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担保公司转让
『壹』 信托投资公司将与债务人签到的借款合同、担保合同转让给他人,他人主张利息、罚息是否合法
您好
1.转让的行为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2.转让行为应当通知债务人
3.他人也就是第三人如果非出于恶意,支付合理对价,并能出示债权转让合同,第三人有权利就转让的本息进行主张。
『贰』 除了明文规定的担保和投资外,其他事项表决权回避制度适用吗
所得税来的纳税主体应该是股源权转让方,公司同意承担该费用实际是公司增加费用支出。虽然是由股权转让引起的,但并不是公司与受让方进行关联交易,是对公司额外负担费用事项进行表决,受让人股东不需要回避,相反的地,涉及转让方股东获益,转让方股东应回避。
『叁』 信托中,有的要股权质押,有的要股权收益权转让,这两种手段到底有什么区别它们之间有什么共同点吗
1、概念不同
在市场发展中,一企业因经营发展向实力雄厚的大型金融机构贷款融资,在融资性担保机构提供担保和借款企业抵押或质押后,如果符合融资条件,大型金融机构会将资金借予该企业从而获取一定的债权收益。
由于业务及自身发展,大部分金融机构会将这些基础财产的部分收益权在合法的交易场所挂牌转让出去,以此来实现资产证券化提高资本的运用效率,增加收入来源。这个过程就是收益权转让。
股权质押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按照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有关担保的法律制度的规定,质押以其标的物为标准,可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股权质押就属于权利质押的一种。因设立股权质押而使债权人取得对质押股权的担保物权,为股权质押。
2、处置资产的权限不同
股权质押是债务人将股权质押给债权人,质押后所有权仍是债务人所有,只是债务人有权在债权人违约的情况下处置股权。股权收益权转让却不能,一般都是因为该股份无法质押、退而求其次,采用收益权转让的方式。
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股权转让是股东行使股权经常而普遍的方式,中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通过法定方式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
3、对象不同
以股权为质权标的时,通常来说质权的效力并不及于股东的全部权利,而只及于其中的财产权利。换言之,股权出质后,质权人只能行使其中的受益权等财产权利,原公司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非财产权利则仍由出质股东行使。
所以在某些投资理财产品中,融资方会有通过股权质押来取得融资,质权人(投资者)以此获得投资收益。
股权收益权类项目多为信托产品。通常由银行面向合适的法人客户和具有相关投资经验和较强风险承受能力的高资产净值客户发行的,其所募资金通过设立信托计划向特定企业购买非上市公司或上市公司股权的收益权,相关股权质押给信托计划。
网络-股权质押
『肆』 p2p理财公司的运营模式有哪几种
P2P理财模式:
线上模式
是纯粹的P2P,在这种平台模式上纯粹进行信息匹配,帮助版资金借贷双权方更好的进行资金匹配,但缺点明显,这种线上模式并不参与担保。
线上线下模式
线下P2P模式是指线上模式借贷流程中的审核、贷款发放等流程放在线下进行。线下模式审核和银行贷款审核方式无二,一般需要抵押物,募集资金由线上模式平台自主支配,贷给借款人,目前大多数P2P理财平台其实都是线下模式。
线上P2P模式,是纯线上纯信用的网络借贷,贷款申请、投标、风险审核、贷款发放都在线上进行,企业只是提供一个双方撮合的平台。
债权转让模式
平台本身先行放贷,再将债权放到平台进行转让,很明显能让企业提高融资端的工作效率,但容易出现债权不足,不能让资金充分发挥效益;
本金担保模式
提供本金甚至利用利息担保的P2P模式,这种模式是金融市场的主流模式,本金担保的P2P模式实质是间接接触资金的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