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书转让
Ⅰ 何为背书转让
转让背复书,是指以转让制票据权利为目的的背书行为。因为票据法规定,持票人将票据权利转让给他人,应当背书并交付票据。所以,当持票人为了转让票据权利,而在票据背面或者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就是在进行转让背书。 转让背书一经成立,即发生法律效力,产生票据权利移转的效力、票据权利的证明效力和票据责任的担保效力等背书效力。 票据权利移转的效力。票据权利移转的效力是指票据上的一切权利由背书人转移于被背书人,被背书人因此而取代背书人成为票据上的权利人。这是转让背书所产生的主要效力,它不仅意味着移转因票据而产生的一切权利
Ⅱ 背书转让是什么意思
背书转让,财经会计学用语,指收款人以转让票据权利为目的在汇票上签章并作必要的记载所作的一种附属票据行为。
背书转让是指以转让票据权利为目的的背书行为。票据法规定,持票人将票据权利转让给他人,应当背书并交付票据。
所以,当持票人为了转让票据权利,而在票据背面或者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就是在进行背书转让。
背书转让一经成立,即发生法律效力,产生票据权利移转的效力、票据权利的证明效力和票据责任的担保效力等背书效力。
通常在票据的背面,都事先印制好若干背书栏的位置,载明表示将票据权利转让给被背书人的文句,而留出背书人及被背书人的空白,供背书人进行背书时填写。
票据法一般并不限制进行背书的次数,在背书栏或票据背面写满时,可以在票据上粘贴“粘单”进行背书。
背书应当由背书人签章并记载背书日期。如果未记载背书日期,视为在汇票到期日前背书。而且背书也必须记载被背书人名称。
(2)背书转让扩展阅读:
法律效力
(1)背书转让无须经票据债务人同意。在票据背书转让时,行为人无须向票据债务人发出通知或经其承诺。只要持票人完成背书行为,就构成有效的票据权利转让。
(2)背书转让的转让人不退出票据关系。背书转让后,转让人并不退出票据关系,而是由先前的票据权利人转变为票据义务人,并承担担保承兑和担保付款的责任。
(3)背书转让具有更强的转让效力。通过背书的方式转让票据权利,能够使受让人得到更充分的保护。
票据法设计了一系列特别的制度来保障票据受让人的权利,首先,受让人只需以背书连续的票据,就可以证明自己的合法权利人身份,而无须提供其他证明。
其次,受让人可以对票据债务人主张前收兑人抗辩的切断,从而使其享有的票据权利不受票据债务人与前手背书人之间抗辩事由的影响;再次,受让人可以主张善意取得。
转让限制
(1)出票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其后手在背书转让的,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2)汇票须完整转让,将汇票金额的一部分转让的背书,或将汇票金额分别转让给2人以上的背书无效。
(3)背书不得附有条件,票据法规定,背书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有汇票上的效力。
(4)背书记载“委托收款”字样的,被背书人有权代背书人行使被委托的汇票权利。
(5)汇票被拒绝承兑、被拒绝付款或超过付款提示期限的,不得背书转让;背书转让的,背书人应当承担汇票责任。
Ⅲ 什么叫做“背书转让“,背书的意思又是什么
转让背书是持票人以转让票据权利为目的而进行的背书。转让背书具有三个方面的效力:(1)权利转移效力。由于转让背书是持票人以转让票据权利为目的而进行的票据行为,所以背书完成后,票据上的一切权利便由背书
人转移给被背书人。 (2)权利担保效力。即背书行为完成后,背书人对其后手及持票人在票据上的权利的实施,负担保责任。也就是说,持票人的权利请求如遭到拒绝,就可以向背书人行使追索权。(3)权利证明效力。持票人所持票据,只要背书连续,法律就推定他为正当的票据权利人,即持票人行使权利时,应以背书的连续,证明其为权利人。
Ⅳ 什么叫背书转让,举个例子
就是把收到的票据敲章转让给别人,比如是支票,人家要付给你钱,给了张支票,你又要付给别人钱,就把这张支票给别人了,但是支票上写的收款人是你啊,别人拿不到钱,所以要你在支票背后敲上章证明你把这张支票转让给别人了,这个过程就叫背书转让,在支票背面敲章的行为呢就叫背书,就是在背面签章的意思。
拓展资料:
背书转让,财经会计学用语,指收款人以转让票据权利为目的在汇票上签章并作必要的记载所作的一种附属票据行为。 背书转让是指以转让票据权利为目的的背书行为。票据法规定,持票人将票据权利转让给他人,应当背书并交付票据。
所以,当持票人为了转让票据权利,而在票据背面或者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就是在进行背书转让。
Ⅳ 提单背书转让是什么意思
简单来说,就是为了提单可以流转。那么提单为什么要流转呢,因为提单是一种物权凭证。
那么你可能要问了,提单直接写上收货人就行了,为啥还要背书呢。提单直接写明收货人的,也就是记名提单,这个是存在的,记名提单一般是不允许再次转让的。例如,收货人是我,但是我可能已经将货物卖给了其他人,我就不能让其他人去提取货物,只能我去提货。
为了方便流转,提单一般是做成指示提单,例如 你是发货人,你想先hold住货权,待你认为合适的时候,才愿意将物权转移给收货人。提单的收货人一栏是 to order。如果你不背书,意味着你保留凭提单提货的权利,有权提货的还是你。等你想将提货权利转移给收货人的时候,你才会在提单后边做背书来转让。
Ⅵ 背书转让是什么意思
背书转让,是指以转让票据权利为目的的背书行为。因为票据法规定,持票人将票据权利转让给他人,应当背书并交付票据。所以,当持票人为了转让票据权利,而在票据背面或者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就是在进行背书转让。 背书转让一经成立,即发生法律效力,产生票据权利移转的效力、票据权利的证明效力和票据责任的担保效力等背书效力。
背书转让的方式
通常在票据的背面,都事先印制好若干背书栏的位置,载明表示将票据权利转让给被背书人的文句,而留出背书人及被背书人的空白,供背书人进行背书时填写。票据法一般并不限制进行背书的次数,在背书栏或票据背面写满时,可以在票据上粘贴“粘单”进行背书。
背书应当由背书人签章并记载背书日期。如果未记载背书日期,视为在汇票到期日前背书。而且背书也必须记载被背书人名称。
Ⅶ “背书转让”是什么意思其中“背书”是什么意思
背书转让:财经会计学用语,指收款人以转让票据权利为目的在汇票上签章并作必要的记载所作的一种附属票据行为。
背书:在票据背面签名或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