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资本最低限额
1. 设立公司需要最低注册资本是多少
没有要求,公司最低注册资本限制被取消。
李克强213年10月25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推进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降低创业成本,激发社会投资活力。
会议指出,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
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和缴足出资的期限。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工商登记事项。
(1)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扩展阅读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改革经验表明,改革就是要激发生产力,适应生产力发展。
新兴生产力,特别是中小企业、小微企业、大批海归以及大学生创业企业,没有厂房、土地,没有多少固定资产,但这些企业有智力、有创造性,他们代表着新兴的生产力方向。怎么推动这么一批企业发展,是政府的责任。
政府职能一定程度上存在的缺位、越位与错位,给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带来了一系列问题。本届政府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抓手,正是意图通过简政放权,使政府职能回归本位,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
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放宽公司注册资本登记门槛,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都被一一打破。
将极大地激活一批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的发展活力,特别是代表新兴生产力发展的企业,带动创业就业,巩固经济稳中向好态势,让人民群众在深化改革、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中更多受益。
2. 《公司法》对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有哪些规定
答: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
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五百万元。
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答: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
股份有限公司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其余部分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
在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
答:股东或者发起人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股东或者发起人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
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答: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注册资本的出资,按照《公司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
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认购新股,依照《公司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交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答: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答:投资者应当在合同、章程中明确出资期限,并应按照合同、章程规定的期限缴清各自的出资。
合同、章程中规定一次缴清出资的,投资者应当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六个月内缴清。
合同、章程中规定分期缴付出资的,投资者第一期出资不得低于各自认缴出资额的15%,并且应当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三个月内缴清。
答: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的比例,应当遵守如下规定:
(1)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投资总额在三百万美元以下(含三百万美元)的,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十分之七;
(2)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投资总额在三百万美元以上至一千万美元(含一千万美元)的,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二分之一,其中投资总额在四百二十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二百一十万美元;
(3)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投资总额在一千万美元以上至三千万美元(含三千万美元)的,其注册资本至少占投资总额的五分之二,其中投资总额在一千二百五十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五百万美元;
(4)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投资总额在三千万美元以上的,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三分之一,其中投资总额在三千六百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一千二百万美元。
答:申请以专利技术或非专利技术(以下简称“技术成果”)出资设立企业或增加企业注册资本的,凡技术成果评估价值在100万元以上(含)的,应要求评估机构在评估报告中附上评估对象(即委估技术成果)所属领域或行业的专家签署的参考意见,或者政府科技主管部门或相关科研机构出具的鉴定意见,并附专家名单。
专家名单应包括以下详细内容:专家姓名、工作单位、所学专业、现从事研究的领域、职称职务、联系方式。
答:《公司法》第五十九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
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
”该条规定规制了一人公司的最低资本数额和一次性缴足资本的条件。
《公司法》对因公司变更、重组出现一人公司,没有给出除以上规制条件的其他例外性规定,因此无论公司在变更登记或改制重组过程中,出现一人公司情形的,该一人公司均应按照《公司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满足注册资本十万且一次性缴足。
3.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是多少
一人有限公司不受《抄公司法》最低10万元注册资本的限制,也不用在章程中规定一次性缴足实收资本。认缴制的有限公司无最低注册资本限制,不登记审核实收资本,设立时无需提交验资报告,在章程里约定出资额、出资时间等即可前来办理营业执照。股东应当按照章程的约定时间和方式实缴到位,但是不强制要求实收备案。
4. 新公司法规定,出资额度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多少
新公司法没有出自额度的规定了。自2014年3月1日起,公司注册资本实缴制回取消答,取而代之的是认缴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条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4)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六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5.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是多少
现在普通的企业已经取消了最低注册资本限额的规定。
有特殊要求的企业类型:内
1)咨询服务类公司最低容注册资本10万元;
2)投资管理咨询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
3)贸易类(商贸,物贸,经贸)最低注册资本零售30万元;
4)贸易类(商贸,物贸,经贸)
最低注册资本批零50万元;
5)工贸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万元以上(必须是加工生产型)
;
5)实业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
6)企业发展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必须跨5个行业)
;
7)科技投资管理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00万元
;
8)
集团公司注册资本要求
集团公司依据法律规定,其注册资本最低要求为5000万人民币。
9)特殊行业注册资本要求
特殊行业的注册资本有明确规定,比如国际货运代理最低注册资本为500万人民币,二级建筑工程公司要求为2000万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