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
㈠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需要取得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吗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乙级资质认可条件
一、机构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部门、岗位设臵合理,职责明确。
(二)注册资金5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400万元以上。 (三)有固定的从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所需的工作场所。工作场所面积不少于400平方米,其中,职业卫生检测实验室使用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档案室使用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
(四)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取得省级及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
二、人员要求
(一)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以及本单位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二)专职技术负责人和质量控制负责人应当熟悉本专业业务,不得外聘,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从事相关专业工作3年以上,并经培训合格。
(三)申请第一类业务范围的,应当具有不少于20名经培训合格的专职技术人员,专职技术人员的构成应当满足下列条件:
1.高级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4名;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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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于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40%。
2.具有2年以上职业卫生检测工作经历的检测人员不少于8名,且高级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名。
3.具有2年以上职业卫生评价工作经历的评价人员不少于8名,且高级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2名。
4.职业卫生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2名(其中通风相关专业人员不少于1名),且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名。
5.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的公共卫生专业人员不少于2名,且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名。
6.具有满足所申请业务范围专业要求的工程技术人员,且每项专业不少于1名。
(四)申请第二类业务范围的,应当具有不少于8名经培训合格的放射防护检测与评价专职技术人员。专职技术人员的构成应当满足下列条件:
1.高级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名;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40%。
2.具有2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的放射卫生相关专业人员不少于2名。
3.具有满足所申请业务范围专业要求的工程技术人员,且每项专业不少于1名。
㈡ 申请职业卫生评价检测服务机构需要哪些资质认可及条件
职业卫生检测评价服务机构这个说法是不准确的,正确的说法是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版构,这个氛权围三个不同级别:甲级、乙级、丙级。甲级由国家安监总局负责审核发证,详情可以登录国家安监总局网站。乙级需要所在地省级安监局审核发证,请登录所在省安监局网站查询。丙级是由地市级安监局审核发证的,你可以看看你们所在地市安监局网站。不同级别对软硬件的要求都是不一样的
㈢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格证书到期还能签吗
证书到期了赶紧在办啊
你说的是签撰写评价检测报告合同还是签该证书的续签啊
好像不能续签要在重新取得资质
㈣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证书是由卫计委颁发吗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证书18年前是安监局认证颁发的,现在基本都在有效期内,18年后划归卫健委管理,资质认定的工作基本上还未正式开展。
㈤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乙级资质标准
见“Bai文库”来中以下文档:源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乙级资质认可条件”
http://wenku..com/link?url=lOCz7_lwQQcRgSNF_dgIWINTJuazPydGJvcVi
㈥ 国家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实行什么制度
为加强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行为,根据《中华人版民共和国职权业病防治法》,制定《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经2012年3月6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2012年4月27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50号公布。《办法》分总则、资质认可、技术服务、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6章53条,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
㈦ 有关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营业执照里没有这项怎么解释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直至营业执照里没有这项解释
㈧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甲级、乙级、丙级资质证书有效期均为几年
卫生局发的证都是4年!!!!现在应该由安监发证了,但是安监制度还没健全,都默认卫生的证。。安监估计还要等一段时间才发。不过有效期应该也还是4年!!
㈨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人员需要具备什么资质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人员证书,之前是卫生部培训考试取得证书。现在是安监组织。不过暂时安监还未安排培训!
㈩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需准备哪些资料
职业卫复生技术服务机制构资质证书分为三个等级,甲级,乙级,丙级,
甲级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法人资格;
(二)注册资金8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700万元以上;
(三)工作场所面积不少于700平方米;
(四)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
(五)有不少于25名经培训合格的专职技术人员;
(六)有专职技术负责人和质量控制负责人,专职技术负责人具有与所申报业务相适应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和5年以上工作经验;
(七)具有与所申请资质、业务范围相适应的检测、评价能力;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可,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一)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申请表;
(二)法人资格证明或者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三)注册资金和固定资产的验资证明;
(四)工作场所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合同;
(五)专职技术人员、专职技术负责人、质量控制负责人的名单及其培训合格证书、技术职称证书、工作经历证明;
(六)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质量管理文件;
(七)拟开展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项目及资质等级;
(八)在申请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业务范围内,能够证明具有相应业务能力的文件、资料;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