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背书人转让
① 关于背书人和被背书人
背书人是在票据背面签章或书写文字、身份证号码,转让票据所赋权利的当事人,被背书人是指在背书活动过程中,接受背书票据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
可以狭义的理解为背书人是付款人,而被背书人是收款人。对于被背书人而言,所有背书人及原出票人都是他的前手,都有保证票据付款人到期付款或承兑的责任。
背书是一种票据行为,是票据转让的一种重要方式。背书是由持票人在汇票背面签上自己的名字,并将汇票交付给受让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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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背书人受让票据时的注意事项:
一、汇票是否是统一印制的凭证,汇票是否真实,提示付款期限是否超过。
二、汇票和解讫通知是否齐全,汇票号码与记载内容是否一致。
三、是否作成转让背书,背书是否连续,背书人(仅指被背书人的直接前手)的签章是否真实,被背书人是否确为本单位或者本人。
四、汇票的必须记载事项是否齐全,出票金额、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是否更改,其他记载事项的更改是否由原记载人签章证明。
五、汇票的记载事项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出票金额、出票日期的填写是否确定,是否正确,是否用压数机压印小写金额,小写金额与大写出票金额是否一致,出票银行的签章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加盖了汇票专用章和授权经办人员章。
六、汇票的实际结算金额大小写是否一致,是否在出票金额以内。
七、汇票是否在规定的范围内转让,背书是否连续,签章是否符合规定,背书使用粘单的是否按规定在粘接处签章。
② 支票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背书转让
1、转帐支票可以背书转让;现金支票不得背书转让。
2、支票仅限于在其票据交换区回域内背书转让。
3、支答票出票人向规定区域以外的收款人出票的,背书人向规定区域以外的被背书人转让票据的,区域外的银行不予受理,但出票人、背书人仍应承担票据责任。
4、以背书转让的票据,背书应当连续。持票人以背书的连续,证明其票据权利。
5、非经背书转让,而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票据的,依法举证,证明其票据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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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票使用
1、支票提示付款期为十天(从签发支票的当日起,到期日遇例假顺延)。
2、支票签发的日期、大小写金额和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其它内容有误,可以划线更正,并加盖预留银行印鉴之一证明。
3、支票发生遗失,可以向付款银行申请挂失止付;挂失前已经支付,银行不予受理。
4、出票人签发空头支票、印章与银行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银行除将支票做退票处理外,还要按票面金额处以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持票人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金额2%的赔偿金。
③ 银行承兑汇票背面“被背书人”的含义是什么
被背书人是指抄在背书活动过程中,接袭受背书票据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对于被背书人而言,所有背书人及原出票人都是他的前手,都有保证票据付款人到期付款或承兑的责任。
背书是一种票据行为,是票据转让的一种重要方式。背书是由持票人在汇票背面签上自己的名字,并将汇票交付给受让人的行为。这里的持票人称为背书人,受让人称为被背书人。
当汇票遭到拒付时,被背书人有权向其直接的背书人以及曾在汇票上签名的其他背书人直至出票人进行追索,直到得到兑付或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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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书人是经常变化的,因为在国际金融市场上票据经背书后才能转让,票据不断地从背书人手中经过背书转让给下一个被背书人手中。因此背书人随票据的转让流通而变化。
汇票的记载事项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出票金额、出票日期的填写是否确定,是否正确,是否用压数机压印小写金额,小写金额与大写出票金额是否一致,出票银行的签章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加盖了汇票专用章和授权经办人员章。
④ 被背书人啥意思
被背书人是指在背书活动过程中,接受背书票据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
对于被背书人而言,所有背书人及原出票人都是他的前手,都有保证票据付款人到期付款或承兑的责任。
背书是一种票据行为,是票据转让的一种重要方式。背书是由持票人在汇票背面签上自己的名字,并将汇票交付给受让人的行为。这里的持票人称为背书人,受让人称为被背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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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被背书人的权利
被背书人是汇票的受让人,他有权取得背书人对票据的一切权利。表现为:
(1)被背书人可以用自己的名义向付款人要求承兑、付款,也可以将汇票再经背书转让他人。
(2)当汇票遭到拒付时,被背书人有权向其直接的背书人以及曾在汇票上签名的其他背书人直至出票人进行追索,直到得到兑付或付款。
二、被背书人的审查事项
1、汇票是否是统一印制的凭证,汇票是否真实,提示付款期限是否超过。
2、汇票和解讫通知是否齐全,汇票号码与记载内容是否一致。
3、是否作成转让背书,背书是否连续,背书人(仅指被背书人的直接前手)的签章是否真实,被背书人是否确为本单位或者本人。
4、汇票的必须记载事项是否齐全,出票金额、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是否更改,其他记载事项的更改是否由原记载人签章证明。
5、汇票的记载事项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出票金额、出票日期的填写是否确定,是否正确,是否用压数机压印小写金额,小写金额与大写出票金额是否一致,出票银行的签章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加盖了汇票专用章和授权经办人员章。
6、汇票的实际结算金额大小写是否一致,是否在出票金额以内。
7、汇票是否在规定的范围内转让,背书是否连续,签章是否符合规定,背书使用粘单的是否按规定在粘接处签章
三、名称错误如何处理
被背书人名称写错属于抬背不符(即抬头与背书不一致,称为抬背不符),是银行承兑汇票流通中的大忌。企业在实际操作中遇到这样的难题,那么如果被背书人写错该怎么办呢?
