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能否转让
A. 农村宅基地是都可以买卖和转让
不能。买卖宅基地违法。
《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也就是说,买卖土地是违法的,那么,如何理解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呢?
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依法改变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变更登记。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变更,自变更登记之日起生效。
由上可知,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这种情况下就可看作是土地使用权的依法转让。比如,因依法买卖农村自建房导致宅基地使用权转移,就是宅基地使用权的依法转让。不过,因宅基地使用权的权利主体比较特殊,只能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所以,农村自建房买卖只能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进行。
B. 宅基地上的建筑物可以买卖转让吗
宅基地是否可以买卖问题: 根据有关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而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像您的这块宅基地应属于集体所有的。 国家土地和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个人需要宅基地建造房屋,必须依法取得宅基地使用权。 城市居民建造房屋需要的宅基地,可以向所在地的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经批准后取得宅基地使用权。 城镇非农业居民建造房屋,需要使用集体所有的土地,必须经过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才能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农村居民需要在原有的宅基地、村内空地和其他土地上建造房屋的,由乡级人民政府批准取得宅基地使用权;需要用耕地建造房屋的,经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方能取得宅基地使用权。 宅基地使用权取得以后,使用权人有长期使用宅基地的权利。可以在宅基地上建造房屋、工棚和厕所等建筑物和构筑物,也可以在房屋前后的宅基地种植树木。宅基地上的建筑物和附着物的所有权归宅基地所有人所有。使用权人在出售私有房屋时,宅基地的使用权随之转移给新的房屋所有权人。 使用权人在行使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不得改变宅基地的用途,不得出租、买卖和变相买卖宅基地,不得借口修建改造房屋,随意扩大宅基地的使用面积。由于宅基地的所有权归国家和集体所有,而且公民对宅基地的使用权也是基于宅基地上房屋的存在为前提的,所以宅基地与房屋不同,不能买卖。 再则对于农村的集体土地,根据国家规定是不允许买卖的。所以你的宅基地是不可以买卖的,但是房子是可以出售。
C. 农村宅基地能不能过户给别人
农村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包括已经建设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已经建设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
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是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农民的宅基地申请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它是一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每个成员有权申请宅基地的个人或家庭,和农村宅基地的属性不会改变根据村民的身份变化。农村宅基地地法规定不允许买卖转让,因此没有法律依据支持农村宅基地转让费,但对农村土地流转的关注是有限的,只能转移到农村集体。
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法律效力:
1、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有下列转让情况,应认定无效:
(1)城镇居民购买;
(2)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
(3)转让人未经集体组织批准;
(4)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
(5)受让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
2、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含宅基地);
(2)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
(3)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
(4)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组织同意;
(5)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地随房一并转让;
农村宅基地一般情况下,是过户不了的,如能要过户,那么首先要交纳土地出让金,一笔很大的开支。
宅基地过户费用根本不同的情况,收费的标准也是很不一样的,宅基地房也是可以办理房产证的,所以这个房子有房产证很正常。但是宅基地房如果要出卖过户的话,首先要将宅基地变成国有土地,交纳土地出让金,然后才能过户。这样才能更好的保证自己的权益,让自己更加顺利的办理宅基地过户。
D. 宅基地是否可以买卖
宅基地不可买卖。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包括建了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建了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村农民集体成员所有。
(4)宅基地能否转让扩展阅读:
根据《物权法》第十三章宅基地使用权
第一百五十二条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第一百五十三条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第一百五十四条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重新分配宅基地。
第一百五十五条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E. 农村宅基地是否可以转让
对于这个问题,如果你上网网络搜索一下,会发现很多种不同意见的回答,有的说可以,有的说不可以,那么按照法律规定,呢,笔者根据实践经验参照法律规定先对该问题做解答,然后详细的分析原因。 解答:农村宅基地可以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内部转让。 理由和依据: 《物权法》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物权法》规定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那么我们翻看一下《土地管理法》,其中并没有明确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和抵押。但是规定“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从该规定可以看出,法律是允许宅基地转让的。但是宅基地是否可以自由转让呢?对于已经有司法实践,宅基地是不能向城镇居民转让的,尽管宅基地使用权按照法律规定可以分为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但是宅基地使用权与一般物权又有很大不同,其毕竟是农民的安身立命之本,转让应该予以严格限制。《担保法》第30条也规定“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不得抵押”,但是由于目前农村普遍存在着一户几处宅基地的情况,形成的原因可能是继承、分家、结婚、上学等等,这些都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因为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一户农民只能有一处宅基地,如果不允许宅基地的转让势必造成宅基地的闲置和不必要的浪费,使本来就紧缺的土地资源更加紧张,《土地管理法》中关于房屋转让后再申请宅基地不予批准的规定实际上是允许农村房屋的内部转让,根据我们国家房随地走或者地随房走的原则,房屋允许转让的,土地使用权也应该一并转移。
F. 宅基地可以转让吗
1999年已经是土地管理法颁布以后,买卖不成立。即87年土地管理法施行以后的都不成立。
如果专你现在又从属村里获得宅基地,那么原宅基地村里有权收回。
2003年前除法律外还有一些文件也明确规定,比如:
《国务院关于发布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的通知》1982年2月13日
第四条 农村人民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的土地,分别归公社、大队、生产队集体所有。社员对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饲料地和承包的土地,只有按照规定用途使用的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不得在自留地、自留山、饲料地和承包的土地上建房、葬坟、开矿和毁田打坯、烧砖瓦等。
严禁买卖、出租和违法转让建房用地。
当时规划城建国土没分家很多部门职员政策都不熟,没按规定办过户的各地都有,但过户了并不代表行为就合法了,可以撤回的。
G.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转让的相关法律规定
从受让的主体上,可以分为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和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转让回。如果受让方也是本集体答经济组织成员,经过集体经济组织同意,则应当认定买卖行为有效。
《宪法》第十条
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其所有权属于集体,而农民作为经济组织的成员,対于宅基地拥有的是用益物权,即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其处分宅基地使用权的行为属于无权处分。
《合同法》第五十一条
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所以,如果事后经过农村集体组织同意,应当认定合同有效。
反之,则应认定其合同无效。也就是说,对于此种情况,取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同意,以及进行登记是转让有效的前提。
(7)宅基地能否转让扩展阅读
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可以进行转让的条件
1、需经本村村民委员会同意和乡级政府的批准。
2、转让人与受让人同为本村村民。
3、受让人无宅基地,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
4、宅基地使用权不能单独转让,须与住房一并转让。另外,转让人户口应该已迁出本村或属于“一户多宅或多房”。
5、如系一户一宅,须明确表示不再申请宅基地,且有证据表明其已有住房保障,如与其他近亲属合户居住。符合以上条件,房屋买卖才能万无一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