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公司转让
㈠ 长春的公司法人变更流程和需要的材料是什么
长春公司法人变更的流程和材料如下:
一、公司变更法人需要什么材料?
1.营业执照:
(1)公司变更申请表(盖章签名)
(2)股东会决议(盖章签名)
(3)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盖章签名)
(4)营业执照正/副本
(5)新旧法人身份证原件加复印件加盖公章
(6)涉及到变更股权变更的要提交转让合同
2.代码:
(1)代码证正副本
(2)组织机构代码申请表(盖章)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盖章)
(4)营业执照副本(盖章)
3.国税:
(1)国税证正副本
(2)变更税务申请表
(3)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加复印件)
(4)公司变更通知书(原件加复印件)
(5)股东会决议
(6)章程(或章程修正)
(7)新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8)所以复印件加盖公章
(9)涉及到变更股权变更的要提交转让合同
4.地税:
(1)地税正副本
(2)变更税务申请表
(3)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加复印件)
(4)公司变更通知书(原件加复印件)
(5)股东会决议
(6)新法人身份证原件加复印件
(7)所以复印件加盖公章
(8)涉及到变更股权变更的要提交转让合同
二、企业法人变更的流程
1.整理需要变更的信息,并在工商局网上登记界面记性初审提交,3-5个工作日审核通过;
2.下载并打印审核通过的材料,进行相关的填写;
3.打电话到工商局预约递交材料的时间(目前北京市辖区基本都是电话预约交件时间);
4.按照预约的时间到工商局递交企业法人变更的材料;
5.等待5个工作日领取新的营业执照;
6.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的企业法人变更;
7.办理税务登记证的企业法人变更;
8.办理银行开户许可证企业法人变更。
㈡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怎么样啊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是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与湖南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省属重点大学,是一所环境优美,学术氛围浓厚的知名院校。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的前身之一是成立于1958年的本科院校湖南林学院。1963年,在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陶铸同志的直接关怀下,湖南林学院迁往广州与华南农学院林学系合并成立中南林学院,直属国家林业部管理。2000年,学校转为省部共建。2005年,学校更名为中南林业科技大学。2006年,学校与原湖南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合并。
(2)长春公司转让扩展阅读:
截止2019年12月,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有研究生院和24个教学单位。现有各类全日制在校学生3万余人,其中:本、专科学生2.6万人,博士、硕士研究生4000余人。校园占地面积1388亩,拥有一个占地面积达7万余亩的教学科研实验实习基地(湖南北罗霄国家森林公园)。
校舍建筑总面积70.5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18.57亿余元,教学科研设备总值4.24亿余元,图书馆现有文献总量1419万册(件),其中印刷型文献232.60万册;电子图书201.09万册;博硕士论文916.69万篇;电子期刊81.77万册。拥有各类文献资源数据库60个(子库134个)。
㈢ 在长春如何办理”公司变更登记
一、在长春市办理“公司变更登记”需携带如下材料进行申请:
1.发起人名称或姓名变更需提供:《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需在变更事项中填写清楚变更前后内容。)
2.发起人名称或姓名变更需提供:《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
3.发起人名称或姓名变更需提供:《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应加盖隶属企业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需核对是否为受托人。)
4.发起人名称或姓名变更需提供:《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
5.发起人名称或姓名变更需提供:发起人更名后新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真实,有效。)
6.发起人名称或姓名变更需提供:发起人更名后新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
7.发起人名称或姓名变更需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纸质:原件0 份;复印件1 份;1、真实、有效2、执照复印件应加盖公司公章。)
8.发起人名称或姓名变更需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纸质:原件0 份;复印件1 份。)
9.发起人名称或姓名变更需提供: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的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并加盖公章。)
10.发起人名称或姓名变更需提供: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
11.发起人名称或姓名变更需提供:提交股东名称或姓名变更证明(纸质和电子版:原件0 份;复印件1 份;真实、有效。)
12.发起人名称或姓名变更需提供:提交股东名称或姓名变更证明(纸质和电子版:原件0 份;复印件1 份。)
13.发起人名称或姓名变更需提供:相关批准文件(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涉及前置审批目录内内容需提交相关批准文件。)
14.发起人名称或姓名变更需提供:相关批准文件(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
15.发起人名称或姓名变更需提供: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提交章程修正案的,需根据公司章程核对相应条款,并加盖公章。)
16.发起人名称或姓名变更需提供: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
17.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需提供:《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变更法定代表人的,表格需新法定代表人签署;需将变更前后内容填写清楚同时填写附表1及附表2。)
18.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需提供:《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
19.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需提供:《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提交原件,需粘贴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并核对是否为本人。)
20.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需提供:《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
21.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需提供: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纸质:原件0 份;复印件1 份;真实,有效。)
22.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需提供: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纸质:原件0 份;复印件1 份。)
23.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需提供:关于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决议、决定(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1、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的股东会决议;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 2、公司法定代表人更改姓名的,只需提交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 3、根据公司组织机构建设,选择性提交董事会决议。)
