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股权转让
A. 已经离婚的夫妻,公司股权变更该怎么操作
夫妻离婚时,协议分割分配公司股权,需要经过公司股东的同意。如果约定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
第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二,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用于证明前款规定的过半数股东同意的证据,可以是股东会决议,也可以是当事人通过其他合法途径取得的股东的书面声明材料。
第十七条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合伙企业中的出资,另一方不是该企业合伙人的,当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其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对方时,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的,该配偶依法取得合伙人地位;
二,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在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受让权的,可以对转让所得的财产进行分割;
三,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也不行使优先受让权,但同意该合伙人退伙或者退还部分财产份额的,可以对退还的财产进行分割;
四,其他合伙人既不同意转让,也不行使优先受让权,又不同意该合伙人退伙或者退还部分财产份额的,视为全体合伙人同意转让,该配偶依法取得合伙人地位。
第十八条夫妻以一方名义投资设立独资企业的,人民法院分割夫妻在该独资企业中的共同财产时,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一方主张经营该企业的,对企业资产进行评估后,由取得企业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二,双方均主张经营该企业的,在双方竞价基础上,由取得企业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双方均不愿意经营该企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等有关规定办理。
B. 夫妻离婚后股权转让需要注意什么
公司股权为夫妻共同财产,你们可以自由约定该股权的归属及分配。但女方要成为该公司的股东还要看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的约定和限制。
C. 离婚 股权转让是否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没有离婚股权变更给妻子需要缴个人所得税吗?.
如果单纯从个人所得税法的角版度,是要缴权个人所得税;
股权转让的个人所得税=(卖出价格-成本)×20%
你们交易双方是直系亲属关系,办理平价转让,税务机关一般可以通过的。
如果是平价转让,只需要交纳印花税,不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
如果税务机关不接受平价转让,会让你进行资产评估,用(评估价格-成本)×20%就是你要交纳的个人所得税。
希望能解决您的问题。
D. 离婚后公司股权转让要上税吗
需要上税的,至少需要交纳印花税。
如果公司股权转让存。在溢价,还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是溢价部分的20%
E. 离婚前股权转让是否有效
《婚姻法》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处分须征得全体共同共有人的同意,共同共有人对共专有财属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在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但第三人善意、有偿取得该项财产的,应当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对其他共有人的损失,由擅自处分人赔偿。
在股权是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下,那么如果一方擅自转让,应征得另一方同意。如果没有得到同意,那就是擅自转让,转让行为无效。但是,如果受让人是善意的,也就是不知道这是夫妻双方关系恶化可能会离婚、不知道转让人是恶意、支付了合理对价,这样的话,这笔钱也是追不回来的,是被受让人善意取得股权所有权。
F. 离婚时牵扯到公司股权转让应该办理哪些手续
请问您是在深圳吗?股权转让要做很多资料,股东决议,章程修正案,等。要到见证处去做,如果在深圳可能以咨询我,我以前做过几个股权转让的
G. 婚内股权转让的财产离婚怎么分
应该本着属于共有复财产平均分配制的原则进行分割。
《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入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婚姻法》解释二第十一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则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且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为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解释三第五条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认增值外,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H. 离婚前股份转让出去了怎么追回来
离婚诉讼前或离婚诉讼过程中,在公司拥有股权的夫妻一方转移股权,将股权转移给亲友或其他人,另一方应该怎么办?采取什么法律措施才能尽量挽回损失?【律师解答】夫妻一方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将股权转让给亲友的,另一方可以另行起诉要求宣告股权转让无效。夫妻一方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将股权转让给其他人,且第三人是以善意有偿的方式取得股权的,另一方可以要求分割股权转让款。
一、离婚时将股权转让给亲友的,可以另行起诉要求宣告股权转让无效上海专业离婚律师王寅翼介绍,离婚时持有公司股权的一方经常会将股权无偿或以不合理的低价转让给自己的亲友,意图在离婚财产分割中少分给对方,这样的股权转让行为应属无效。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婚后取得的财产,双方另有约定或法律有明确规定外,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婚后夫妻一方以现金出资设立公司的,作为出资的现金,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公司设立后,出资就转变为公司的股权,因此婚后以出资设立所取得的股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现实生活中,还会出现以下情况:夫妻一方在婚后从公司取得股权期权或者股票期权,根据婚姻法的精神,这种收入应属于夫妻一方的工资性收入,因此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简单的说,夫妻一方在婚后不管是以出资设立公司取得的股权还是通过股权期权取得的股权,通常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双方对于股权的转让享有平等的处理权,持有股权的一方不得擅自转让股权;擅自转让股权的,则属于无处分权人。对于夫妻一方擅自转让股权行为的效力,应参照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关于善意取得的规定,即只有当股权的受让人以善意、合理有偿的方式取得股权的才有效。如果夫妻一方离婚时将股权转让给自己的亲友的,亲友明知股权是在夫妻婚后取得的,且夫妻双方正发生离婚纠纷,其取得股权的行为不能视为善意;如果夫妻一方离婚时将股权无偿或低价转让给自己的亲友的,则违背了“合理有偿”的原则。因此,如果离婚时夫妻一方将股权无偿或低价转让给亲友的,可以另行起诉要求宣告股权转让无效。
二、第三人是以善意有偿的方式取得股权的,另一方可以要求分割股权转让款【律师提醒】上海专业离婚律师王寅翼提醒,如果夫妻一方在离婚时可能会转移股权的,另一方应尽量在股权转移前提起离婚诉讼、申请财产保全,这样就可以在一次诉讼中解决相关的股权纠纷。如果夫妻一方在离婚时已经转移股权的,则另一方必须要另行起诉,要求法院宣告股权转让无效,这必然会增加当事人的诉讼负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二)第十一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I. 在离婚诉讼期间,原告可以把股权转让给被告吗
夫妻之间离婚诉讼期间是可以进行股权转让的,但如果对外转让属于转移财产,要受到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