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医师变更注册
⑴ 执业医师注册变更有那些程序
(一)执业医师注抄册变更程序
1、医师申请变更执业注册事项属于原注册主管部门管辖的,申请人到原注册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2、医师申请变更执业注册事项不属于原注册主管部门管辖的,申请人应当先到原注册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注册事项和医师执业证书编码,然后到拟执业地点注册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执业注册手续。
3、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变更执业注册事项的,除依照前项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外,新的执业地点注册主管部门在办理执业注册手续时,应收回原《医师执业证书》,并发给新的《医师执业证书》。
(二)执业医师申请注册变更需提交材料
1、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原件)一式2份;
2、一寸近期免冠正面登记照3张;
3、《医师资格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
4、申请人身份证明(验证后交复印件);
5、《医师执业证书》;
6、注册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
7、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拟聘用证明;
8、拟聘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9、注册主管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文件。
⑵ 执业医师注册变更与执业地点变更有什么区别
一、本质上的区别
1、执业医师注册:指的是对医师是否有行业资质的考核。当取得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资格时,即具有了法律规定的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行业的准入资格,可以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其资格终身有效。
2、执业地点变更:指的是执业的地点发生改变,应当到注册主管部门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并提交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以及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意义上的区别
1、执业医师注册:凡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均可申请医师执业注册。
2、执业地点变更:执业地点是指医师执业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及其登记注册的地址。当执业地点发生改变时要申请变更注册的过程。
三、材料提交上的区别
1、执业医师注册:《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一份;《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1张;两寸半身近照2张;身份证原件(查验后即退还),复印件1张;六个月内的《执业医师健康体检表》。
2、执业地点变更: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医师变更执业范围申请表;《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与拟变更的执业范围相应的高一层次毕业生学历或者培训考核合格证明;聘用单位同意变更执业范围的证明;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2)执业医师变更注册扩展阅读:
一、变更注册的注意事项:
1、医师申请变更执业注册事项属于原注册主管部门管辖的,申请人应到原注册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2、医师申请变更执业注册事项不属于原注册主管部门管辖的,申请人应当先到原注册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注册事项和医师执业证书编码,然后到拟执业地点注册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执业注册手续。
3、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变更执业注册事项的,除依照前款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外,新的执业地点注册主管部门在办理执业注册手续时,应收回原《医师执业证书》,并发给新的《医师执业证书》。
4、重新申请注册的,除提交前款第二至七项规定的材料外,还应提交医师重新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和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或组织出具的业务水平考核结果证明。
5、获得执业医师资格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后二年内未注册者,申请注册时,还应提交在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机构接受3至6个月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的证明。
⑶ “执业医师”注册变更有哪些程序
“执业医师”注册变更先要填写《执业医师的注册变更登记表》,到卫生局去拿或是网上下载。
办理执业医师变更手续,首先到卫生局医政处,领执业医师变更申请表,然后按照表格要求,原聘用单位和聘用单位盖好单位公章,然后到原聘用单位主管卫生局办理变更手续,办好后就可以到聘用单位主管卫生局办理变更注册了。
办理要求、需提交的资料:
1.
填写《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2.
身份证(原件、B5复印件);
3.
《医师资格证书》(原件、B5复印件);
4.
执业证书(变更注册的提供原件、B5复印件);
5.
职称证书(原件、B5复印件);
6.
健康体检表--《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内有;
7.
执业机构的拟聘用证明--《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内有,(具体从事何专业、何科目或项目等);
8.
拟执业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及诊疗科目明细(B5复印件);
9.
其它材料。(异地考试注册、法人变更等按有关规定处理)持外省、市执业医师资格证注册,原则上需在当地注册,并在当地注销后来沈变更注册,特殊情况按有关规定处理。
⑷ 执业医师变更注册相关问题
执业医师地点的变更分为三种,一种是区内变更,一种是区内→区外变更,还有一种是区外→区内变更。变更方式不同,提交的资料自然也不同。
一、区内变更
1、 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2、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距注册或上次变更注册时间超过半年以上者,需提交申请人6个月内健康体检表;
6、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拟聘用证明;
7、所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区内→区外变更
1、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原执业机构及拟执业机构盖章后);
2、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3.5寸软盘一张。
三、区外→区内变更
1、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原执业机构及拟执业机构盖章后);
2、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原注册卫生行政部门拷贝的变更注册信息及打印出的原注册机关盖印的医师变更注册通知单。
申请变更执业范围者除提交以上规定的材料外,还需提交取得注册执业范围以外、同一类别其他专业的高一层次的省级以上教育部门承认的学历,或在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业务培训机构,接受同一类别其他专业的系统培训2年或者专业进修满2年或系统培训和专业进修合计满2年,并持有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业务考核机构出具的考核合格证明,医师变更执业范围申请表。
⑸ 执业医师执业范围变更最新规定是什么都需要什么手续谢谢!
