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建筑师取消
目前都有哪些证书值得人们一掷千金呢?(下一页)
IT审计师资格(CISA资格)
作为国内IT业的一员新贵,信息系统审计师(CISA)对于大多数人来讲,还是一个陌生的名词。但在国外,CISA证书早已同MCSE、CCEP等证书一样,成为追求高薪的人们争相追捧的对象了。
CISA是国际注册信息系统审计师的简称,又称IT审计师,是由信息系统审计与控制协会ISACA授予的一种职业资格。未来审计行业和审计技术的发展动力将主要来自于信息系统审计的发展,这一观点已经逐渐成为国外会计、审计界的一个共识。会计公司以及整个社会对信息系统审计师需求量将成倍地增长,信息系统审计师的地位也在不断提高。在国外一些大型会计公司中已经出现了没有CPA资格的合伙人,他们持有的专业资格就是CISA。
CISA的考试包括信息系统的安全与控制实务、信息系统的完整、保密和有效及信息系统软件的开发、取得与维护等五个方面,试卷的问答全部采用英文。目前参加一次CISA的考试,报名费与培训费用在5000元左右。
目前通过CISA认证在全球有2万人,中国内地不超过10人,而且全部都在国际五大会计公司、专业咨询机构和著名跨国公司担任要职,国内会计师事务所里还没有CISA。据专家介绍,CISA目前已经成为全球范围内最抢手的高级人才之一,在中国也正悄悄走热。
国际审计师在中国一直处于严重缺乏的状态。尽管国家目前还禁止国外会计师事务所进入国内企业的年度报表审计市场,但每年国际五大会计公司从中国的会计审计包括企业海外上市的承销、推广和ERP服务中获取几十亿美元的收入,IT审计业务是其中极为重要的一部分,而且比重在不断加大,而国内的会计审计行业在此项服务上的表现却几乎为零。可以预见,在未来的几年,拥有CISA证书,将成为“鱼跃龙门”的重要资格。
国际注册会计师资格(ACCA资格)
说起会计行业的职业资格考试,除了国内的注册会计师CPA外,还有5种国外认证的会计师资格证书:ACCA(特许公认会计师认证),AIA(国际会计师专业资格证书),CGA(加拿大注册会计师),CMA(美国管理会计师考试)和CTA(澳大利亚公证会计师考试)。每张证书适应的国家和教学、考试内容都有一定区别,用来适应不同国家的会计制度。其中叫得最响的非ACCA莫属。
ACCA在国内已经被约定俗成地称为“国际注册会计师”,实际上是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的缩写,它是英国具有特许头衔的四家注册会计师协会之一,也是当今最知名的国际性会计师组织之一。具备ACCA资格就拥有了打开这一职业发展之门的金钥匙,因此又被称为“国际财会界的通行证”。xuekuaiji.com
ACCA以其全球公认、国际推崇而令人神往,但又以全英文考试难度大、综合能力要求高而令人生畏。它共分为三个阶段14门课程,每次考试最多只能报考4门,学员只要在注册后10年内完成所有考卷就可以获得ACCA的资格认证。所以,按最理想化的方式计算,通过所有的14门考试,花上将近3年时间也就够了,而实际情况却远非如此。由于是全英语教材,对中国学生而言,语言关就将很多人拦腰截住,而且从第二阶段开始难度大幅提高,再加上ACCA苛刻的考试方式,很多人在这一关口竹篮打水一场空,人力物力消耗甚大,七八年无功而返的大有人在。
资料显示,自ACCA在国内启动以来,到2001年中国内地仅有2800人注册成为ACCA的学员,到目前也不到1万人。而据有关人士估计,我国大约需要35万名注册会计师。需求缺口的巨大,加上ACCA本身“十年磨一剑”的含金量,使ACCA的会员大多身价不菲。中国内地获得ACCA资格的第一人吴卫军,就进入了国际著名的普华永道公司,并用了5年时间从高级经理提升到合伙人的位置,成为国内会计界的风云人物。
据估计,目前持有ACCA证书的人员普遍年薪在50万元左右,最高年薪已逾百万元。在未来的10年我国需求的15类人才排行榜中,注册会计师位居榜首,尤其是熟知专业业务和国际事务的人才更为抢手。
北美精算师资格(FSA资格)
精算师的职业生涯被喻为“金领中的金领”。因为在发达国家,精算师既是商业保险界的核心精英,又可在金融投资、咨询等众多领域担任要职。
所谓精算,是对未来不确定风险因素进行评估。精算师是保险公司核心部门的核心人才,有着极高的地位、权力和职责。精算师的工作包括新保险产品开发设计、产品管理和财务管理等。其地位非常重要,甚至有的公司总经理就是一位精算师。因此,精算师代表着财富、权力和专业水准。
我国现有四大保险精算师考试体系:中国保险精算师、日本保险精算师、英国保险精算师、北美保险精算师。其中,中国精算师是国家惟一承认有签署我国寿险公司精算报告资格的精算师。而北美精算师资格(FSA)则是最具权威的精算师认证体系。
由普通的精算人员成长为精算师的道路漫长而艰苦。在美国,要通过精算师资格考试,平均需要5-7年的时间。我国在1998年以前没有自己培养的精算师。1998年,友邦保险上海公司诞生了第一位中国精算师,到2004年,我国已有了10位精算师,近50位准精算师。一般精算师资格考试分为准精算师考试和精算师考试两部分。据介绍,目前北美精算协会的资格考试科目有9门,考试时间在3、4个小时到6个小时不等。参加资格考试最低的一门考试科目也需要100美元,总计大约需要3000多美元。
一门考试6个小时,听起来是非常“残酷”的,但考试还只是资格认证的一部分,考生还必须参加协会组织的足够的培训,并撰写报告。其中,专业职业道德培训是非常严格和重要的一环。
考下精算师的资格需要经过漫长而持久的努力,而一旦取得精算师资格,他们往往被任命重要的职务。记者从保险行业内了解到,一般中国本土的精算师年薪在20万至50万元之间,海归或洋精算师的身价一般都在百万元之上甚至更高。在香港,一名精算师的年薪最少也要10万美元。
我国保险业培养的第一位FSA,是中国平安保险公司的周卫东,他经过6年的努力,于2002年获得了北美精算协会的正式会员资格,是中国的第10位FSA。
由于精算人才紧缺,现在各大人寿保险公司中,总精算师、副总精算师大多由海外归来的国际精算师担任。据专家预测,我国未来十年急需5000名精算师。