24.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需提供:关于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决议、决定(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
25.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需提供:相关批准文件(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涉及前置审批目录内内容需提交相关批准文件。)
26.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需提供:相关批准文件(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
27.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需提供:新任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真实,有效。)
28.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需提供:新任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
29.公司股东变更需提供:《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需在变更事项中填写清楚变更前后内容。)
30.公司股东变更需提供:《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
31.公司股东变更需提供:《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提交原件,需粘贴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并核对是否为本人。)
32.公司股东变更需提供:《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
33.公司股东变更需提供: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或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1、真实、有效 2、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选择性提交,不涉及营业执照登记事项变更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
34.公司股东变更需提供: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或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
35.公司股东变更需提供:股东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及股权交割证明(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需股权转让双方亲笔签署;股权交割未完成的,可不提交股权交割证明。)
36.公司股东变更需提供:股东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及股权交割证明(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
37.公司股东变更需提供: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的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并加盖公章。)
38.公司股东变更需提供: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
39.公司股东变更需提供:相关批准文件(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涉及前置审批目录内内容需提交相关批准文件。)
40.公司股东变更需提供:相关批准文件(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
41.公司股东变更需提供:新股东身份证明(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1、真实、有效2、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选择性提交;3、股东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股东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股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股东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新股东为企业的提交复印件时需加盖公章。)
42.公司股东变更需提供:新股东身份证明(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
43.公司股东变更需提供: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提交章程修正案的,需根据公司章程核对相应条款。)
44.公司股东变更需提供: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
45.公司股东名称或姓名变更需提供:《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需在变更事项中填写清楚变更前后内容;附表3中需填写变更后股东出资情况。)
46.公司股东名称或姓名变更需提供:《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
47.公司股东名称或姓名变更需提供:《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1 份;表格需加盖企业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需核对是否为受托人。)
48.公司股东名称或姓名变更需提供:《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1 份。)
49.公司股东名称或姓名变更需提供: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或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1、真实、有效 2、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选择性提交,不涉及营业执照登记事项变更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
50.公司股东名称或姓名变更需提供: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或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
51.公司股东名称或姓名变更需提供:股东或发起人更名后新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真实,有效。)
52.公司股东名称或姓名变更需提供:股东或发起人更名后新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
53.公司股东名称或姓名变更需提供: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的股东会决议;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
54.公司股东名称或姓名变更需提供: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
55.公司股东名称或姓名变更需提供:提交股东名称或姓名变更证明(纸质和电子版:原件0 份;复印件1 份;真实,有效。)
56.公司股东名称或姓名变更需提供:提交股东名称或姓名变更证明(纸质和电子版:原件0 份;复印件1 份。)
57.公司股东名称或姓名变更需提供:相关批准文件(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涉及前置审批目录内内容需提交相关批准文件。)
58.公司股东名称或姓名变更需提供:相关批准文件(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
59.公司股东名称或姓名变更需提供: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提交章程修正案的,需根据公司章程核对相应条款,并加盖公章。)
60.公司股东名称或姓名变更需提供: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
61.公司经营范围变更需提供:《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需在变更事项中填写清楚变更前后内容。)
62.公司经营范围变更需提供:《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
63.公司经营范围变更需提供:《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提交原件,需粘贴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并核对是否为本人。)
64.公司经营范围变更需提供:《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