医师注册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原注册主管部门申请变更执业范围:
(一)取得注册执业范围以外、同一类别其他专业的高一层次的省级以上教育部门承认的学历,经所在执业机构同意,拟从事新的相应专业的;
(二)在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业务培训机构,接受同一类别其他专业的系统培训两年或者专业进修满两年或系统培训和专业进修合计满两年,并持有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业务考核机构出具的考核合格证明,经所在执业机构同意,拟从事所受培训专业的。
跨类别变更专业,必须取得相应类别的医师资格。
申请变更执业范围,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医师变更执业范围申请表;
(二)《医师资格证书》;
(三)《医师执业证书》;
(四)与拟变更的执业范围相应的高一层次毕业学历或者培训考核合格证明;
(五)聘用单位同意变更执业范围的证明;
(六)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在县及县级以下医疗机构(主要是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执业的临床医师,从事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工作,确因工作需要,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考核批准,报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可申请同一类别至多三个专业作为执业范围进行注册。
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执业的临床医师因工作需要,经过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取得公共卫生类医师资格,可申请增加公共卫生类别专业作为执业范围进行注册。
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执业的公共卫生医师因工作需要,经过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取得临床类医师资格,可申请增加临床类别相关专业作为执业范围进行注册。
(5)执业医师变更注册扩展阅读:
执业医师(英文:Practicing physician)是指具有医师执业证及其“级别”为“执业医师”且实际从事医疗、预防保健工作的人员,不包括实际从事管理工作的执业医师。
执业医师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医疗执业水平,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履行防病治病、救死扶伤、保护人民健康的神圣职责。全社会应当尊重医师。医师依法履行职责,受法律保护。
报名条件
(一)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包括本人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或士兵证,往来大陆通行证(台、港、澳考生),护照(外籍考生)。
如果考生报名时存在正在办理有效身份证明等特殊原因的,可提交所在单位开具的由地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认的有本人近期免冠近照的证明办理报名手续,考生须凭此证明和其它规定证件方能入场考试。证明复印件由考点保存两年。
(二)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考生试用(或实习)机构出具的试用(或实习)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四)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考试的,还应当提交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执业时间和考核合格证明。工作单位是医疗机构的,考生需提交该机构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五)报考医师资格考试的传统医学师承或确有专长人员,需提交《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和《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及《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合格证书》。
香港非大陆学历考生现场审核地点为深圳;澳门非大陆学历考生现场审核地点为珠海;台湾非大陆学历考生可按照就近和自愿的原则,在大陆任何一个考点进行现场审核。
考生在审核现场应仔细核对、确认报名信息,签字确认后的报名信息一律不得更改。若报名信息与审核后的事实不符,一经核实,将按照《卫生部关于修订第三十四条的通知》(卫医发〔2008〕32号)的有关规定处理。
⑹ 执业医师变更注册流程
(一)执业医师注册变更程序
1.医师申请变更执业注册事项属于原注册主管部门管回辖的,申请人到原注答册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2.医师申请变更执业注册事项不属于原注册主管部门管辖的,申请人应当先到原注册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注册事项和医师执业证书编码,然后到拟执业地点注册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执业注册手续。
3.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变更执业注册事项的,除依照前项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外医学全在线网整理,新的执业地点注册主管部门在办理执业注册手续时,应收回原《医师执业证书》,并发给新的《医师执业证书》。
(二)执业医师申请注册变更需提交材料
1.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原件)一式2份;
2.一寸近期免冠正面登记照3张;
3.《医师资格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
4.申请人身份证明(验证后交复印件);
5.《医师执业证书》;
6.注册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
7.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拟聘用证明;
8.拟聘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9.注册主管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文件。
⑺ 执业医师变更注册的问题!
