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注销后重新注册
『壹』 一级建造师注销后多久可以重新注册
注销掉之后就可以重新注册了,没有时间限制的!
『贰』 一级建造师注销后再注册需要多长时间可以公示
一级建造师本来就十分难考,注销以后再注册那就更麻烦啦。
『叁』 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和注销注册的区别是什么
从注册特点上来说
1、初始注册是在人员考试通过拿到执业资格证书后,还没有进行过任何注册,这时候去注册在某个单位,就称为初始注册;
2、至于转注册,是指一级建造师因为某些原因,比如合作终止、工作单位发生变化等,这就需要办理转注册手续,转注册的前提是你找到了新的聘用单位。
从注册时间上来说
1、现在初始的和注销注册的注册时间都差不多了,以前初始注册花费的时间比较长,一般为两到三个月,因为采用的是逐层上报的方式,所以要一层一层审批。现在只需要一个月左右的时间
2、转注册如果一切顺利的话,一般半个月左右就可以搞定。
从申请材料上来说
1、初始注册主要需要的是建造师和申报单位的材料。
2、转注册的手续要多一层,要把一级建造师的信息从原单位变更到新单位,涉及到解聘材料和新单位的注册材料。
从挂靠价格上来说
转注册挂靠价格比初始注册价格要高,转注册不需要提供业绩资料,因为有过初始注册的经历,审核比较宽松,时间也较短,那么与此同时,转注册价格也就更高。
注册与转注册流程
一级建造师的初始注册流程:
第一步:受聘于一个具有建设工程施工或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资质的企业;与聘用企业依法签订聘用劳动合同。
第二步:通过聘用企业向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省级建设主管部门提出注册申请。
第三步:申请人应当提交材料,《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申请人所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继续教育要求证明材料复印件。
第四步: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对申请人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认真核对资格证书、学历证书、身份证明和聘用合同原件与复印件是否一致,按规定填写初审意见。
第五步:建设部收到初审意见后,20日内审批完毕并作出书面决定,审批结果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准予注册。
第六步:建设部发布成功注册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向准予注册的申请人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省级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在注册证书照片上加盖骑缝钢印。
一建建造师转注册流程:
第一步:申请人进入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按要求填写《一级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3-1)》及相应电子文档。
第二步:申请人向新聘用企业提交变更注册申请资料,经审核同意后,由新聘用企业将变更注册申请资料、相应电子文档(电子文档通过网上报送)一并上报注册省份建筑业执业资格注册大厅。
第三步:注册省份建筑业执业资格注册大厅对所有申请变更注册的资料进行审核,形成审批意见。
第四步:对准予变更注册的人员,在注册证书变更注册记录栏进行登记;跨省变更的,报建设部批准后,重新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及执业印章。
『肆』 一级建造师注册3年后注销,多久不重新注册就作废
多长时间都不会作废。
理由:
(1)注册有效期是三年,超过三年注册需要提供继续教育证明。
(2)即使长期不注册,资格证书也不会作废;若将来想注册,可以分阶段提供继续教育证明。
『伍』 一级建造师注册注销后要重新注册应该怎么做
区县建委初来审:时限:自初始注册、增项注册、重新注册10个工作日,注册证书变更、注销注册、遗失补办或污损更换5个工作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复审:时限:初始注册、增项注册、重新注册5个工作日,注册证书变更、注销注册、遗失补办或污损更换3个工作日决定:时限:初始注册、增项注册、重新注册4个工作日,注册证书变更、注销注册、遗失补办或污损更换1个工作日告知:时限:
1个工作日(不包括公示、公告和送达期限)。
『陆』 一级建造师注销后重新注册需要多长时间
区县建委初抄审时限:初始注册、增袭项注册、重新注册10个工作日;注册证书变更、注销注册、遗失补办或污损更换5个工作日。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复审时限:初始注册、增项注册、重新注册5个工作日;注册证书变更、注销注册、遗失补办或污损更换3个工作日。
『柒』 一级建造师注销注册过程怎么办理
注销注册建造师有《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十七条所列情形之一的,由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申请人或其聘用的企业,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1、《一级注册建造师注销注册申请表》(附表5-1);
2、注册证书原件和执业印章;
3、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十七条所列情形之一的证明复印件。
注册建造师本人和聘用企业应当及时向省级建设主管部门提出注销注册申请;有关单位和个人有权向注册机关举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告知注册机关。
(7)一级建造师注销后重新注册扩展阅读:
注册管理体制
第一条、为规范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工作,依据《行政许可法》、《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适用本实施办法。
第三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称建设部)为一级建造师注册机关,负责一级建造师注册审批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一级建造师注册申请受理、初审工作。
国务院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部门负责全国铁路、公路、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通信与广电、民航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审核工作。
『捌』 一级建造师注销后重新注册需要继续教育吗
不用。可以直接重新注册。
住建部已经暂停了一级建造师的继续教育和延续注册工作。
『玖』 一级建造师注册3年后注销,多久不重新注册就作废
多长时间都不会作废。
理由:
(1)注册有效期是三年,超过三年注册需要提供继续教育证明。
(2)即使长期不注册,资格证书也不会作废;若将来想注册,可以分阶段提供继续教育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