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注册证书 » 转让定价

转让定价

发布时间: 2020-11-22 00:18:15

A. 转让定价方法包括哪些

转让定价方法,包括哪些机上转的让的定价方法就是包括你里边的设施和估价。

B. 转让定价是什么意思谁可以举例子说明一下吗

转让定价 (Transfer Pricing)是指关联企业之间在销售货物、提供劳务、转让无形资产等时制定的价格。在跨国经济活动中,利用关联企业之间的转让定价进行避税已成为一种常见的税收逃避方法,其一般做法是:高税国企业向其低税国关联企业销售货物、提供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时制定低价;低税国企业向其高税国关联企业销售货物、提供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时制定高价。这样,利润就从高税国转移到低税国,从而达到最大限度减轻其税负的目的。

为了防止避税的一种方法:
例如:为了在国内不用或少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把自己的产品低价卖给自己在海外的子公司。造成没有利润,就不用缴纳企业所得税了。
为了防止这种情况的发生,税务机关利用公平交易原则,合理的确定企业产品的转让定价,让其在国内合理纳税。从而产生转让定价的说法。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C. 转让定价方法的定义

决定转让价格的方法就是转让定价方法,具体来讲,关联企业之间进行转让定价时可以采取不回同答的标准,相应的转让定价方法为可比非受控价格法(CUP)、转售价格法(RPM)、成本加成法(Cost Plus Method)和其它合理方法,包括可比利润法(CPM)、利润分割法(PSM)及交易净利率法(TNMM)等。

D. 转让定价的原理

不同于一般的税务管理,转让定价所依据的是经济学的分析原理,即风险和内收益呈正容比的关系,风险越高收益越大。在判断交易双方关联定价是否合理的情况下,首先得分析交易双方在交易过程中所承担的功能(活动)、风险和拥有及运用的资产(包括有形无形资产),并考虑行业中的关键价值因素,以此作为基础来选择最为合适的转让定价方法进行经济分析。经济分析通常采用对标(benchmarking)的方式进行,以判断在类似情况下关联交易的结果是否与所对照的非关联交易相一致,即符合独立交易原则。对标有内部对标和外部对标两种。从某种程度来说,转让定价不是一门科学,更像是一门艺术。如何阐明交易双方定价安排的经济合理性以及如何让交易双方的税务主管机关(通常涉及不同国家或不同区域的税务主管机关)接受是关键。

E. 什么是转让定价

所谓转让定价,复是指跨国制公司为了获取企业集团的整体最大利益,在关联企业之间的交易中,采用低于或高于市场正常交易价格的行为。利用关联企业间转让定价转移收入和费用,是跨国公司国际避税采用的最常见方法。跨国公司常常用这种手法来转移高税负国家中关联企业的利润,借以减少集团的总体税负,提高跨国企业集团的整体利益。转移定价的方式多种多样,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通过控制原材料和零部件的价格高低以影响产品成本。
二是通过关联公司的固定资产购置与租赁,来影响其产品成本费用。
三是通过对专利专有技术,商标等无形资产转让,控制收取特许权使用费的高低,来影响关联公司的成本和利润。
四是通过关联公司之间收取较高或较低的运输费用、保险费、贷款利息费用、管理费等转移利润。
经济全球化使转让定价的运用更为普遍和隐蔽,这对国家的税收管辖权提出了挑战。

F. 转让定价的概念

转让定价管理是指税务机关按照所得税法第六章和征管法第三十六条的有关版规定,对企业与其关联权方之间的业务往来是否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进行审核评估和调查调整等工作的总称。转让定价包括让渡财产、权利、利益等的对价,包括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劳务、融资等四大类交易。转让定价理论是关联方之间比较容易扭曲“对价”,把应税利润人为地转移到低税率国家/地区。从企业经营角度出发的转让定价是铂略咨询Linked-F关注的重要税收问题。因此各国税务当局为避免该行为的发生而建立“转让定价税制”。在当今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大潮中,跨国公司或集团公司内部的交易对于企业的整体运营发挥的作用日益重要,而公司集团内部交易的定价问题,无论对于企业还是税务机关都是转让定价研究的核心内容。新颁布的《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四章就转让定价方法的重要性及其选择作出了明确规定。

G. 转让定价的新规

2012年初,国家税务总局陆续颁布了有关转让定价方面的新法规,其中主要包括:国税发13号《特别纳税调整内部工作规程(试行)》(以下简称“国税发13号文”)以及国税发16号《特别纳税调整重要案件会审工作规程(试行)》(以下简称“国税发16号文”)。这两个文件(以下亦称“转让定价新规程”或“新规程”)的出台在进一步推进中国转让定价与反避税管理工作的同时,也给了企业日常税务管理工作一些启示。
国税发13号文主要明确了现有转让定价法规的原则性规定,同时对内部管理作了进一步的统一。13号文要求各地税务机关建立特别纳税调整案源筛选工作机制,加强关联申报审核,定期实施检查,对特别纳税调整工作实施集中统一管理。在调查过程中,主管税务机关可要求异地的可比企业或关联方提供相应资料,也可以于批准后,在全国范围收集关联方或可比公司的信息,实现充分的情报交换。此外,13号文对单边预约定价安排作了进一步说明,规定单边预约定价安排由主管税务机关组织谈签;涉及两个以上省税务机关的单边预约定价安排,由税务总局统一受理并签订安排。
国税发16号文是针对重大案件的确定及审核程序的专门规定。根据16号文,重大案件包括:注册资本达到一定水平以上、且调查年度年均主营业务收入在一定标准以上的案件;全国行业联查或集团联查的案件;其他由税务局确定的案件。特别纳税调整重大案件报请税务总局会审小组进行会审工作,一案一会。会审小组成员意见实行投票制度。

热点内容
美发店认证 发布:2021-03-16 21:43:38 浏览:443
物业纠纷原因 发布:2021-03-16 21:42:46 浏览:474
全国著名不孕不育医院 发布:2021-03-16 21:42:24 浏览:679
知名明星确诊 发布:2021-03-16 21:42:04 浏览:14
ipad大专有用吗 发布:2021-03-16 21:40:58 浏览:670
公务员协议班值得吗 发布:2021-03-16 21:40:00 浏览:21
知名书店品牌 发布:2021-03-16 21:39:09 浏览:949
q雷授权码在哪里买 发布:2021-03-16 21:38:44 浏览:852
图书天猫转让 发布:2021-03-16 21:38:26 浏览:707
宝宝水杯品牌 发布:2021-03-16 21:35:56 浏览: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