65.公司经营范围变更需提供:变更经营范围的,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提供具体材料目录清单(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真实,有效。无此情况可不提交此项材料。审批机关单独批准分公司经营许可经营项目的,公司可以凭分公司的许可经营项目的批准文件、证件申请增加相应经营范围,但应当在申请增加的经营范围后标注“(限分支机构经营)”字样。)
66.公司经营范围变更需提供:变更经营范围的,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提供具体材料目录清单(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
67.公司经营范围变更需提供: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真实,有效。)
68.公司经营范围变更需提供: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
69.公司经营范围变更需提供: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的股东会决议;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
70.公司经营范围变更需提供: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
71.公司经营范围变更需提供:相关批准文件(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涉及前置审批目录内内容需提交相关批准文件。)
72.公司经营范围变更需提供:相关批准文件(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
73.公司经营范围变更需提供: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提交章程修正案的,需根据公司章程核对相应条款,并加盖公章。)
74.公司经营范围变更需提供: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
75.公司名称变更需提供:《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需在变更事项中填写清楚变更前后内容。)
76.公司名称变更需提供:《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
77.公司名称变更需提供:《企业名称预先变更核准通知书》国家和省局核名的需提供(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真实、有效。)
78.公司名称变更需提供:《企业名称预先变更核准通知书》国家和省局核名的需提供(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
79.公司名称变更需提供:《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提交原件,需粘贴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并核对是否为本人。)
80.公司名称变更需提供:《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
81.公司名称变更需提供: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纸质:原件0 份;复印件1 份;真实,有效。)
82.公司名称变更需提供: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纸质:原件0 份;复印件1 份。)
83.公司名称变更需提供: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的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并加盖公章。)
84.公司名称变更需提供: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
85.公司名称变更需提供:相关批准文件(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涉及前置审批目录内内容需提交相关批准文件。)
86.公司名称变更需提供:相关批准文件(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
87.公司名称变更需提供: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提交章程修正案的,需根据公司章程核对相应条款,并加盖公章。)
88.公司名称变更需提供: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
89.公司营业期限变更 需提供:《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需在变更事项中填写清楚变更前后内容。)
90.公司营业期限变更 需提供:《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
91.公司营业期限变更 需提供:《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提交原件,需粘贴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92.公司营业期限变更 需提供:《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
93.公司营业期限变更 需提供: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真实、有效。)
94.公司营业期限变更 需提供: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
95.公司营业期限变更 需提供: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的股东会决议;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
96.公司营业期限变更 需提供: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
97.公司营业期限变更 需提供:相关批准文件(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涉及前置审批目录内内容需提交相关批准文件 。)
98.公司营业期限变更 需提供:相关批准文件(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
99.公司营业期限变更 需提供: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提交章程修正案的,需根据公司章程核对相应条款。)
100.公司营业期限变更 需提供: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
101.公司住所变更需提供:《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需在变更事项中填写清楚变更前后内容。)
102.公司住所变更需提供:《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
103.公司住所变更需提供:《吉林省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填写;应由经营者签署。)
104.公司住所变更需提供:《吉林省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
105.公司住所变更需提供:《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需加盖企业公章,并由负责人签署;需核对是否为受托人本人。)
106.公司住所变更需提供:《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
107.公司住所变更需提供:变更住所的,提交变更后住所的使用证明(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真实、有效.住所(经营场所)合法使用证明包括:(1)自有房产提交房屋产权证复印件;(2)租赁房屋提交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及租赁协议; (3)未取得房屋产权证明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没有房地产管理部门证明的,提交房屋竣工验收证明、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可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无法提交上述文件的,可提交当地人民政府或者其派出机构、各类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居(村)民委员会出具的相关证明。(4)使用军队房产的,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5)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108.公司住所变更需提供:变更住所的,提交变更后住所的使用证明(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
109.公司住所变更需提供: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纸质:原件0 份;复印件1 份;真实,有效。)