特许金融分析师资格(CFA资格)
特许金融分析师(CFA)都是一些受过良好教育和专业训练,具有优秀金融理论素养的金融人才,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对持有这一认证的人士求贤若渴,这一类金融人才在金融领域十分抢手。
据了解,CFA是由美国投资管理与研究协会(AIMR)于1963年开始设立的特许金融分析师资格证书考试。这一考试每年举办一次,是世界上规模最大的职业考试之一。金融分析师资格考试被称作“全球金融第一考”。据了解,特许金融分析师是当今世界证券投资与管理界普遍认可的一种职业称号。在欧美等发达国家和地区,获得CFA资格几乎是进入投资领域从业的必要条件。由于素质要求极高,40年以来,全球至今只有不到4万人通过考试成为金融分析师。中国内地目前只有不到10人拥有CFA资格。
要成为一名CFA,必须经过美国投资管理与研究协会命题、组织的全球统一考试。分初、中、高三个等级。每年每人只能报考一个等级。考试注重能力,包括案例研究、论文和应用。对中国考生来说,涵盖了十多个学科领域的考试范围让人却步;此外,建立在实际工作经验之上的论文和应用类考试题目,将会把相当一部分具有中国特色的死记硬背类考生拒之门外。而只有通过全部三个级别的考试,且有3年金融从业经历者才能最终获得资格证书。
一位在银行工作的考生告诉记者,参加CFA考试的投入很大,报名费就要400-900美元不等,加上原版的教材资料费、培训费,平均考一次就得花掉两三万元。但回报也极高,获得CFA资格者在收入方面明显优于同行。目前,全球特许金融分析师的平均年薪是17.8万美元。而美国特许金融分析师的年收入则是19万美元,比哈佛的MBA还要高出近5成。在我国香港,CFA的年均收入也达到13.6万美元。
目前中国的高级金融人才奇缺,金融分析师更是存在巨大供需缺口。以上海为例,未来两年,上海对CFA的需求是3000人,而目前上海拥有的CFA只有30人。2004年,整个上海409名考生中,只有2人取得了资格证书。而一旦成为CFA,便会变得炙手可热,受到多家金融机构争抢,年薪也很高。正是在这种高薪的刺激下,国内的特许金融分析师的报考热不断升温,报考人数逐年递增。
注册金融策划师资格(CFP资格)
注册金融策划师CFP(CertifiedFinancialPlanner),是国际上金融服务领域最权威的个人理财职业资格。为客户进行理财的理财规划师,主要是根据客户的资产状况与风险偏好,关注客户的需求与目标,以“帮助客户”为核心理念,采取一整套规范的模式提供包括客户生活方方面面的全面财务建议,为他寻找一个最适合的理财方式,包括保险、储蓄、股票、债券、基金等,以确保其资产的保值与增值。
CFP资格的考核内容涵盖了106门学科的内容。候选CFP需要通过教育、考试、经验和职业道德等多方面的考核,才能成为真正的CFP。取得这个资格会在理财规划行业中得到广泛认可和尊敬。
在一定程度上,一个国家或地区拥有CFP人数的多少,代表着该国理财规划业的发展程度。在世界范围内,美国和加拿大拥有CFP资格的人数是最多的,分别占CFP总人数的60%和20%。一个国外的CFP年收入都在20万美元以上。
『贰』 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认定取消什么意思
(1)资格认定:就是不用参加考试,直接认定为一级建筑师。(2)取消:就是以后不能够认定了,都要参加全国统一考试。
『叁』 一级注册建筑师考试为什么取消
应该不会取消。注册结构师都还在考,难道就不要建筑师了吗?不现实。但是如果不在国家管理的范围的话,可能会转到行业协会的办这个考试,行业协会办这个考的话,这个证的含金量就小了,你懂的。。。
『肆』 一级注册建筑师取消后企业资质
一级注册建筑师没有取消,只是取消了行政审批程序,资格审查认定权利下放给行业机构。
『伍』 为什么取消一级注册建筑师以及之后的影响
请看清楚,是取消一级注册建筑师行政审批,不是取消一级注册建筑师证。
『陆』 注册建筑师为什么取消考试了,为什么没有看到过一个合理的解释
不是取消注册建筑师制度,而是取消行政审批权
我们都知道,一级注册建专筑师的执业资格认属证此前一直是由住建部负责,在国务院本次决定取消之后,由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接管。其实从新一届中央政府上台以来,就把职能转变作为新一届国务院工作开局的关键,把减少行政审批作为职能转变的突破口。大幅减少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真正向市场放权,为此国务院近期连续作出决定取消和下放一大批行政审批项目。也就是说,不是取消注册建筑师制度,而是取消住建部的行政审批权。政府不再承担此项工作,转由社会组织性质的协会承担,趋势可能是未来所有执业资格认定都要与国际接轨,下放到协会,由协会负责组织考试、注册、继续教育。
『柒』 Re: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会取消吗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经研究论证专,国务院决定,取消和下放属58项行政审批项目,取消67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取消19项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将82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调整或明确为后置审批。另建议取消和下放32项依据有关法律设立的行政审批和职业资格许可认定事项,将7项依据有关法律设立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国务院将依照法定程序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修订相关法律规定。