专业人士在这里,本人不才就是负责搞注册工作的,你到安徽工作需要办理回执业医师变答更手续,办理部门4个(原聘用单位、聘用单位、原聘用单位主管卫生局、聘用单位主管卫生局),首先你随便到哪个卫生局医政处,领执业医师变更申请表,然后按照表格要求,原聘用单位和聘用单位盖好单位公章,然后到原聘用单位主管卫生局办理变更手续,办好后就可以到聘用单位主管卫生局办理变更注册了。要注意的是,到聘用单位主管卫生局办理手续的时候材料一定要准备全,具体可以咨询卫生局,因为各地可能有差异,要求不一样。
一般提供:1、变更申请表
2、单位聘用证明
3、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4、医师执业证书原件(新的注册机构会将原件收回,发新证)
5、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6、体检表(向聘用单位主管卫生局索要)
7、二寸照片3张
8、聘用单位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如有疑问,大家还可以一起交流一下。
⑻ 执业医师证变更注册是什么意思
就是执业医师证书下来后,因为某些原因需要更改执业范围或者执业区域等等,需要你携带相关资料到对应地点申请注册变更。
医师变更注册流程以及携带材料如下:
提供材料:
(一)申请变更执业范围
1、《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一式两份;
2、聘用单位《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本复印件;
3、《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身份证复印件;
5、二级以上医院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样表见附件);
6、同底版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7、高一层次毕业学历原件及复印件或者培训考核合格证明。
8、聘用单位人事聘用手续(或合同);
9、拟聘用证明;
(二)申请区内变更执业地点
1、《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一式两份;
2、拟执业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本复印件;
3、《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拟执业单位人事聘用手续(或合同);
5、拟聘用证明;
6、身份证复印件;
7、二级以上医院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样表见附件);
8、同底版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三)区外人员申请到区内执业变更执业地点
1、《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一式两份;
2、拟执业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本复印件;
3、《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拟执业单位人事聘用手续(或合同);
5、拟聘用证明;
6、身份证复印件;
7、二级以上医院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样表见附件);
8、同底版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含《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2张);
9、原注册的卫生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通知单和变更注册信息数据。
(四)区内人员申请到区外执业变更执业地点(请办理者自备3.5英寸新软盘一张)
1、《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一式两份;
2、《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
4、拟执业单位人事聘用手续(或合同);
5、拟聘用证明。
⑼ 怎样变更注册我要变更执业医师地点
医师变更执复业地点、执制业类别、执业范围等注册事项的,应当到准予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依照相关规定办理变更注册手续。执业医师申请变更执业范围,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医师变更执业范围申请表;
(二)《医师资格证书》;
(三)《医师执业证书》;
(四)与拟变更的执业范围相应的高一层次毕业生学历或者培训考核合格证明;
(五)聘用单位同意变更执业范围的证明;
(六)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9)执业医师变更注册扩展阅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三)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四)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
受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对不符合条件不予注册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⑽ 执业医师注册变更需要哪些材料
变更的性质不同,导致材料也不同。
1、医师变更主要执业机构的,应当按规定重新办理注册。重新注册的材料有:
(一)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二)近6个月2寸白底免冠正面半身照片;
(三)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聘用证明;
(四)省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获得医师资格后二年内未注册者、中止医师执业活动二年以上或者本办法第六条规定不予注册的情形消失的医师申请注册时,还应当提交在省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机构接受连续6个月以上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的证明。
2、医师变更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等注册事项的,应当通过国家医师管理信息系统提交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及省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3、医师承担经主要执业机构批准的卫生支援、会诊、进修、学术交流、政府交办事项等任务和参加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批准的义诊,以及在签订帮扶或者托管协议医疗机构内执业等,不需办理执业地点变更和执业机构备案手续。
(10)执业医师变更注册扩展阅读
医师注册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师个人或者其所在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30日内报告注册主管部门,办理注销注册:
(一)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
(二)受刑事处罚的;
(三)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的;
(四)医师定期考核不合格,并经培训后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
(五)连续两个考核周期未参加医师定期考核的;
(六)中止医师执业活动满二年的;
(七)身体健康状况不适宜继续执业的;
(八)出借、出租、抵押、转让、涂改《医师执业证书》的;
(九)在医师资格考试中参与有组织作弊的;
(十)本人主动申请的;
(十一)国家卫生计生委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