110.公司住所变更需提供: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纸质:原件0 份;复印件1 份。)
111.公司住所变更需提供: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按照范本填写,符合法律规范。(变更登记事项涉及公司章程修改的,提交该文件;其中股东变更登记无须提交该文件,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的股东会决议。◆ 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的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 ◆ 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
112.公司住所变更需提供: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
113.公司住所变更需提供:相关批准文件(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涉及前置审批目录内内容需提交相关批准文件 。)
114.公司住所变更需提供:相关批准文件(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
115.公司住所变更需提供: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提交章程修正案的,需根据公司章程核对相应条款,并加盖公章。)
116.公司住所变更需提供: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
117.公司注册资本变更需提供:《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需在变更事项中填写清楚变更前后内容;附表3中需填写变更后股东出资情况。)
118.公司注册资本变更需提供:《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
119.公司注册资本变更需提供:《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提交原件,需粘贴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并核对是否为本人。)
120.公司注册资本变更需提供:《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
121.公司注册资本变更需提供:报纸公告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㈣ 丰田旗下有哪些汽车品牌
丰田是世界十大汽车工业公司之一,日本最大的汽车公司,创立于1933年。丰田公司标志中的大椭圆代表地球,中间由两个椭圆垂直组合成一个T字,代表丰田公司。丰田旗下包括大发、雷克萨斯、 赛恩、 丰田、斯巴鲁、 日野六个品牌。
1、大发
日野自动车,简称日野汽车或日野,是一家位于日本东京的柴油卡车、公共汽车和其它车辆的制造商。日野在日本的中重型柴油卡车制造领域中占据着领导地位。
㈤ 请问买房契税去哪交啊,要带什么手续
哈喽,大家好,我是棉言麻语,每天都会有不同的精彩资讯分享给你。
今天我们就来讨论一下,买房缴纳契税是去房管局交还是税务局交,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下面我们来具体说一下。
㈥ 长春市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审批办理条件是什么
一、在长春市办理“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审批”需携带如下材料进行申请: 1.变更法定名称需提供:承诺书(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无。) 2.变更法定名称需提供:董事会决议(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最高权力机构决议。) 3.变更法定名称需提供:工商局变更登记公司名称的通知书(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无。) 4.变更法定名称需提供:合同、章程修正案(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无。) 5.变更法定名称需提供:批准证书(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无。) 6.变更法定名称需提供:申请书(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无。) 7.变更法定名称需提供:授权委托书(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无。) 8.变更法定名称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纸质和电子版:原件0 份;复印件1 份;无。) 9.变更法定名称需提供:原合同、章程(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无。) 10.变更投资者名称需提供:承诺书(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无。) 11.变更投资者名称需提供:董事会决议(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无。) 12.变更投资者名称需提供:工商局变更登记公司名称的通知书及变更后营业执照(纸质和电子版:原件0 份;复印件1 份;复印件。) 13.变更投资者名称需提供:关于本次合同章程变更的董事会决议(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无。) 14.变更投资者名称需提供:合同、章程修正案(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无。) 15.变更投资者名称需提供:批准证书(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无。) 16.变更投资者名称需提供:申请书(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无。) 17.变更投资者名称需提供:授权委托书(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无。) 18.变更投资者名称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纸质和电子版:原件0 份;复印件1 份;无。) 19.变更投资者名称需提供:原合同、章程(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无。) 20.地址变更需提供:承诺书(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无。) 21.地址变更需提供:董事会决议(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最高权力机构决议。) 22.地址变更需提供:合同、章程修正案(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不涉及变更的无需提供。) 23.地址变更需提供:批准证书(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无。) 24.地址变更需提供:涉外安全选址批准文件(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无。) 25.地址变更需提供:申请书(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无。) 26.地址变更需提供:授权委托书(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无。) 27.地址变更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纸质和电子版:原件0 份;复印件1 份;无。) 28.地址变更需提供:原合同、章程(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不涉及变更的无需提供。) 29.法人变更(董事会成员变更)需提供:承诺书(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无。) 30.法人变更(董事会成员变更)需提供:合同章程及其修正案(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不涉及合同章程变更的无需提供。) 31.法人变更(董事会成员变更)需提供:批准证书复印件(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无。) 32.法人变更(董事会成员变更)需提供:申请书(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无。) 33.法人变更(董事会成员变更)需提供:授权委托书(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无。) 34.法人变更(董事会成员变更)需提供:新、原法人(董事会成员)任免书、名单、身份证明(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无。) 35.法人变更(董事会成员变更)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纸质和电子版:原件0 份;复印件1 份;无。) 36.法人变更(董事会成员变更)需提供:最高权力机构决议(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无。) 