附件:1.国务院决定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共计58项)
2.国务院决定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目录(共计67项)
3.国务院决定取消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目录(共计19项)
4.国务院决定调整或明确为后置审批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共计82项)
『捌』 注册建筑师挂靠取消了吗以我现在的情况该怎么办
个人建议考一级建造师或是环评师。因为那些还可以挂靠换钱。建筑师以后转行业协会认证了,也就是有点像律师那种,要不画图,要不开进入设计事务所。
『玖』 关于一级注册建筑师取消住建部认证资格的问题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
索 引 号: 000014349/2014-00140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 发文机关: 国务院 成文日期: 2014年10月23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经研究论证,国务院决定,取消和下放58项行政审批项目,取消67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取消19项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将82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调整或明确为后置审批。另建议取消和下放32项依据有关法律设立的行政审批和职业资格许可认定事项,将7项依据有关法律设立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国务院将依照法定程序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修订相关法律规定。
附件:1.国务院决定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共计58项)
2.国务院决定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目录(共计67项)
3.国务院决定取消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目录(共计19项)
4.国务院决定调整或明确为后置审批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共计82项)
国务院
2014年10月23日(此件公开发布)
『拾』 全国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取消了吗
没有取消。
二级注册建筑师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后,取得《全国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并依法登记注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在一个建筑单位内执行注册建筑师业务的人员。取得《全国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人员经相关部门进行注册后方可称为国家注册二级建筑师。
从政策内容和工程实践等方面予以深入解读,了解二级建筑师资格考试是否取消:
一、政策内容深度解读
(一)行政审批事项的取消和下放对建造师资格制度不产生影响
依据2013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国办发【2013】22号)我们的政治体制改革已经步入深化阶段。中国设备监理协会委员李素贞副教授谈到:“行政审批是行政许可理论制度的现实管理手段之一,而行政权力来源于行政许可。十八大后,我国的政治体制改革逐步深入,主要改革方向为简政放权,首当其冲的就是改革行政审批制度。”
行政审批制度的对象为行政审批项目,2003年出台《行政许可法》之后,行政审批项目即以此可以分为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即为依据《行政许可法》规定的调整范围进行规制的审批项目,非依《行政许可法》的调整范围进行归类即为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当然,二者在理论上还存在其他方面的区别,在此不再赘述。
通过此改革方案,我们可以进一步理解和预测政策走向。首先,严格控制行政审批事项,今后一般不新设许可。换言之,未来几乎不会再新设其他资格考试类项目,因此现在已经保留的建造师考试的含金量会更高。其次,2015年基本完成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代之以政府部门内审或后置审批。对此,环球网校名师、知名律师事务所律师蔡恒副教授谈到:“从2013年起,我国就开始规范这类非行政许可的审批事项,今年开始分批取消,按照十八大改革方案的要求,到2015年基本完成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但是,一级建造师考试则属于国务院确定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最后,对水平类资格考试的相关管理工作,由国务院部门转移至有关行业协会、学会。其实,这一转变主要是针对于政府部门间的权力博弈与运作而设置的,对建造师资格制度运作本身则不会产生影响。
