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自留地可以转让吗
⑴ 请问自留地或者自留山(荒地),而且不同一个村的,能买卖,转让给别人作为宅基地吗
自留地和自留山都能转让给他人做宅基地的,只要你手续合法,对方去国土局申请能批下来就行,然后在谈补偿问题。
⑵ 自留地买卖协议有效吗
按照法律规定自留地不准买卖。
1、自留地属于集体所有,其成员只有使用权,不得出租、转让或买卖,也不得擅自用于建房等非农业生产用途。
2、自留地和承包地并没有区别,只是自留地不参加重新分配,农民可以长期使用。在补偿问题上,自留地的实际耕种人同样可以获得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
3、如果土地转让他人耕种,补偿费应当由使用人获得,与自留地的权利人无关。
⑶ 村委会可以不经过本人同意转让农民的自留地吗
建议想当地有关部门申诉,或者聘请律师。
⑷ 自留地转让怎么写才合法
转让方式
1.甲方保证通过土地挂牌形式把该地块转让给乙方,并确保该地块的容积率大于等于__________,绿化率不少于__________%,土地用途为商业、住宅用地。
2.土地的转让价为__________万元/亩[包括级差地租、市政配套费、开发补偿费、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拆迁安置费、 青苗补偿费、空中或地下的管线(水、电、通讯等)迁移费和土地管理费],转让总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
3.乙方同意按以下时间和金额分二期向甲方支付土地价款:第一期定金,地价款的___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 ,付款时间及条件:双方签订协议书,且已办好土地挂牌手续并在本条第四款规定的抵押登记手续办妥后__________天内支付;第二期,付清余款,计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付款时间及条件:在乙方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 取得该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后__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
4.为保证前款第一期地价款的及时支付,丙方同意提供两宗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担保,抵押的土地使用权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详见成国用()字第__________号和成国用()字第__________号),抵押担保的范围与 甲方承担的责任的范围相同。双方同意在本协议签订后______天内到当地土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期限至 乙方取得机投镇________亩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之日止。
5.该项目由乙方独立运作,盈亏自负。甲方愿意帮助乙方解决有关税费返还及政策协调。项目开发结束并经审计后,项目净利润率超过_______%的,超过部分净利润乙方同意与甲方五五分成。
⑸ 农村自留地可以转让吗户口转去外地,其自留地还可以保留吗
可以转租的,户口转去外地、家里有人在、可以常期保留,家里无人的,不能长期保留啊。
⑹ 农村土地问题 自留地 宅基地
1.自留地一般是给农民用来修建棚舍等房屋附属设施,以及种植蔬菜等作物的土地。
2、宅基地的使用权是可以依法转让的。
3、作为农民,宅基地的使用权以及与自留地的使用权,是无限期使用的——直至户主死亡、户口迁出时为止。
4、自留地是处于宅基地周围的土地,使用期可与宅基地并存。一旦失去了宅基地的使用权,那自留地的使用权也会同时消失——皮之不存,毛将焉附。
宅基地转让的条件:转让双方应当都是本村村民(户口在同一个村),受让方目前应当是没有宅基地的农户(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
5、你不要有其它想法(比如依靠买卖的方式获取),不符合法律规定所“取得”的“宅基地”,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6、你所说的“棚户区”是指什么土地性质的房屋?一般商品房所使用的土地是“国有土地”,其房屋可上市销售;在集体土地上建造的房屋,叫做“小产权房”,是不能上市销售的,不受法律保护。如地处乡镇(村),那么购买这种地方的房屋的时候,就需要慎重考虑了。
7、应该说,我的回答没有引经据典,但愿你能够明白。
8、对于我来说,最好的感激,是你把我的这个回答选择为“满意回答”。谢谢!
⑺ 责任田自留地转让永久使用权,能要回来吗
你好,没有土地永久使用权,我国公民个人只有土地使用权,你所说的应该是你无期限承包合同。如果要收回土地使用权,只能协商解决。
⑻ 农民自留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书怎么写
自留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书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一、甲方自愿将自留地位于XXXXXX转让给乙方使用,经双方 充分协商并达成如下协议。
二、甲方转让给乙方的自留地四界为:西XXX,东XXX,北XXX,南XXXX。
三、自留地的面积为:XXXX
三、乙方一次性支付费给甲方为:XXXX元。
五、此自留地使用权如有第三方纠纷,一切由甲方负责。
附:此协议一经签字立即生效。此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为:
乙方(签字):身份证号码为:
年 月 日
⑼ 农村自留地买卖可以过户吗
你得让村委会出一份土地转让手续,要不那一天国家有什么政策、变动,对我们不好
⑽ 农户私下转让自留地使用权合法吗
农户私下转让自留地 承包经营权不合法。
所谓农户自留地,是农业合作化和集体化时期的产物,是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按政策规定分配给成员长期使用的小块土地。
农户经营自留地是一项家庭副业,是集体经济的必要补充,可以充分利用剩余劳动力和劳动时间,生产各种农副产品,满足家庭生活和市场需要,增加收入,活跃农村经济。1979年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
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村集体土地一律采取了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个人原有的自留地全部纳入实行承包经营的土地范围。
(10)农村自留地可以转让吗扩展阅读:
法律性质:
农村自留地法律性质的规定,散见于建国后全国人大、党中央、国务院、农业经济管理部门的规范性文件。
1955年的《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草案》首次对自留地的法律性质作出规定:自留地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分配给成员长期使用的土地,是一项家庭副业,可以充分利用剩余劳动力和劳动时间,生产各种农副产品,是农村集体经济的必要补充。
同时规定,每人自留地最多不超过当地人均耕地的5%。1956年的《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第16条、1957年《关于增加农业生产合作社社员自留地的决定》、1981年《关于积极发展农村多种经营的报告》分别扩大了自留地的规模,从最初的5%提高到15%。
之后的2002年《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了农村土地由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对自留地未单独提及。2004年修订的《土地管理法》将自留地、自留山仍规定为农民集体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