37.分立需提供:承诺书(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无。) 38.分立需提供:分立后的各公司合同、章程(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无。) 39.分立需提供:分立后的各公司最高权力机构成员名单(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无。) 40.分立需提供:各公司的批准证书(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无。) 41.分立需提供:各公司的债权人名单(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无。) 42.分立需提供:各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无。) 43.分立需提供:各公司合同、章程(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无。) 44.分立需提供: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关于公司分立的申请书(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无。) 45.分立需提供:公司就其有关债权、债务处理情况的说明(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无。) 46.分立需提供:公司通知其债权人的证明(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无。) 47.分立需提供:公司在报纸上三次登载公司合并或分立公告的证明(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无。) 48.分立需提供: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关于公司分立的决议(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无。) 49.分立需提供: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签署的相关意见及批复(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无。) 50.分立需提供:授权委托书(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无。) 51.分立需提供:因公司分立而拟存续、新设的公司(以下统称分立协议各方)签订的公司分立协议(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无。) 52.分立需提供:因公司分立而在异地新设公司的,公司还必须向审批机关报送拟设立公司的所在地审批机关对因分立而新设公司签署的意见(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无。) 53.分立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纸质和电子版:原件0 份;复印件1 份;无。) 54.股权变更需提供:承诺书(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无。) 55.股权变更需提供:公司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声明(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二十 。) 56.股权变更需提供:公司授权委托书(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行政许可法》二十九 。) 57.股权变更需提供:股权获得人获得原投资者股权的有效证明文件(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如不涉及十四条规定,无须提供(提供股权受让文件),《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十四。) 58.股权变更需提供:国有资产主管部门对该企业投资者股权变签署的意见(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十六(一)。) 59.股权变更需提供:合同修正案 企业原合同、章程修改协议(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九(二)。) 60.股权变更需提供:企业董事会(最高权力机构)关于投资者股权变更的决议(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九(四)。) 61.股权变更需提供:企业批准证书(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九(三)。) 62.股权变更需提供: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后的董事会成员名单(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九(五)。) 63.股权变更需提供:企业投资者签订的股权变更协议(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十一 。) 64.股权变更需提供:企业新董事会成员任职文件及其身份证明和新董事会决议。(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十九 。) 65.股权变更需提供:企业原合同(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九(二)。) 66.股权变更需提供:企业原章程(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九(二)。) 67.股权变更需提供:申请书(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无。) 68.股权变更需提供:守约方催告违约方缴付或缴清出资的证明文件(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十五(二) 。) 69.股权变更需提供:新入股东:主体资格证明(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1.外国投资者需要提供主体资格或身份证明的公证、认证材料(港澳只需公证材料)出资者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应当经所在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港澳台地区出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应当依法提供当地公证机构的公证文件。新中方提供年检后的营业执照。2.合法开业证明 。) 70.股权变更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纸质和电子版:原件0 份;复印件1 份;无。) 71.股权变更需提供:章程修正案(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九(二)。) 72.股权变更需提供:中国注册的会计师及其所在事务所为企业出具的验资报告(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不涉及十五条规定的无须提供,《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十五(一)。) 73.股权变更需提供: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的并经其他投资者签字或以其他书面方式认可的股权转让协议(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九(六)。) 74.股权变更需提供:资产评估报告(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无。) 75.股权变更需提供:资产评估报告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对上述资产评估报告出具的确认书。(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十六(三)《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七 。) 76.股权变更需提供:资信证明(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如有新投资者参股,还应向审批机关报送新投资者的合法开业证明和资信证明。违约方已经按照企业原合同、章程规定缴付部分出资的,还应向审批机关报送企业对违约方的部分出资进行清理的有关文件。) 77.合并需提供:承诺书(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无。) 78.合并需提供:各公司的批准证书(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无。) 79.合并需提供:各公司的债权人名单(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无。) 80.合并需提供:各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无。) 81.合并需提供:各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关于公司合并的合并协议(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无。) 