在票据上作第一次背书转让的背书人是票据上记载的收款人,自第二次背书起,每一次背书转让的背书人必须是上一次背书的被背书人,依次前后衔接。第二个被背书人栏公司名称写错,导致该被背书人公司名称与第三手背书人签章出现了明显的不一致,违反了票据背书连续性的规定。
被背书人写错该怎么办?汇融金融街承兑汇票专家建议:
1、划线更正
划线更正该银行承兑汇票持票人请其前手背书人用红颜色笔划线更正被背书人名称,并在更正后的被背书人名称上重新签章(财务章加名章)。如背书人“XX石油机械有限公司”将其签章栏的被背书人“XX石油机械有限公司”划线,另改为“XX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并在其上面签章。
2、出证明
除划线更正外,还要请被你写错名称的被背书人的前手背书人更正或出证明,以便维护自己的正当票据权利。
⑤ 票据转让中的背书人和被背书人怎样区分
很好区分。背书人是债务人,要签章的。被背书人是债权人,不要签章,是用笔写回上的。具体到票答据上,在背书人签章样内盖章的,就是背书人,即转让票据权利的债务人。在被记载到“被背书人”栏内的公司或者个人,就是被背书人,即获得票据权利的人。
⑥ 支票后面的背书人和被背书人指的是什么
一、概念:
背书:是受款人在票据的背面签字或作出一定的批注,表示对票据作专出转让的行为。属转让人称为背书人,被转让人称为被背书人。被转让人可以再加背书,再转让出去,如此,一张票据可以多次转让。
背书的种类有:
1)空白背书:背书人只签名,不加注。
2)记名背书:背书人签名后并加注该票转让给指定的人。
3)限制背书:背书人签名后并加注该票的限制性条件。
二、填写方式:
1、现金支票
收款人应写为本单位名称,此时现金支票背面“被背书人”栏内加盖本单位的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章,之后收款人可凭现金支票直接到开户银行提取现金(一般情况下,须由本单位持结算证的人前去提款,如有特殊情况须本单位开据证明加盖公章,并由提款人持证明前往)。
2、转帐支票
收款人应填写为对方单位名称。转帐支票背面本单位不盖章。收款单位取得转帐支票后,在支票背面被背书栏内加盖收款单位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章,填写好银行进帐单后连同该支票交给收款单位的开户银行委托银行收款。
注意:背书注意收款人名称和背书章的名称要一致。
⑦ 背书人是指被记名受让票据或接受票据转让的人。
A
背书是由持票人在汇票背面签上自己的名字,并将汇票交付给受让人的行为。这里的持票人称为背书人,受让人称为被背书人。
你这句话说的是被背书人
⑧ 背书人和被背书人的区别是什么
1、本质不同
背书人是在票据背面签章或书写文字、身份证号码,转让票据所赋专权利的当事人。
被背属书人是指在背书过程中承兑被背书汇票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背书是票据行为,是票据转让的重要方式。背书是持票人在汇票背面签章,并将汇票交付给受让人的行为。这里的持票人被称为背书人。
2、债务关系不同
背书人是被背书人的债务人,被背书人是背书人的债权人。
3、权利义务不同
背书人应当向包括被背书人在内的的所有后来取得该汇票的人保证汇票承兑或者付款。须保证在背书人以前曾在该汇票上签名的一切前手的签字的真实性和背书的连续性。
被背书人可以要求付款人以自己的名义承兑、付款,也可以背书转让给别人。汇票被拒绝承兑时,被背书人有权向其直接的背书人和在汇票上签章的别的背书人追偿,直至出票人被付款或者被付款为止。
⑨ 银行汇票可以背书转让吗
银行汇票是可以进抄行背书转让的。以背书转让的汇票,背书应当连续。实行银行汇票结算,持票人可以将汇票背书转让给销货单位,也可以通过银行办理分次支取或转让,另外还可以使用信汇、电汇或重新办理汇票转汇款项,因而有利于购货单位在市场上灵活地采购物资。
(9)被背书人转让扩展阅读:
银行汇票是指由出票银行签发的,由其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付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银行汇票的出票银行为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办理银行汇票的银行。多用于办理异地转账结算和支取现金,由其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银行汇票有使用灵活、票随人到、兑现性强等特点,适用于先收款后发货或钱货两清的商品交易。
背书转让是指以转让票据权利为目的的背书行为。票据法规定,持票人将票据权利转让给他人,应当背书并交付票据。所以,当持票人为了转让票据权利,而在票据背面或者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就是在进行背书转让。背书转让一经成立,即发生法律效力,产生票据权利移转的效力、票据权利的证明效力和票据责任的担保效力等背书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