调整的范围,当然在争议解决时也就不能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范来解决。这类型的纠纷主要包括行政人事关系纠纷、刑事纠纷、行政管理纠纷等。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