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岗教师服务期满证书
① 特岗教师服务期满后有什么优惠政策吗
1、根据特岗计划的报考简章规定,特岗服务期后,对于符合要求,本人自回愿的原则可以留任当答地教师,工资福利纳入当地财政支出,即入编教师
2、特岗教师服务期满之后,属于四项目人员,国考核省考会有一部分职位会专门针对“四项目人员”。
3、有些省份报考公务员考试时能报一次定向录取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职位,有些省份可以考两次甚至一直到35周岁之前都可以。
4、可推荐免试攻读教育硕士。
② 特岗教师服务期满后就业政策
特岗教师在录用之后,暂时是不入编的。特岗教师有三年的服务期限,三年服务期满后,内考核合格,可容以根据当地情况纳入编制。也就是说只要考核合格,三年之后特岗教师也就成为在编教师了。但这并不是特岗教师的唯一选择,特岗教师服务期满后至少有三条出路:一就是是选择在当地留任,保证有编有岗,并享受当地教师同等待遇,成为一名有编制的教师。二是异地留转,或到城镇学校应聘。城镇学校中小学自然减员的补充,首先要补充这些经过了三年实践锻炼的特岗教师。三是可重新选择就业,各地政府包括教育部门要为此提供便利。但要特别注意到是前提条件是三年期满之后。
③ 特岗教师服务期满证书有用吗
根据历年云南省公务员考试情况,特岗教师服务期满取得合格证书后报考公务员一般不加分,但可以报考限制“四项人员”身份的岗位,享受一定的政策优惠。
④ 特岗教师服务期满了有什么优惠政策
3年服务期满对服务期满且愿意留任的特岗教师,经教育主管部门考专核合格的,按规定属程序,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后,直接办理聘用手续,确保全部入编入岗。对服务期满后不愿留任特岗教师,由其自主择业。本人找到工作后,其户口档案关系已经转到本县区的,办理改派手续;未转到本县区的,办理派遣手续。
⑤ 特岗教师服务期满后转正吗
1、不是,特岗教师服务期满后不是全部转编;
2、需要看个人意愿和所在地是否有空编,如果有就可以转编制,成为一名正式老师。
⑥ 特岗教师服务期满合格证书有什么用
聘任期为3年,鼓励期满后继续扎根基层从事农村教育事业;聘期结束后可留在当地任回教;重新答择业的,各地要为其重新选择工作岗位提供方便条件和必要帮助;可推荐免试攻读教育硕士。特岗教师在三年服务期内买五险一金。
考教师招聘等考试时有加分政策。
⑦ 特岗教师服务期满后没有教师资格证能转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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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证考试笔试成绩可保留三年,故大二以上在校非师范生都可报名(大一下半学期也可以)。
报考条件:非师范类及师范类学生,有志于从事教师行业的人员并具有相应学历均可报名。 A:中专师范学历可以报考幼儿园
B:大专学历可以报考初中、小学、幼儿园
C:本科学历可以报考中专、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
D:在校生(大二、大三、应届毕业生)凭学生证或相关证明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普通话要求:申报语文学科需达到二级甲等以上:申报其他学科需二等乙等以上。
笔试不一定在户口所在地考,可以在省内各市,但是说课必须回户口所在地报名考试,最后拿教师证。外地户口考试,如果仅参加笔试,不需要什么条件,但是想参加说拿教师证,必须在户口所在地。
⑧ 特岗教师服务期满后有什么政策
特岗教师服务期满后由以下出路和政策:
1、可以选择在当地留任,保证有编有岗,并享受当地内教容师同等待遇。
2、是异地留转,或到城镇学校应聘。今后城镇学校中小学自然减员的补充,首先要补充这些经过了三年实践锻炼的特岗教师。
3、是可重新选择就业,各地政府包括教育部门要为此提供便利。从西部已实施特岗教师计划的省份来看,三年服务期满后,绝大多数特岗教师选择了留任,有的省份特岗教师留任比例高达97%。
并且在公务员考试中,部分职位要求报考者为“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这其中就包括了特岗教师。
⑨ 特岗教师服务期满后颁发哪些证
特岗教师三年聘任期满后会颁发特岗教师服务期满合格证书。
特岗教师是中央实施的一项对中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的特殊政策,通过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到中西部地区“两基”攻坚县、县以下农村学校任教,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从事农村义务教育工作。
创新农村学校教师的补充机制,逐步解决农村学校师资总量不足和结构不合理等问题,提高农村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
特岗教师将有三年的服务期限。服务期满后,特岗教师仍有多种选择和出路。
一是可以选择在当地留任,保证有编有岗,并享受当地教师同等待遇。
二是异地留转,或到城镇学校应聘。今后城镇学校中小学自然减员的补充,首先要补充这些经过三年实践锻炼的特岗教师。
三是可重新选择就业,各地政府包括教育部门要为此提供便利。
(9)特岗教师服务期满证书扩展阅读
特岗教师实施原则:
1.坚持范围,严格条件。纳入“特岗计划”的县(市、区),必须是教师总体缺编、结构性矛盾突出,财力比较困难,但工作基础好、积极性高的县(市、区),“特岗计划”实施期内原则上不得再以其它方式补充新教师。
各设岗县要在核定的编制总额内招聘聘期已满、考核合格、愿意继续留在当地任教的“特岗计划”教师。
2.中央统筹,地方实施。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中央编办制定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特岗计划”教师总量指导性意见。
我省“特岗计划”的实施工作,在省政府领导下,建立省政府分管教育的秘书长和省教育厅、财政厅、人事厅、省编办分管负责人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统筹组织,统一安排。
省财政厅:负责统筹落实“特岗计划”应由地方负担的经费;对省级部门实施“特岗计划”安排专项资金;加强专项资金管理。
省人事厅:深化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按照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的规定,会同教育厅共同做好特设岗位教师的招聘工作。
3.相对集中,成组配置。特设岗位教师工作岗位的安排应结合当地实际需求,按照学科结构,科学搭配。为了便于管理,岗位的设置要相对集中,避免过于分散,原则上1所学校安排3—5人。
4.侧重初中,兼顾小学。特设岗位教师主要安排在县城以下的农村乡镇初中,可适当兼顾乡镇中心小学。少数农村生源占60%左右的县城学校也可适当安排一定的特设岗位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