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资金调整
㈠ 公司变更注册资金怎样办理
业申请变更注册资复金需要提交下列制材料: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盖章) 2、公司变更登记附表----股东出资信息(公司盖章) 3、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盖章) 4、股东会决议(打印、股东签章) 5、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打印,法定代表人签字) 6、验资报告 7、股权认缴出资承诺书(限以股权出资) 8、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限股份公司以募集方式增资) 9、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复印件(公司盖章) 10、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报纸公告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证明(原件)11、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㈡ 公司营业执照上面的注册资金可以更改吗
在正常的抄情况下,
公司注册资袭本是多还是少没有硬性规定,
与公司的正常经营也没有多少影响,
只要满足工商局以及相应机构所规定的最低低注册资金限制即可。
有多大的担当才能干多大的事业,
根据公司的业务情况以及个人承受风险能力,
选择合理注册资本要结合自身的情况,
才能更好地帮助公司发展。
不要说什么随便填,任何选择都是有代价的。
㈢ 公司注册资金变更的申请报告怎么写
我来正确回抄答:这个比袭较简单,一般要求简单明了就可以,不能写得过长,减资才需要申请报告,我写一个示范吧:
XX公司关于要求变更(减少)注册资金的报告
XX工商局(外资企业要向外经局报告):
1、 我公司基本情况:XX年成立,注册资金XX--------股东情况-------经营范围-----
2、现因什么原因(常见原因附后)公司无法正常开展经营活动,为此公司决定减小生产经营规模,X年X月X日经股东大会决议,决定减少注册资金,从原注册资金多少万,按现股东持股比例(或其他比例)减少为多少万,减资后的股东持股如下:--------
3、注册资金减少后,公司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法向社会公告,承诺履行债权债务责任
特此申请报告,请予批准为盼!
常见的原因有:
1、因国家宏观政策调整(或产业结构调整),本企业发展受到较大影响,投资方资金周转发生困难;
2、因国家土地政策调整,本企业原计划购入的土地难以实现;
3、因当前的经济政策趋紧,股东注册资金难以到位
㈣ 注册后公司的注册资金可以调整吗
可以调整。增加和一开始就注册500万的注册资金是没有区别的,只是增加注册资金需要重新验资、更改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等,多一道手续而已。
㈤ 企业注册资金如何调低
一、企业注册资本减少是指公司依法对已经注册的资本通过一定的程序进行削专减的法律行为。属
二、企业减少注册资本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1、减少出资总额,同时改变原出资比例。
2、以不改变出资比例为前提,减少各股东出资。将部分出资款返还给股东,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同时也减少了公司的资产或运营资金;
3、弥补亏损,在公司因亏损而减资时,直接取消部分股权或股份,或者直接减少每个股份的金额,并抵消本营弥补的公司亏损公司减资后,应该对公司章程作出相应修改,并进行变更登记。
三、以下情况可以调低注册资本:
1、资本过剩。
2、公司分立。
3、公司严重亏损,长期无法弥补。
4、公司注册资本逾期仍无法到位。
5、公司虚报、虚假、抽逃注册资本经处罚后仍无法纠正。
6、公司回购公司股东股权,需同时办理减少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
㈥ 公司注册资金可以变更吗
公司注册资金可以变更。
分为两种形式,一种是减少注册资金,另一种是增加注册资金。
根据《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
1、增加注册资金的规定如下,“第十四条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认购新股,应当分别依照《公司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缴纳出资和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股份有限公司以公开发行新股方式或者上市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新股方式增加注册资本的,还应当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
2、减少注册资金的规定如下,“第十五条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符合《公司法》规定的程序,减少后的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数额应当达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并经验资机构验资。
㈦ 公司营业执照上的注册资金,能改吗
公司营业执照上的注册资金,根据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可以进行增减,但是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注册资金”指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企业的股东实际缴付的出资数额;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企业法人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全部财产的货币表现,是国家授予企业法人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自有财产的数额体现。
注册资金是企业实有资产的总和;注册资金依据实有资金的增减而增减,即当企业实缴资金比注册资金增加或减少20%以上时,要进行变更登记。注册资金就是企业全部财产的货币表现,是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物质基础,是登记主管机关核定经营范围和方式的主要依据。
(7)注册资金调整扩展阅读:
根据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的决定: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
也就是,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有另行规定的以外,取消了关于公司股东(发起人)应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出资,投资公司在五年内缴足出资的规定;取消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一次足额缴纳出资的规定。
转而采取公司股东(发起人)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并记载于公司章程的方式。
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除对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有另行规定的以外,取消了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分别应达3万元、10万元、500万元的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以及货币出资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