82.合并需提供:各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关于公司合并的申请书(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无。) 83.合并需提供:各公司合同、章程(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无。) 84.合并需提供:各公司上一年度的审计报告(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无。) 85.合并需提供:各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关于公司合并的决议(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无。) 86.合并需提供:公司就其有关债权、债务处理情况的说明(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无。) 87.合并需提供:公司通知其债权人的证明(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无。) 88.合并需提供:公司与中国内资企业合并的,申请人还应向审批机关报送拟合并的中国内资企业已投资设立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1 份;无。) 89.合并需提供:公司在报纸上三次登载公司合并公告的证明(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无。) 90.合并需提供: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签署的相关意见及批复(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无。) 91.合并需提供:合并后的公司合同、章程(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无。) 92.合并需提供:合并后的公司最高权力机构成员名单(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无。) 93.合并需提供:授权委托书(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无。) 94.合并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纸质和电子版:原件0 份;复印件1 份;无。) 95.减资需提供:本次变更合同、章程修正案(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十六、二十一《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十四、十九《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2014修订)》十一、十六 。) 96.减资需提供:承诺书(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无。) 97.减资需提供:董事会(最高权力机构)决议(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十六、二十一《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十四、十九《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2014修订)》十一、十六 。) 98.减资需提供:减资公告(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公司法》一百七十七 。) 99.减资需提供:批准证书(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无。) 100.减资需提供:申请书(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无。) 101.减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无。) 102.减资需提供:通知债权人减资通知(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公司法》。) 103.减资需提供:营业执照(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无。) 104.减资需提供:原合同(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十一《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二十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2014修订)》二十一 。) 105.减资需提供:原章程(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十一《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二十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2014修订)》二十一 。) 106.减资需提供:债务清偿或债务担保情况说明(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公司法》一百七十七 。) 107.减资需提供: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公司法》一百七十七。) 108.解散终止需提供:承诺书(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无。) 109.解散终止需提供:股东会、股东大会对清算报告的确认材料(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1. 公司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算结束后,清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 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2.最高权力机构的决议。) 110.解散终止需提供:解散公告(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 报其债权。) 111.解散终止需提供:企业的批准证书(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无。) 112.解散终止需提供:企业权力机构(董事会、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关于提前解散企业的决议(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无。) 113.解散终止需提供:清算委员会名单(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公司法》183条)。) 114.解散终止需提供:清算组制作的清算报告(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 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115.解散终止需提供: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生效判决或裁决(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中外合资、合作企业投资者按照《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九十条第一款第(三)项或《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单方提出解 散申请的,应当向审批机关报送提前解散申请书,并提供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生效判决或裁决,判决或裁决中应明确判定或裁定存在上述两项中所规定的情形。) 116.解散终止需提供:申请书(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无。) 117.解散终止需提供:授权委托书(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无。) 118.解散终止需提供:营业执照(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无。) 119.解散终止需提供:原合同、章程(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无。) 120.经营范围变更需提供:承诺书(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无。) 121.经营范围变更需提供:董事会决议(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无。) 122.经营范围变更需提供:合同、章程修正案(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无。) 123.经营范围变更需提供:批准证书(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无。) 124.经营范围变更需提供:申请书(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无。) 125.