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委托公证书有效期
『壹』 房产委托公证书有效期几年
房产委托公来证书有效期分情况而自论,委托期限是委托书内容的要素之一,往往大多数委托书公证中的委托期限常约定:“办理完委托事项为止”
虽然约定这样的委托期限办理委托书公证当事人方便、实用,但是不确定、过长的委托期限容易产生纠纷,原因如下:
1、表现在不动产委托交易中买卖双方存在交易风险,委托期限过长继而产生纠纷;
2、实务操作中期限过长产生不确定的法律事务,委托主体、内容变更导致公证书失效继而产生纠纷。
『贰』 房屋买卖公证书有效期有多久
公证书的有效期并非严格的法律概念,而是指公证书能够被实际使用的时间回期限。因为公证答书被出具后,即具备了法律规定的证据效力,除非存在法定情形并经法定程序,公证书是不能被推翻的。 公证书的有效期一般分为3类情况:一、公证书中未规定的,有效期由公证书的使用部门单方规定,公证处一般不作规定。一般民事类公证如出生公证、结婚公证、亲属关系公证、学历学位公证、驾驶证公证等就属于这一类。申请人应该注意向公证书的使用部门咨询公证书的有效期;二、公证书中被证明的法律行为或文书规定了有效期的,公证书的有效期和其一致。如一份《委托书》中规定的委托期限为三个月,那么该《委托书》的公证书的有效期限也为三个月;三、公证书中被证明的法律行为或文书也没有规定有效期,但是该法律行为或文书存在不确定状态的,公证书的有效期视具体情况而定;如经公证的合同,合同双方后来协议解除了合同,那么该合同的公证书就归于无效了;
『叁』 房产委托书公证后有效期多久
房产委托公证书有效期分情况而论,委托期限是委托书内容的要素之一,往往大多数内委托书公证中容的委托期限常约定:“办理完委托事项为止”
如果公证书有注明有效期的,按照注明的有效期认定。
虽然约定这样的委托期限办理委托书公证当事人方便、实用,但是不确定、过长的委托期限容易产生纠纷,原因如下:
1、表现在不动产委托交易中买卖双方存在交易风险,委托期限过长继而产生纠纷;
2、实务操作中期限过长产生不确定的法律事务,委托主体、内容变更导致公证书失效继而产生纠纷。
『肆』 房屋买卖交易两年后执行,委托公证书最长期限是多少
1、公证书本身是没有时效的,也就是公证书本身是不会过期的。而是否过期,主要看被公证的继承协议中有没有设置时效条款,如果设置了就需按照该条款办理。尤其是有些协议牵涉到诉讼内容,而诉讼是有时效要求的。
2、只要公证过公证处都有档案的,不管过几年都有效。比如房产继承的,尽早过户存款继承尽早取出,万一公证书因为年份久了丢失了,恰好公证处也找不到之前办理的那份卷宗,这样就比较麻烦了。
3、房产继承公证书从法律上讲是没有法定的期限限制的,也就是说办理完房产继承公证书后,该公证书不会因为你没有及时去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继承的更名过户手续而导致该继承公证书的无效。
4、但是一般房产管理部门从管理的角度,通常会要求继承人应当在三个月内办理,但是这个不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不会因此而导致继承公证书的无效的。
5、如果当事人办理完房产继承权公证书后,不打算立即更名,也是可以的,法律并没有规定当事人办理完继承权公证书后,就必须及时到房产部门办理更名过户手续,当事人对于房产继承权公证书的有效期方面的担忧或者顾虑大可放心。
(4)房屋委托公证书有效期扩展阅读:
《委托书》的基本内容:
1、委托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国籍、身份证件、职业、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等(如委托人是法人,应写明法人的全称及简称、法人所在地、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和职称等);
2、受托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国籍、身份证件、职业、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等(如受托人是法人,应写明法人的全称及简称、法人所在地、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和职称等);
3、委托原因。其是指委托人不能亲自到中国内地处理有关房产事宜的原因;
5、委托权限。其是指委托人授权受托人代理的权利限度,即:是“个项委托”或“全权委托”;
6、委托期限。其是指委托人授权受托人代理的时间限度,即:写明“起止日期”或“办妥为止”;
7、受托人有无转委托权。其是指委托人是否授权受托人在代理过程中,根据需要将受托权转让给第三人。如是,其转让委托的权限、期限不得超过原始的委托权限和委托期限。
8、委托人签名(或盖章或捺指纹)、委托地点和委托日期。其是指委托人须在其《委托书》的落款处签名(或盖章或捺指纹)并写明委托地点和委托日期。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委托书公证
『伍』 卖房公证委托书有没有有效期有的话多久
委托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设定一个具体的委托期限,委托期限没有相关法律规定多久时间。如果不设定的话,该委托公证一直有效。
