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工厂
Ⅰ 转让厂房注意事项 转让厂房有哪
厂房资产买卖转让过户的流程如下所述(土地性质:出让):
厂房买卖过户环节一:到财政契税征收部门提供所需的资料
1、厂房买卖双方营业执照复印件、章程、股东会决议、法人、董事身份证复印件,卖方自建的相关原始资料(如建筑安装发票等)
2、厂房买卖双方协议(有地税部门开具的房产买卖发票的一起提供)
3、房产交易评估中价机构出具的该宗资产整体评估价格(不一定要求)
契税征收依据:
1、厂房买卖双方协议价(或发票价)不低于契税征收部门内定的该地块最低计税价格时,直接根据协议价计征契税,发给契税证。
2、协议价低于契税征收部门内定的该地块最低计税价格时,要求提供房产交易评估中价机构出具的该宗资产整体评估价格,最后以不低于契税征收部门内定的该地块最低计税价格的该宗资产整体评估价格计征契税,发给契税证。
厂房买卖过户环节二:到建设房屋交易部门提供所需的资料
1、厂房买卖双方营业执照复印件、章程、股东会决议、法人、董事身份证复印件
2、厂房买卖双方协议
3、契税证
4、房屋交易部门提供要求填列的其他表格
该环节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仅收取房产过户手续费、工本费。
厂房买卖过户环节三:到国土部门提供所需的资料
1、厂房买卖双方营业执照复印件、章程、股东会决议、法人、董事身份证复印件
2、厂房买卖双方协议
3、契税证
4、已过户到买方的房产证
5、国土部门提供要求填列的其他表格
该环节办理土地证过户手续,仅收取过户手续费、工本费。以一百万元的转让价格为例,仅收取1200元过户手续费。
上述三环节中,除契税征收部门有可能要求提供房产评估报告外,后面的建设房屋交易和国土部门都不要求提供房产评估报告。
Ⅱ 工厂转让,工人有补偿吗
【企业 分立 合并变更劳动合同】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发生分立或合并后,分立或合并后的用人单位可依据其实际情况与原用人单位的劳动者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变更原劳动合同。 【股份制 合作制 劳动合同 变更】劳动部《关于企业实施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改造中履行劳动合同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8〉34号第一条规定:在企业实行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改造后,用人单位主体发生变化的,应由变化后的用工主体继续履行与职工原劳动合同。由于企业改制导致原劳动合同不能履行的,企业与职工应当依法变更劳动合同。 【转产 经营调整 裁减人员 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项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要裁减人员(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SPAN></SPAN>
Ⅲ 别人的工厂转让给我了,我还能继续使用他的营业执照吗
既然是别人的工厂转让给你,你就把营业执照换了,改了法定代表人是你本人,省以后有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Ⅳ 工厂转让怎么写
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交下列材料:
(一) 乙方合法有效版的书面授权书;
(二) 乙方及被转让方的权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 填写《产权转让登记表》;
(四) 甲方要求乙方提供其它必要的材料.
第六条 乙方提供的资料和信息中,如有保密或要求不完全公开的部分,应当另行出具文件,具体说明不公布事项的范围及甲方可以向意向受让方提供的材料范围.
第七条 对于乙方按本协议第五条(一)(二)(三)项,甲方均认为可以向受让方或其主管部门提供,并以获得乙方授权.乙方按前条规定出具了书面文件的除外.
第八条 双方均应就委托事项所提供的相关材料承担保密的义务.除非法律或有管辖权的法院,仲裁机构或行政主管机关明确要求,双方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向与交易无关的第三方披露或说明本合同项下对方所提供的任何资料和文件.
第九条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与甲方推荐的受让方接触或协商转让事宜.
第十条 乙方在本协议有效期至本协议期满×
甲方:
乙方:
盖章.
日期
这样可以么?
Ⅳ 工厂转让在哪里发布。
在58同城上,赶集网上都可以。
Ⅵ 工厂转让
如果跟你转让的客户愿意付转让费用,那是可以这样做的,请问你们工厂在哪里呢?
Ⅶ 转让工厂在哪发布呢
不知道你问的是转让工厂的广告呢(吸引买主)还是转让工厂的启示(通告相关权利人),前者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互联网等你知道的各种媒体上都可以,相关产业的报刊最好;后者最好在全国性的媒体上发布,尽可能保证相关权利人看到。
Ⅷ 转让别人的工厂好不好还是自己重新建厂好
一般转让的厂子,都不是很好的厂,原因很多的,外人也不知道,不如建一个新厂。那么,如何选择呢?
企业建厂如何规划,“上海风水吧”龙行风惊天地认为:
Ⅸ 整体转让工厂怎样交税,交多少种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国家税务总局于近日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终止投资经营收回款项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1号),对个人终止投资、联营、经营合作等行为收回款项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作出公告。
公告指出,个人因各种原因终止投资、联营、经营合作等行为,从被投资企业或合作项目、被投资企业的其他投资者以及合作项目的经营合作人取得股权转让收入、违约金、补偿金、赔偿金及以其他名目收回的款项等,均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应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适用的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适用税率为20%。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个人取得的股权转让收入、违约金、补偿金、赔偿金及以其他名目收回款项合计数-原实际出资额(投入额)及相关税费
应缴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20%
Ⅹ 有人转让加工厂,自己需要对这个行业了解吗
当然喽,不了解行情,会死的很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