经营范围变更需提供:授权委托书(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无。) 126.经营范围变更需提供:属特殊行业需要提交行业管理部门的意见(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无。) 127.经营范围变更需提供:营业执照(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无。) 128.经营范围变更需提供:原合同、章程(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无。) 129.经营期限变更需提供:承诺书(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无。) 130.经营期限变更需提供:董事会决议(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最高权力机构决议。) 131.经营期限变更需提供:合同、章程修正案(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无。) 132.经营期限变更需提供:批准证书(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无。) 133.经营期限变更需提供:申请书(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无。) 134.经营期限变更需提供:授权委托书(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无。) 135.经营期限变更需提供:营业执照(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无。) 136.经营期限变更需提供:原合同、章程(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无。) 137.增资需提供:本次合同修正案(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十一《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二十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2014修订)》二十一 。) 138.增资需提供:本次章程修正案(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十一《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二十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2014修订)》二十一 。) 139.增资需提供:承诺书(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无。) 140.增资需提供:关于增资的董事会决议(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2014修订)》。) 141.增资需提供:国有资产主管部门签署的意见(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七。) 142.增资需提供:批准证书(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无。) 143.增资需提供:申请书(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无。) 144.增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无。) 145.增资需提供:外方以人民币利润增资的需提交董事会关于利润分配决议及完税证明(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不涉及的无需提交;有些省市区的完税证明格式不同,根据所在地实际情况提供。) 146.增资需提供:营业执照(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无。) 147.增资需提供:原合同(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十一《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二十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2014修订)》二十一 。) 148.增资需提供:原章程(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十一《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二十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2014修订)》二十一 。) 二、本事项收费情况: 不收费 三、办理时限 3个工作日 四、办理地址 注:若你户籍地所在行政区域的政务服务中心或公共服务中心不在所列网点内,请先电话咨询户籍地政务服务中心或公共服务中心。 网点名称:汽开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汽开区东风大街7766号汽开区管委会 网点电话:0431-81501237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农安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网点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农安县龙府广场东侧德彪街1616号 网点电话:0431-83279001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净月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6666号 网点电话:0431-85213531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双阳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双阳区鼎鹿广场南侧 网点电话:0431-84285756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九台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九台区长通路与福林大街交汇民生大厦 网点电话:0431-81367322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榆树市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榆树市政务服务中心(榆树市政府东南) 网点电话:0431-83835541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朝阳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延安大街1149号 网点电话:0431-85090718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二道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二道区惠工路与广德街交汇处惠工路799号 网点电话:0431-89177966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德惠市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德惠市德兴路与惠新路交汇处西行100米 网点电话:0431-87000815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普阳街3177号 网点电话:0431-88779017 办公时间
㈦ 长春市对律师事务所组织形式变更的审查怎么办
一、在长春市办理“公司内资转外资登记”需携带如下材料进行申请:
1.一般情况需提供:《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需在变更事项中填写清楚变更前后内容;附表3中需填写变更后股东出资情况。)
2.一般情况需提供:《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1 份;表格需加盖企业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需核对是否为受托人本人。)
3.一般情况需提供:审批机关批准文件(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及外商投资建设项目涉外场址需审批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目录内需提交商务局审批文件。)
4.一般情况需提供:提交股东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及股权交割证明(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需股权转让双方亲笔签署;股权交割未完成的,可不提交股权交割证明。)
5.一般情况需提供:外国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外国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应经其本国主管机关公证后送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如其本国与我国没有外交关系,则应当经与我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再由我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认证。某些国家的海外属地出具的文书,应先在该属地办妥公证,再经该国外交机构认证,最后由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应当按照专项规定或协议依法提供当地公证机构的公证文件。)