原则上委托书公证文书没有时效问题。只要公证没有依法撤销,它就是有效的。公证本身没有时效,是随着被公证的对象的存在而存在的。
当事人在申请委托书公证时,委托书的内容一般会包括: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基本情况,委托事项的具体内容,委托期限和受托人是否有转委托权。
当事人申请办理委托书公证时,委托书的内容是必须有委托期限的,过了期限,委托失效。同时,公证员都会询问委托人具体的委托期限长短,一般情况先公证员会建议委托人设定一个具体的委托期限,否则,该委托书一直有效。
(5)房屋委托公证书有效期扩展阅读:
委托人办理房产委托公证,应亲自向委托人住所地或委托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并提供下列材料:
1、委托人为个人的,提供个人身份证件,委托人为法人组织的,提供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个人身份证件;
2、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草拟的委托书以及与委托房产相关的证明材料,如房地产权证、按揭贷款合同、购房合同等;
3、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4、转委托人申办转委托公证时,应提交有转委托权的证明。
『陆』 房产买卖公证书有效期是多久
公证书的有效期并非严格的法律概念,而是指公证书能够被实际使用的时间期限。
因为公证书被出具后,即具备了法律规定的证据效力,除非存在法定情形并经法定程序,公证书是不能被推翻的。
公证书的有效期一般分为3类情况:
一、公证书中未规定的,有效期由公证书的使用部门单方规定,公证处一般不作规定。
二、公证书中被证明的法律行为或文书规定了有效期的,公证书的有效期和其一致。
如一份《委托书》中规定的委托期限为三个月,那么该《委托书》的公证书的有效期限也为三个月;
三、公证书中被证明的法律行为或文书也没有规定有效期,但是该法律行为或文书存在不确定状态的,公证书的有效期视具体情况而定。
(6)房屋委托公证书有效期扩展阅读:
房产买卖公证书作用:
将公证纳入房产管理活动体系,使公证成为房产交易的必经程序,对房产市场的培育和房产交易活动的健康发展及交易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具有促进和保障的作用。
公证可确保房产交易行为的真实性:
1、民事行为的真实性包括两层意思:一是该行为确系行为人所为;二是行为人所为确系本人真实意思的表示。在房产交易中,交易人亲自实施交易行为基本上没有问题,即使出现问题也容易被发现和纠正;问题较多的是交易人的行为基于其对交易物的错误认识所为。
2、我国《民法通则》和《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因重大误解签订的合同和因受欺诈而陷于错误认识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为非真实意思表示,属可撤销民事行为。
3、据此,房产交易中购房人基于房产商不真实的宣传而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和受让人因对房屋瑕疵不知情而签订房屋转让合同,均不为真实意思表示。
4、而此类情况在目前房产交易中大量存在,只是由于大多当事人对法律不熟悉,误以为自己已在合同上签名盖章,就无法改变既成的事实了,因此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交易行为的情况还不多。随着社会法律知识的进一步普及和律师业务的进一步拓展,这方面的诉讼必将大量增加。
5、而房产交易如经公证,通过公证机构严格、详细的询问、告知、审查程序和证据提留措施,使交易人诚实、详尽地交流相关情况,全面、具体地表达自己的意见,确保意思表示的真实性,能有效地避免此类问题的发生。
『柒』 房产公证书有效期是多长时间
房产委托公证书有效期分情况而论,委托期限是委托书内容的要素之一,往往回大多数委托书公证答中的委托期限常约定:“办理完委托事项为止”。
虽然约定这样的委托期限办理委托书公证当事人方便、实用,但是不确定、过长的委托期限容易产生纠纷,原因如下:
1、表现在不动产委托交易中买卖双方存在交易风险,委托期限过长继而产生纠纷;
2、实务操作中期限过长产生不确定的法律事务,委托主体、内容变更导致公证书失效继而产生纠纷。
(7)房屋委托公证书有效期扩展阅读:
《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是司法部门与建设部于1991年8月31日联合下发的办理房产公证的重要法律文件。《通知》规定:
1、继承、赠与房产,当事人应当先办理继承、赠与公证,然后持公证书和有关契证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2、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
3、涉外及涉港澳台的房产所有权转移行为,必须办理公证,然后由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产登记等行政手续;
4、各地房地产管理机关与司法公证机关可以根据本地情况,制定本地其他房产事项必须公证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