2013年9月河南省政府决议提出取消二级建造师职业资格注册作为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而在最终执行环节,仍按照行政审批事项予以公示信息,请各位予以关注,具体见河南省工程建设信息网关于注册的相关信息。
一级建造师属住建部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法律依据为《建筑法》和《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不经法律修订,不得取消或下放管理层级。所以,不会取消一级建造师的注册管理。
二级建造师不属于住建部的审批事项,而是地方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事项,在没有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情形下,不得调整审批事项的性质。因此,不会取消二级建造师的注册管理,同时也不会降低建造师的市场价值。
(二)部分准入类资格的取消对建造师资格制度不产生影响
目前,我国考试乱象问题亟待进一步规制。从职业考试的体系角度来讲,职业考试分为职业资格考试和职业水平考试。职业资格考试有区分执业资格考试和准入资格考试。执业资格主要针对社会通用性强、与公共利益相关的事项而言,准入资格主要针对某一专业(工种)学识、技术和能力的事项而言。同时,职业水平考试则与行业准入和执业准入无关。
上个月国务院出台关于取消部分行政审批项目的决议,涉及到行政审批项目共95项,其中,各位考生比较关注的考试类的行政许可事项分别是房地产经纪人、注册税务师、质量专业技术人员、土地登记代理人、矿业权评估师、国际商务专业人员、注册资产评估师、企业法律顾问、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员、品牌管理师等11项。
人社部紧随其后,出台最新规定。针对人社部的最新规范,建设工程评标委员会专家李佳升[⑩]教授谈到:“取消了的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主要是跟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关系并不密切的,可以按程序提前修订有关法律法规后予以取消,在确需保留的前提下可以设置为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尤其对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自行设置的职业资格,予以取消,却有必要保留的,可以经人社部批准后作为职业资格试点予以管理。”
综上,我们可以看到这11项主要是涉及非国家利益、非公共利益、行业从业人员和受众范围较小的审批事项,不包括建造师。而建造师近年报考人数突破三百万每年,从业人员三千万以上,关系到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建造师的工作成果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无处不离。因此此次取消准入类资格的行政行为对建造师资格制度不会产生影响。
二、工程实践改革反思
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起源于英国,迄今已有150余年的历史。目前,世界上许多发达国家都相继建立了建造师制度。自2003年第一届建造师考试时,全国的建筑业企业有10万家左右,从业人员达3669万人,约占全世界建筑业从业人数的25%,经批准取得项目经理资格证书的有50多万人,其中一级项目经理10万余人,但对外工程承包额却仅占国际建筑市场的1.3%。但经过11年的建造师考试制度的运行,截止2014年9月3日,全国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人数336238人,变更注册197881人。其中,江苏省和浙江省的注册人数都超过30万人,位居前两位。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为我国培养技术人才、开拓国际建筑市场、增强对外工程承包能力等国家利益作出巨大贡献。
但也恰如市场需求的大量激增,在行业良性发展的同时,也存在着众多乱象问题。建筑工程学院王双增[11]院长谈到:“具有资质的建造师人才稀缺、企业承揽工程因资质问题受到阻碍,不惜重金“租证”。同时,建筑行业考核评价体系尚待健全、工程的安全生产和质量管理问题尚待有效的监督管理,多重因素,共同滋生挂靠产业链。但是,制度的建设不会因噎废食,对于一级建造师等涉及国计民生的重要的资质管理今后只能加强,不会削弱。可能会向先进国家学习,也会和政府转变职能相结合。但是在改革中前进的目标不会改变。”
2014年8月31日颁布的《安全生产法(修订案)》,进一步加大生产经营单位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其中对于发生重特大事故的最高可罚2000万元,按照事故等级分别处以其上一年年收入30%至80%的罚款。从最新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对于安全生产的处罚力度和重视力度,即可见一斑。
从行业的市场化改革的大方向来讲,改革势在必行。但改革的方向,是进一步对行业进行规范管理,进而完善建筑行业的质量管理和安全生产管理,但绝非政府部门的不作为和简政放权。同时,对于建造师资格管理制度而言,存在《建筑法》、《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等规范性文件的法律依据,且从制度运行和法律修订程序来讲,都绝非可以通过简单程序即予取消此关系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业和市场变革。