6.一般情况需提供: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提交章程修正案的,需根据公司章程核对相应条款。)
7.一般情况需提供:依法作出的决议或决定(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此处应包含转型前内资出具的决议,一般为股东会决议或股东决议及转型后外资出具的决议,一般为董事会会决议、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文件。)
8.一般情况需提供:营业执照正、副本(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真实、有效。)
二、本事项收费情况:
不收费
三、办理时限
2个工作日
四、办理地址
注:若你户籍地所在行政区域的政务服务中心或公共服务中心不在所列网点内,请先电话咨询户籍地政务服务中心或公共服务中心。
网点名称:净月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6666号 网点电话:0431-85213531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汽开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汽开区东风大街7766号汽开区管委会 网点电话:0431-81501237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莲花山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莲花山度假区泉眼镇雾九路一号 网点电话:0431-81336520 办公时间:冬季:9:00-16:30 夏季:9:00-17: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普阳街3177号 网点电话:0431-88779017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经开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 网点电话:0431-89960186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㈧ 长春市办理核发《房地产项目转让书》需要什么材料
一、在长春市办理“核发《房地产项目转让书》”需携带如下材料进行申请:
1.一般情况需提供:拆迁安置情况证明(纸质:原件0 份;复印件2 份;需要核对原件,企业上报复印件材料要求清晰、装订成册,并在复印件材料加盖企业公章。)
2.一般情况需提供:房地产项目转让合同(纸质:原件0 份;复印件2 份;需要核对原件,企业上报复印件材料要求清晰、装订成册,并在复印件材料加盖企业公章。)
3.一般情况需提供:国有土地使用证(纸质:原件0 份;复印件2 份;需要核对原件,企业上报复印件材料要求清晰、装订成册,并在复印件材料加盖企业公章。)
4.一般情况需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纸质:原件0 份;复印件2 份;需要核对原件,企业上报复印件材料要求清晰、装订成册,并在复印件材料加盖企业公章。)
5.一般情况需提供: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纸质:原件0 份;复印件2 份;需要核对原件,企业上报复印件材料要求清晰、装订成册,并在复印件材料加盖企业公章。)
6.一般情况需提供:受让人具备项目剩余投资额百分之二十五以上项目资本金证明(纸质:原件0 份;复印件2 份;需要核对原件,企业上报复印件材料要求清晰、装订成册,并在复印件材料加盖企业公章。)
7.一般情况需提供:项目计划批准文件(纸质:原件0 份;复印件2 份;需要核对原件,企业上报复印件材料要求清晰、装订成册,并在复印件材料加盖企业公章。)
8.一般情况需提供:项目转让人和受让人的营业执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纸质:原件0 份;复印件2 份;需要核对原件,企业上报复印件材料要求清晰、装订成册,并在复印件材料加盖企业公章。)
9.一般情况需提供:转让人已完成项目开发投资总额百分之二十五以上的证明(纸质:原件0 份;复印件2 份;需要核对原件,企业上报复印件材料要求清晰、装订成册,并在复印件材料加盖企业公章。)
10.一般情况需提供:转让人已支付应缴纳前期税费证明(纸质:原件0 份;复印件2 份;需要核对原件,企业上报复印件材料要求清晰、装订成册,并在复印件材料加盖企业公章。)
二、本事项收费情况:
不收费
三、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
四、办理地址
注:若你户籍地所在行政区域的政务服务中心或公共服务中心不在所列网点内,请先电话咨询户籍地政务服务中心或公共服务中心。
网点名称: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高新区双创中心 网点电话:0431-82532700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汽开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汽开区东风大街7766号汽开区管委会 网点电话:0431-81501237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经开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 网点电话:0431-89960186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㈨ 长春整体公司转让转让手续流程急求
公司转让流程
1、协商决定转让的方式及价格;
2、签订合同,不管什么场合,什么交易,合同是必备的法律保障;
3、收回原股东的出资证明,发放新的证明给新股东;
4、公司章程的一些变更,新股东的加入会引起公司构架的改变,因此对于公司的一些章程也要做相应的改变;
5、修改股东名册,进行工商变更登记。
公司转让注意事项
1、债务问题
这是对公司承接方来说的,因为债务是随着公司转让而发生变更的,如果你没能查清这些问题,接手公司后你就会承担原有公司的债务。
2、检查公司经营状况
查看转让公司以前是否是合法经营,在经营过程中是否有违法犯罪的活动,在工商局档案中是否有不良记录。
3、公司年检是否按时参加
作为国家机关检查企业的一种最重要的形式,年检不按时参加,企业的信誉必然会下降,也会被记录在案。
4、查看公司审计报告
公司是否是垫资注册公司,公司的注册资金是否出资到位?是否有抽逃资金的现象,公司账目是否合法等等,避免在公司转让中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对于想要或者需要把公司转让出去的企业来说,直接找代理转让公司就十分方便,代理转让公司会依据实际情况给你的公司进行估值,给出一个转让出价,之后由转让公司帮你寻找公司买家,找到买家确定购买以后,办理完股权转让就能收到费用了,转让方是无需要其他费用的,要做的就是等着收钱即可。
其中公司的转让费用要依据你公司的注册年限,公司经营类型,注册资金,有无债务,有无不良记录等一系类的因素确定转让费用。
若是自己去找工商部门注销的话,不仅费时,还要自己承担一些注销过程产生的费用。
拓展资料:
公司股权转让,须提交什么材料
须提交下列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经办人身份证明;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3、向原股东以外的人转让的,需提交原其他股东关于变更股东的决议原件;
4、公司章程修正案(经公司盖章的);
5、股权转让协议( 涉及国有产权的,提交国有产权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股权转让协议还应经产权交易机构鉴证;不涉及国有产权股权转让的,股权转让协议应当办理公证或鉴证);
6、新股东的资格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
7、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原件;
8、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股权必须报经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㈩ 长春二环内停车收费
沈阳二环内是“递增式收费”,白天收费时段从7时到19时,停车不满30分钟的免费。对于中小版型车,一权类区域白天路内停车收费标准最高,为3元/30分钟,白天路内停车最高限价为40元/日。二类区域白天路内停车收费标准最高,为2元/30分钟,白天路内停车最高限价为25元/日。
三类区域白天路内停车收费标准最高,为1元/30分钟,白天路内停车最高限价为10元/日。 而哈尔滨市对停车位实行分类管理。白天收费时段从8时到20时,停车不满15分钟免费停放。
(10)长春公司转让扩展阅读
按照长春市发改委公布《二环路内试点区域停车泊位及"两横三纵"快速路桥下停车场运营管理方案》,即第一小时5元,之后每增加20分钟收费1元计算。
有网友通过计算,假如一位车主9点上班到晚5点下班,一天停车8小时,一个月工作22天计算,白天停车费需要572元。
长春首例公共资源经营权转让项目2645个车辆泊位经营权转让成功。根据相关协议,中标公司(长春市昊迪停车服务有限公司)的管理期为三年,2015年3月15日,这些停车泊位的经营权到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