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资本减少
㈠ 公司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减少注册资金
? 悬赏分:10 - 解决时间:2009-9-4 09:05 有限责任公司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减资?需要什么样的操作流程?固定资产的处置要不要经过税务机关的审批?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相关规定: (1)减资的几种情形: A、资本过剩,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或缩小公司经营规模不需要现有数额的注册资本; B、公司严重亏损,长期无法弥补; C、因公司派生分立; D、公司注册资本逾期仍无法到位; E、公司虚报、虚假、抽逃注册资本经处罚后仍无法纠正; F、公司回购公司股东股权,需同时办理减少注册资本及相应实收资本; G、其他需要减资的情形。 (2)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公司法》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最低限额; (3)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 日后申请变更登记; (4)公司的帐面或经审计后的每股净资产高于1 元的,允许按每股1 元及以上的价格减资,若每股净资产小于1 元的,原则上不允许按每股1 元的价格减资,减资的价格原则上不能高于每股净资产; (5)减资的方式若为非货币方式(即股东因减资而收回的资产系非货币),应当经依法设立的中介机构评估作价。
㈡ 公司什么情况下会减少注册资本
1、资本过剩,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或缩小公司经营规模不需要现有数额的注册资本;
2、公司严重亏损,长期无法弥补;
3、因公司派生分立;
4、公司注册资本逾期仍无法到位;
5、公司虚报、虚假、抽逃注册资本经处罚后仍无法纠正;
6、公司回购公司股东股权,需同时办理减少注册资本及相应实收资本;
㈢ 怎么降低注册资本
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是指公司依法对已经注册的资本通过一定的程序进行削减的法律行为,简称减资。减资是指公司资本过剩或亏损严重,根据经营业务的实际情况,依法减少注册资本金的行为。为了贯彻资本确定原则,确保交易安全,保护股东和债权人的利益,减资要从法律上严加控制。
㈣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该怎么做
流程如下:
(1)股东会决议。该决议内容包括:
①减资后的公司注册资本;
②减资后的股东利益、债权人利益安排;
③有关修改章程的事项;
④股东出资及其比例的变化等。
公司做出减资决议时,应注意公司减少资本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2) 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3) 通知或公告债权人。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4) 变更登记。
(4)注册资本减少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七条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一百七十八条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
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认购新股,依照本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一百七十九条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
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㈤ 公司什么情况下会减少注册资本
减少注册资本分很多种情况,呵呵,至少我已经遇到不下十种了。
不知道提问者具体想咨询什么,可以再补充一些吗? 那我先罗列几个常见的情况吧: 1、被有关行政机关勒令减少注册资本,意思就是被工商,税务查帐后,认为严重亏损或者资金不实,必须减资; 2、原来注册资本过多,发现资金闲置的太厉害,在不影响正常公司经营运作的情况下,经投资人(董事会或股东会)讨论决定,可减少注册资本; 3、经营范围的变更或纳税方式的变更,涉及到经营范围中具体项目的或者纳税种类有注册资本要求的,比如国际货运代理中的海运代理,必须500万以上,比如一般纳税人,必须50万以上。
一旦不涉及到这些,那就不需要投入那么多资金,自然也可以决定减少。
4、转变公司性质的时候,股份有限公司,必须500万以上,但一般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控股的最低只要3万,如果股份有限公司改变为一般有限责任公司,当然可以减少注册资本。
㈥ 公司能否减少注册资本
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解释】本条是关于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规定。
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是指公司依法对已经注册的资本通过一定的程序进行削减的法律行为,简称减资。减资依公司净资产流出与否,分为实质性减资和形式性减资。实质性减资是指减少注册资本的同时,将一定金额返还给股东,从而也减少了净资产的减资形式,其实际上使股东优先于债权人获得了保护。形式性减资是指只减少注册资本额,注销部分股份,不将公司净资产流出的减资形式,这种减资形式不产生资金的流动,往往是亏损企业的行为,旨在使公司的注册资本与净资产水准接近。减资虽然可能危及社会交易安全,但是却有其合理性:一方面,公司运营过程中可能存在预定资本过多的情况,从而造成资本过剩。闲置过多的资本显然有悖于效率的原则,因此,如果允许减少注册资本,投资者就有机会将有限的资源转入生产更多利润的领域,从而能够避免资源的浪费,这是实质性减资的合理性所在。另一方面,公司的营业可能出现严重亏损,公司资本已经不能真实反映公司的实际资产,公司注销部分股份,而不返还股东,由股东承担公司的亏损,使得公司的注册资本与净资产水准相符,有利于昭示公司的真正信用状况,反而有利于交易的安全,这是形式减资的合理性所在。
对于注册资本的减少,原则上来说是不允许的,尤其是实行法定资本制的国家,资本维持原则一般不允许减少注册资本,但也不是说绝对地禁止。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对减少注册资本采取认可的态度,只是要求比较严格,限制性的规定较多。根据本条规定,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有以下几个程序:
(1)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公司减资无论是对公司股东还是公司债权人,影响都很大,本法赋一予了股东和债权人在公司减资过程中进行自我保护的方法。但是,无论是股东进行投票,还是公司债权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担保,前提都是对公司的经营状况尤其是财务状况有一定了解才可做出理智的决定,因此,本条规定,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2)股东会(股东大会)做出减资决议。公司减资,往往伴随着股权结构的变动和股东利益的调整,在公司不依股东持股比例减资尤其是在注销的情况下,更是如此;因此公司减资直接引发公司股东之间的利益冲突。为了保证公司减资能够体现绝大多数股东的意志,根据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六十条和第一百零三条的规定,就有限责任公司来讲,应当由股东会做出特别决议,即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才能进行;就股份有限公司来讲,应当由公司的股东大会做出特别决议,即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决议通过才能进行;就国有独资公司来讲,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
(3)向债权人通知和公告。公司应当自做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这一程序与公司增资的规定相同,主要是为了保护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4)减资登记。公司减资以后,应当到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减资只有进行登记后,才能得到法律上的承认。
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根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八十一条的规定,除法律、行政法规对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最低注册资本限额是公司合法成立的必要条件,如果注册资本低于这一限额,公司就不再具备法定条件,应当变更企业形式。
公司减资对债权人的影响甚巨:公司的实质减资,导致公司净资产减少,等同于股东优先于债权人回收所投入的资本;公司的形式减资,也会减少应当保留在公司的财产数额,同样会导致公司责任财产的减少。因此,公司减资时一定要注重保护债权人的利益。根据本条规定,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如果债权人没有在此期间内对公司主张权利,公司可以将其视为没有提出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